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什么意思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不孝有三种情况,其中以没有后代为最重要。舜没有向父母禀告就娶妻结婚了,是因为他年纪大了还没有后代。所以,在君子看来结婚生子比禀告父母还要孝顺。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三大不孝到底是什么?
《十三经注疏》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中国古代三大不孝:
1、阿意曲从,陷亲不义
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
2、家贫亲老,不为禄仕
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
3、不娶无子,绝先祖祀
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也就是三不孝中的最大不孝。
古代对“不孝”也有很多规范:
1、诅咒父母、祖父母的
有的人好骂娘、骂祖宗,就是把别人置于不孝之地,应该就是从这里来的。
2、父母、祖父母在世,却别立户头,另有财产的。
3、不赡养父母的。
4、父母去世,守丧期内(三年)进行婚嫁的,不穿“孝衣”的。
5、父母、祖父母去世,密不发丧的。
6、诈称父母、祖父母去世的。
7、和父亲的妻妾有奸情的。
中国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孝道,有“不孝”的罪名,凡属不孝行为,均给以法律的惩罚。
秦朝惩治不孝。说有一父亲告其子不孝,要求给以处罚。其子被判斩其足,并流放到边境,终生不得回来。
汉代,不孝是大罪,被判“弃市”(在闹市区斩杀)。有例子:美阳县一妇女告她养子无德,县令判“取不孝子悬著树,使骑吏五人张弓射杀之”。
唐代“十恶不赦”之罪,排在第七位的就是不孝罪。规定:祖父母、父母在另立户籍的、供养父母不周的处徒刑三年;状告父母、祖父母的因“忘情弃礼”处以绞刑。等等
清代也有规定:子孙告父母、祖父母的杖一百,徒刑三年,诬告则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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