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IPR和发明人在专利挖掘中到底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注:一位企业资深IPR有感于很多企业在专利挖掘时,IPR与发明人的角色不清,IPR往往根据各种理论越厨代庖,行业内各种专利挖掘的培训和理论也很多,这位IPR不认同,写下此文。文章观点不代表我的观点,供各位参考。)
专利挖掘,在很多人的意识里都应是IPR应该做的事情。专利挖掘课程讲解的内容常被奉为圭臬,基于项目和创新点为主的挖掘方式,主要内容是指站在专利的视角,对纷繁的技术成果进行剖析、分拆、筛选以及合理推测,得出各技术的创新点和专利申请技术方案过程。实践中事务所和企业的专利挖掘培训也是以IPR的为执行对象进行。
但这种业务性工作不应该完全放在IPR身上、只作为IPR的KPI是不恰当的。专利挖掘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那么应该如何做好专利挖掘?IPR的角色定位应该在哪里?
在国内,专利申请量一直是行业评价的标准,也是IPR工作的重要考核项。
先说IPR的KPI,很多企业会制定申请数量的目标,甚至IPR会有月度目标KPI。当企业内的创新能力不足以支撑申请数量需求时,或IPR挖掘能力不足的时候,专利申请的质量是没有办法保障的。很多IPR的第一要务是保证KPI,那就要先申请足够的数量,证明工作量,新颖性与创造性再论,反正那还要挺长时间才能得到验证。如果IPR稍微缺乏点责任心,胡搞瞎搞一通,有用没用的都申请一下,实在不行让事务所驻场挖掘,总之数量一定要多,价值多少则不论?还有IPR会通过拆分案的方式实现KPI,美其名曰为布局,运气不好的时候还会被判为非正常申请,不知道是不是在没有母案的情况下操作的?总而言之,申请数量大了好处多多。
有了数量,企业的创新力、研发实力会因此得到更高评价。融资、拿项目、参赛、获得政府资助也都会容易些,但这些专利对于企业的市场控制而言在所不问。在这种场景下,企业IPR总是被淹没在日常琐事里面,本身是个IP管理者,需要考虑IP给企业带来的市场控制等战略价值,逐渐变成了行政人员,因为当专利挖掘变成凑数量,IPR就会被企业管理者定位为行政人员,都是在做按部就班的程序工作。对于知识产权部门的话语权很高的企业则另当别论,这还需要企业领导有想做事情的使命感,把“专利”当成专利,而不是一堆数字中的一个。然而,现实中很多企业并没有让“专利”成为专利的想法,专利仅有数字的意义。
以上只是想说明专利挖掘对IPR和企业多么重要,下面我们来谈谈真正的专利挖掘,IPR和发明人应该承担什么角色。
笔者并不认为专利挖掘是IPR自己的事情,也并不认为专利是IPR可以搞得定的,专利向来都是多方团队协作的事情,IP工作人员应以每个专利的管理者的身份执行工作。,有些企业还设置有专利挖掘工程师的岗位,从事着单一的挖掘工作,甚至写交底书,这是相当辛苦与委屈的。当然,每个企业情况都不一样,不能试图用一种方案适应所有企业。
发明创造归根结底是发明人的事情,在普遍的情况下,技术创新点的发掘主要在发明人,而不是IPR,如果IPR未深度或没有能力、时间等等原因全程参与研发过程,专利挖掘的事情主要应交给发明人处理,IPR协助处理、梳理、查缺补漏,完善技术布局及相应的管理。
之前笔者为公司的研发人员做了一场培训,讲的内容大概是哪些可以申请专利及案例,专利的一些基本知识涉及很少。培训之后的反馈很好,有个同事是某互联网大厂跳过来的,他拿着那家公司知识产权总监的培训PPT(去除了涉密内容)告诉我,非常直接地说我讲得好得多,对专利不再懵懵懂懂了。我看了PPT,通篇都在讲基础知识,并没有解决发明人的迫切需求,发明人听完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技术可以申请专利。而我这场培训则直接告诉发明人我们在哪些情况下、哪些方向上、什么样的内容可以申请专利,结合企业的业务、产品、技术做讲解,简单明了,基本模样就是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方案对应。从此,发明人意识到做专利挖掘的窍门,这位发明人从拒绝专利申请变得非常积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当发明人真正知道专利挖掘的内涵之后,IPR的工作要好做得多。
企业IPR如果没有深度参与项目研发,很难全面地完成专利挖掘工作,最后只能流于表面。比如在软件行业中,挖掘的内容会局限在功能、实现流程方法。IPR可以挖掘到信息处理方法中的识别算法,但是挖不到深层次的数据标识方法、数据利用方法,通常这些内容容易被粗略的保留在识别算法的专利申请里面,甚至都不曾被挖掘出来,而这些是非常有价值的发明点。在这种模式的挖掘,可能最后有很多提案,但非常空洞,真正的发明点反而隐藏了,尽管这种挖掘有一堆专利挖掘理论和模型加持。对于结构类产品而言,这种方式可以挖掘得到产品的创新之处,但是挖掘不到发明人的创意过程,过程中的内容跟专利授权前景和布局也密切相关。没有深度参与研发,专利挖掘过程挖了那么多,根本搞不清到底哪个才是核心发明点?IPR从表面上理解的发明人不一定是项目真正的发明点。当企业IPR与发明人在专利挖掘中的角色不清时,这就是一笔糊涂账。
如果工作方式改变一下,由发明人深度参与专利挖掘,发明人如数家珍,可以很全面地梳理出可以申请的逻辑闭环以及最小可实施单元。细致到很多方案可以合案、关联,挖掘深度与IPR挖掘完全不一样,这时候IPR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申请布局,还应包括检索分析。IPR在拿到交底书内容之后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挖掘。在笔者所从事的技术领域,通常一个方案包括多个信息处理、业务代入、交互、界面展示等,IPR拿到方案后,缺哪个沟通一下就可以迅速补全。这个过程不会花费多少时间,数量和质量保障,可操作空间很大。相比较而言,完全靠IPR的所谓挖掘,很容易流于表面,最后没有实质内容,缺少东西,发明人也很难补全,因为这不是他能掌控的核心发明点,而专利挖掘人员根据理论推测出的发明点。双方都会很累。
而在发明人深度参与的专利挖掘中,IPR之后要做的事情,可以参考文中刚开始提到的内容,站在专利的视角,对纷繁的技术成果进行剖析、分拆、筛选以及合理推测。我们会发现“专利挖掘”还是那个专利挖掘,不同的是已经意识到真正的专利挖掘是在技术中挖掘专利,不是IPR根据理论直接去无中生有地挖掘专利。专利挖掘还是我们IPR在做,只是IPR的角色是管理者,而不是代替发明人。
同时,笔者也希望专利挖掘的课程可以更多针对研发人员,企业IPR要明确角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