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笔论》原文、注释和译文,赶紧收藏吧
【笔论原文】书者,散也①。欲书先散怀抱②,任情恣性③,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④,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⑤,则无不善矣。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⑥,方得谓之书矣。
【译文】书法,是抒发书者的性格、情操的。想写字,要先排除俗务杂念.使性情放任恣肆,具有丰富的想象,然后再执笔挥毫。如若为事所迫,即使用中山兔毫笔,也写不出好字来。写字,先要默坐静思,随意所适以任情寓性,不能乱说话,要心平气和,态度敬重严肃;这种深沉寂静的神采,如同面对至高无上的皇帝那样,字就没有写不好的了。写字写出的体势,须合乎某种形象。即如坐如行,如飞如动,如往如来,如卧如起,如愁如喜,如虫吃木叶。如利剑长戈,如强弓硬矢,如水火,如云雾,如日月。这些形象,在整个字势中能有所体现,才能称得起是书法艺术。
【注释】①散:抒发。此处指抒发书者的思想感情,即所谓“寓性情、襟度、风格其中,而见其人”。②散怀抱:意谓不要为俗务杂念所扰。③任情恣性:意指使想象在生活领域中驰骋。④中山免毫:用中山兔毫做的笔。概指最好的笔。⑤至尊:至高无上的皇帝。⑥纵横:指整个字势。象:形象,在此句中作为动词。
【作者介绍和题解】
蔡邕(公元133年一192年),字伯嗜,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东汉末文学家、书法家。篆书,采李斯之法,隶书,得八分之精微,体法百变,穷灵尽妙,独步古今,有“骨气洞达,爽爽有神”的称誉。《熹平石经》部分由他所书。曾在鸿都门见工匠用帚刷墙,受到启发,创“飞白”书。这篇《笔论》,先谈书前的准备,继谈书写时的要求,从这一准备和要求,涉及到书法艺术的基本理论—体现生活美的问题。书法之所以称为艺术,就在于它和其他艺术一样,能体现出生活美和自然美。此篇与李斯的《论用笔》可列为“姐妹”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