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未见的时装、泳装模特表演

我调入国际文化出版公司不久,接到当年俄亥俄州立大学台湾校友徐峥来电,告知获悉我成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并表祝贺,谈及他的长兄段桓曾是台湾一位知名律师,因眼疾加之不满台湾现状而退出了律师界。段桓的思想很具有前瞻性,他一直希望在中国大陆施展才能和发展事业,需要寻求一家合适的单位进行合作。为此他特地把段桓推荐了我,希望对我的工作有所帮助,段桓可能在近日前来北京拜访。不久一位五十来岁的陌生人登门找我,来者正是徐峥的长兄段桓。初次见面段桓就毫不掩饰地流露了他对台湾当局的不满和对中国大陆的发展充满期望,毕竟是资深律师,滔滔不绝的谈吐简直让我插不上嘴,但我对他的观点和想法十分赞同。
段桓向我提出的第一个合作项目,就是在北京创办一家服装合资项目。原来他是台湾丽仪服饰公司的股东之一,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室一位年轻的台湾人张秋吉,公司设计、制作的产品是颇具特色的黑白系列少女装,在台北、香港深受女孩子们的欢迎。因此他代表公司来到北京,希望通过我和我公司的牵线和帮忙,与有实力的服装厂在北京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如能成功我们公司也将占有一定股份。这一想法不仅符合北京市政府关于积极招商引资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政策,而且也与我提出“以工养文”的经营方针不谋而合。
尽管当时首都已经出现了中外合资企业,然而一层层严谨而复杂的审批手续,使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合资项目被挡在门外,而这一服装合资项目的“外”方偏又是台湾,更增添了一层政治色彩。幸好在我们公司的(名誉)董事会中,有一位副董事长封明为正是原北京副市长、时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封明为。在他的支持和帮助下,不仅为丽仪服饰公司找到了一家老牌子的服装厂——北京新华服装厂,而且因其亲自过问,促成了合资公司以最快的速度得以批准。

1990年春节后,段桓向我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即在北京举办一场以丽仪服饰为主题的时装表演。虽然时装表演最早于1981年2月在上海友谊电影院拉开序幕,但官办的中国首届百名模特时装展示会在相对严肃的首都举行时间,已经到了1991年4月。我们准备举办的时装表演不仅在北京是首创,而且又是一场两岸合作的民间行为,更增加了获批的难度。我将任务交给了富有公关经验和活动能力的总经理助理王辛民,在封明为的帮助下,他很快就完成了任务,落实在北京贵宾楼饭店大堂作为表演会场,并邀请各方宾客以及北京、台湾各大报的记者们莅临观看。因台湾朋友请求,我忐忑地打电话请于陈云夫人若木光临指导,没想到深居简出的她居然答应并兴致勃勃地来了,一直面带微笑专心地观看台上演出。

在时装表演即将落幕时,突然出现了令我始料不及的一幕——一群身着泳装的女模特在观众面前亮相,在铺有长长的跑道式地毯的表演台上,她们穿着特制的泳装走着猫步,以特定的步伐和节奏来回走动并做各种动作和造形。
观众们瞪大眼睛注视着模特表演,无不露出惊讶的表情。因为在那个年代,这不啻是“违规”和冒传统之大不韪的举动。使人们记忆犹新的是,1988年12月在国家美术馆举行的那场《中国首次人体油画大展》,一开幕曾观众如潮,轰动京城,但很快就引来了轩然大波。尽管组织者之一、中央美院油画家、我的朋友吴小昌一再要求媒体不要对画展做任何报道,却依然免不了接踵而至的舆论谴责和法律纠纷。一场亮人眼球的时装表演圆满完成,不过却无法消除我的担忧,这或许是中国大陆四十年来第一次公开的大胆表演了。幸运的是事后并没有任何部门和媒体向我问责问罪,我也因此完全放心了。

本以为一场时装表演已经结束,并没有在中国大陆媒体上掀起波澜,但谁知余波却传到了海峡彼岸。原来于若木含笑观看表演的这一镜头被台湾记者捕捉到了,在次日的《中国时报》头版登出了这一报道和照片。台湾朋友当即将此事通报给我,令我感到十分惊诧,一次不足为道的活动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吗?朋友对我解释道,最近台湾媒体正在盛传陈云同志去世的谣言,于若木的轻松露面被认为是中国官方为辟谣而做出的有意安排,因而对此报道尤为重视。无意插柳的一个动作竟在海峡对岸造成了政治影响,使我实在感到好笑而又笑不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