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静夜思法;作者:小窗灯火
虽似蚍蜉撼树,然也不惧说出:尽己所能,让世界向自己希望的方向改变一丁点!
有痛苦是正常的,不怕
能持续改善便是极好
愿世间的痛苦越来越少
不知大家心目中执行法官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的。我在执行庭工作,就写写执行法官需面对的几点痛苦吧。哦,要先简单说说什么是执行。
大部分的执行案件,是金钱给付类案件,以此为例,意思是审判庭的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要在某年某月某日前给申请人一定数额的钱。被执行人不按时付,申请执行人便要求执行法官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帮他把钱要回来给他。执行法官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帮要钱的过程,便可称为“执行”。将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义务落实到位,是执行法官的职责。
在执行庭工作,能够亲身体会到执行法官的三点痛苦:
第一点是协助执行人或协助执行单位的不予配合,
第二点是被执行人的恶意躲避与抗拒,
第三点是申请执行人的无理催逼。
执行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协助。
例如去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就需要银行配合;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就需要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就需要车辆管理所配合;
若一家工厂欠了工人工资,法官就有可能找到从这家工厂购买货物的人,要求他把货款直接交到法院来,不要再给公司,也需要购货人配合。
虽然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但是很遗憾,执行法官被拒绝或被不欢迎的现象还很常见。
我曾听说,有同事要进一家公司,被前台挡住了半个小时,没能进去。我曾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被告知,有查询权限的职员休假了。有同事曾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扣划,被告知,每周仅有固定的哪天才能办理针对法院的业务······应当承认,经过努力,我国执法的大环境改进了很多。但是类似的情形不时还会出现,给执行法官带来恼人的痛苦。
被执行人,与执行法官是一对冤家。执行法官能不能顺利结案,需看被执行人的情况。被执行人的利益,会通过执行法官的手,受到直接损失,简直有切肤之痛。
曾有一位戴着墨镜,穿着时髦的女郎跑到我们办公室,吼道:“你们还让不让人活了?!”我诧异地问她怎么了。她就开始发泄:“我起床点了个外卖,却有消息提示我不能完成支付。我想滴滴打车自己出去买饭,滴滴也付不了款。我想去取些现金出来自己付,钱也取不出来。一查,原来是我的银行卡都被你们冻结了。你们怎么这么狠?还让不让人过日子了?!”
很抱歉,规则本无情。在按照判决书规定履行义务或同申请人达成协议之前,银行卡不能解冻。这位女郎的事,显得俏皮了点。但是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法官经常要受到被执行人威胁,说名下的银行账户都被执行法官冻结了,没钱买米,要留在法院吃饭;名下的钱都取不出来,没钱买药了,若断了药,会出现生命危险,法官要负责;执行法官要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房子卖了没地儿住,得去执行法官家里住······各种精彩缤纷。
被执行人,老赖,很多手段都极为“高明”。申请执行人可能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或者过分信任而很少申请财产保全。在执行案件立案之后做财产查询时,就发现很多被执行人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所有银行账户都只剩块儿八毛。名下早已没有车、房的登记信息。其人也早已不见踪影,无处寻觅。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比速度,捉迷藏,是执行法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去面对被执行人“刻骨的仇恨”,去“欣赏”被执行人恶意地躲避与蛮横地抗拒,也就成了工作的组成部分。很多申请人的无理催逼,也让执行法官极为痛苦。申请人要钱急切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要不到钱时的焦急、愤怒甚至绝望,也很让人同情。遇到生活拮据的申请人,我心里也觉得非常难受。但是申请人若对着执行法官用耍赖皮的方式催逼,那就感觉变味了。在执行庭工作,应付申请人的催逼,已成为每天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曾有申请人频率极高的打电话,每天问好多遍他的案子办的怎么样了,仿佛法官手里只有他一件案子,只为他一个人服务;曾有申请人大摇大摆来到办公室,歪戴着帽子,流里流气地问法官:给我汇报一下帮我要到多少钱了?有的申请人会疑心法官对他的事不关心,只要没按他的预期帮他要到钱,就以为自己的事儿被忽视了,拍着桌子大吼大叫以表达不满,还有的申请人会在办公室席地而卧,闭目养神······被申请人催逼,是让执行法官最头痛的事情之一。其实,执行法官都是责任心极强的。而且执行案件立案之后,所有办案流程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督促。例如立案之日起3日内发出执行通知,10日内完成网络查控以及有财产情况下的冻结与划拨,网络查控结束10日内完成传统查控,案款到账15日内完成缴款手续,缴款后30日内完成发款等等。办理每一个案件,执行法官都要严格遵守规范的步骤和流程。这与申请人想象中的执行工作肯定是有差别的。更何况,当前每间办公室都有至少上千本卷宗,那就是上千件案子啊。我曾对一位申请人说,一千件案子,我们每天跑两件,也得五百天才能跑得过来一遍啊。我有时脑子里面会闪过一个想法,就是有的申请人,有意地过分夸大需要执行的钱对自己的重要性,通过无理取闹的方式给法官施加压力,希望执行法官能迫于压力,再去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其实,执行法官采取任何措施,都是在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而这些措施执行法官在立案后自然会按程序采取,申请人无论怎么催逼,不合法的手段都不能非法使用。所以我觉得,申请人到法院用各色各样无理取闹的方式催逼法官,有百害而无一利。曾有同事提议,要把这十句话打印出来,贴在门口。但是大家考虑后觉得言辞有些偏激。只是自己在执行法官的微信群里面传着看了一下,过过瘾也就罢了。真的希望读过这篇文章的人,万一有朝一日成为申请人,与执行法官打交道时,能够多多理解,多多体谅。执行法官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如此不融洽,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申请人相关知识的缺乏。申请人可能认为,执行法官应该有更大的权力和能力没有动用。例如,有的当事人说:法官,他不给我钱你就判他刑,判个三年,看他给不给。其实,不必说通过拒执罪判处刑罚要走非常复杂的流程。就是拘留十五天,也必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再例如,有的当事人说,现在不是能用手机定位嘛,法官你用手机定位,不就能找到他了吗。其实,执行法官没有这项权力,也没有这个能力,根本做不到这一点。第二个原因是,申请人对法官极大的不信任。一旦执行法官的工作与自己的预期不符,便开始怀疑法官没有竭尽所能,或者不重视自己的事,将不满甚至仇恨倾泻到法官身上,这真的是特别不好的。申请人大多不了解,每个执行法官名下,都有成百上千件案件需要办理。而且申请人应该意识到,执行法官执行到案款,有一个很简单的前提:被执行人得有钱。很多申请人朴素地认为,法院既然判我赢,意思就是钱我应该拿到,现在钱没拿到,就是执行法官没完成任务。其实,执行法官的任务,不是要到钱,另一种说法可能更贴切一些:被执行人有钱的,把钱要到;被执行人确实没钱的,确认已经穷尽所有查询途径。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钱,法官又不能造钱,貌似也不宜拿自己的工资去垫付。所以若被执行人没钱,那就是执行不能,需等待发现财产线索后再继续执行。这一点,很多申请执行人接受起来有难度。我非常能体会往回要钱时急切的心情,也非常心疼日日夜夜战斗在执行一线的战友们。我很希望,法官和所有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能够和谐融洽,不要让臆想的巨大的不信任横亘在中间。以上所述,是执行法官们经常面对的三点痛苦。执行难,大家是公认的。我们不怕痛苦,在泥泞的路上走过才会留下脚印。执行法官站在人民实现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上,理应挑起这份重担。执行法官奋勇拼搏的时候,希望一同参与到执行过程的被执行人与协助执行人多多配合,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多多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