说禁戏《蝴蝶梦》:有纺劈旦身分的旦角,无疑是被人当作玩弄对象
作者:小树梅花馆主
论起《贪欢报》,在以前也并不怎么使人注意,只是毛世来未出科之前,偶一扮演,还相当被人称道。配安道全的是江世玉,配张顺的是叶盛茂,世来的扮相是穿着一身青绒彩裤,别看那时候是个小孩,倒颇富于荡妇的风韵。继《纺棉花》而兴起的《贪欢报》,还要加上《大名府》,而最大的关键,却仍是使旦角去演唱大鼓和杂耍,是以提倡老戏为皮肉,以杂耍噱头为筋骨,据说是挑帘就红了,于是这出戏成为坤伶招徕主顾的工具。
吴素秋、贾多才之《纺棉花》
更因为吴素秋、童芷苓到上海去演“对台”,于是十里洋场,也浸染了这种风气。麒麟童、盖叫天他们也凑过大合作的《玉麒麟》、《大名府》。不久,这出戏在北京又被禁演了。我们细一考虑这种被禁的罪恶,与提倡演这出戏的人无关,致命伤还是在演的人太不自重,过于随便来来。
《蝴蝶梦》按剧情说,本来也没禁的必要,这一二年所以风行一时的原因,第一还是说,上海有那么一个“活二百五”刘斌昆,他演这出戏的价值是与旦角平分春色。在谈这出戏、这个角色的人们的嘴里,真把刘斌昆捧到三十三天,比在《纺棉花》里饰摩登小张三还要受人们的推崇。
《大劈棺》刘斌昆之二百五
可是后来,也不知怎么重心又落到旦角的身上。在上海人们的批评上,把“纺劈旦”作对于某某坤伶的一种头衔,这头衔也可以算光荣,也可以算是讽刺!有“纺劈旦”身分的旦角,也无疑是被人当作玩弄的对象,“纺劈旦”只有发财、认爹、置房的优越条件,其他关于艺术方面,是一概搁到第二或第三上去的。
小翠花年前去上海,这标准人物,当然给喜欢“纺劈”的人们一点刺激!适逢其会的,从那儿捞回十几万块钱来。
可是当这时候,北京又兴起由坤伶反串这出戏来,结果还是没脱前述的例子,而遭禁演,于是庄周先生的御妻术,少了在高台上供人做参考的机会了。
当《蝴蝶梦》风行南北的时候,有人常听白云生发些牢骚,他常滔滔不断谈论到昆弋班演这出戏的时候,有多少处“绝活儿”,有多少处“俏头”,特别是说到庄周脱毂那一点,还给你形容脱毂时候是怎么股子劲儿,同时还要说昆弋班里,演那个角色最好的要属着谁!他这当然是受着梨园现状的刺激而使然的。
仙霓社郑传鉴、朱传茗、王传淞之《蝴蝶梦》
其实,任何一种戏剧,都是建筑在戏剧艺术和演员技术上的,没有艺术价值的戏,与技术恶劣的演员,全不能永远的存在。现在的剧场中,已经形成畸形的状态,所以谑浪的伶人乃能抬头,把剧本的价值弄得消失了,引诱得观众意识也歪曲了,以至走上极端而被禁演!
按照《蝴蝶梦》的剧情来说,是警策男女间要免去了虚伪,爱情的最高境地是什么?纯洁是要怎样的维持?现在“为吃饭而艺术”的《蝴蝶梦》是被明令暂时禁演了,那么,如果马连良目下也在演着《全本庄子》,是不是也“一例相待”而暂时停演?(并不是马连良有什么势力,而是臆度着以连良的《全本庄子》,在表演上,绝不会与这群坤伶走一个路子!)
马连良
为要求褒、贬、兴、废的界划严格,有人主张,把这种不分鲢鲤普遍禁演的法子,酌改为对“人”的惩处,定出有轻重差别的罪则来,使表演的人,不敢“离经叛纬”(不是道!),在台上作做的时候,不敢过分形容,这样才可“庶其有豸”。
《蝴蝶梦》被暂时禁演,不止于是言慧珠、童芷苓,或风骚小田氏的悲哀,而小老板(翠花)以及一些以艺术为“艺术”的《蝴蝶梦》演出者,也遭到池鱼之殃,这可以算是不幸。
(《三六九画报》1944年26卷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