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我爱你!
不知道从何时起,“情人”这个词成为了一个让人“谈虎色变”的词,甚至“情人”这个词比“虎”还要更猛,更凶狠,更具有温柔且噬骨的杀伤力。
因此,人们只要是一谈起情人,往往都唯恐避之不及,或者是顾左右而言他,总之,像躲避瘟疫一样。
然而,我却想说:我爱你,情人!
不是自己想标新立异,也不是自己想故弄玄虚,更不是想牺牲自己的名誉换一些虚无的流量,只因我确实爱自己的情人无疑。
情人之所以成为现代,人们心目中的这个样子,之所以成为一种“不干净”的东西的象征,之所以让大家像躲避瘟疫一样退避三舍,是因为我们把情人这个词误解得太深了,也是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背景下时间太久而忽略了对于感情的正确解读了,更是因为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浮躁的红尘之中,自己的心无处安放,只有寻找一点点刺激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一丝丝悸动了……
自我认为,“情人”这个词,或者情人这个身份,应该是有两种解读方式的:一种是我们现在人普遍认知意义上所理解的情人——等同于恋人或情侣却无法予以正式名分或承诺的人(一般是第三者);第二种解读应该是我们的爱人(丈夫或是妻子)。
然而对于我们现在的人来说,只要一提起情人这个词,我们就两眼冒绿光,就好像浑身被鬼上身一样,那么激动那么兴奋,好像发现了八卦可以用的素材,一个“情人”至于让你这样的亢奋吗?
不用说情人还包含爱人的成分在里面,即使退一万步来讲,我们退回到我们真正所爱却没能跟我们走进婚姻的人来说,只要这份感情是真的,只要这份爱是真的,只要我们是用一颗真心去爱这个人——我们的这份爱,真的有那么可耻吗?我们的这份感情,真的那么龌龊吗?我们至于就像见不得人一样,躲到阴暗的角落里,去偷窥这个社会和人间情感世界吗?走散了的情人们,情人的这份感情,真挚、热烈、真诚,有可能是我们这一生不用道德约束我们的唯一的一次情感的“真诚放纵”,我们还要把这份这一生唯一的一次真爱感情自己亲手涂上不道德的色彩吗?虽然这种感情或许因为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原因,相爱的两个人走不到一起,这份感情没有结局。,但是走不到一起的感情,真的就有那么龌龊,应该成为一种苟齿之痛吗?曾经真心地相爱过,不能做夫妻的两个人,真的就那么肮脏吗?
作为一个人,无论是谁,我们的一生都是短暂的,仅仅几十年,不超过三万天;作为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的人很少,因为我们在为了生存的过程中活着活着就活成了自己最初不认识或者是讨厌的样子。
于是,在有限的生命当中能够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活成自己,成为了一种奢侈!那么,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在不背叛道德的情况下,在感情面前,面对自己真心所爱的人,我们为什么还要退缩,为什么不敢承认、不敢面对自己真实的心声大声喊出来:“情人,我爱你!”呢?人这一生,活着只有一次,真真正正地活成一个自己,为自己来过这个世界,留下一份足迹,不愧对自己曾经的那份真爱,不让自己真心所爱过的人感到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