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出轨”必须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十五天?

这是一个非常搞笑的案子,有点像周星驰的电影,是哪部我就不说了,你猜。

2020年8月21日晚上11点,被告人谢某发现自己的屋子锁了,于是翻窗进去,进房间后,看到床上躺着冉某(女)以及某男子陈某。

随即拍了照片,视频,发给了陈某的女朋友,经过陈某女友的散播,这件事发酵了。

之后,冉某把谢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道歉,因为他侵犯了隐私,谣传自己出轨,侮辱了自己。

谢某辩白,说,那间房是他和冉某共同租赁的,也就是室友。他有权进入自己的房间。而且他只将有陈某头像的照片发给陈某女友,未有扩散的意图。

你仔细品,这个故事非常有内涵。

1、谢某是个男的,他为什么和一个女生冉某是室友?合租了一间房?

你注意是一间而不是一套两室一厅里各自有各自单间。

因为如果是两室一厅各自租赁卧室,那么他在法庭上的抗辩就不成立,他说自己对那间房享有共同所有权,所以非冉某的隐私空间。

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点,当然了,严谨起见,我认为这只能说明原告冉某和被告谢某虽为异性,但还是单纯的室友关系。

2、谢某为什么有陈某女友的联系方式?

这是很有意思的,当谢某看到自己的室友与其他异性躺在床上的时候,即便他有所怀疑,也应该是告诉冉某的男友,如果有的话。

可是他没有,他竟然很清楚,那个男子陈某有女友,甚至还有人家女友的联系方式。

那么谢某和陈某又是什么关系?

3、为什么被告不是陈某?

这也是很有意思的,按说谢某告陈某的女友,你男友劈腿了,跳起来叫的也应该是陈某。

但是没有,陈某默不作声。

4、我没有看出来冉某有出轨,出轨的应该是陈某呀?

原告冉某告被告谢某污蔑她出轨,这里面几个逻辑?

如果冉某有男友,谢某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冉某的男友,可是他没有,而是通知陈某的女友,你男友出轨。

那么多半冉某没有男友,那冉某为什么说谢某污蔑她出轨?几个意思?

这是个很神奇的故事,冉某、谢某、陈某、陈某女友,四个人似乎非常熟悉,到底什么关系,我不瞎猜了。因为高潮不在这里。

有意思的是法院的判决,法院判决谢某赔偿冉某精神损失费3500元钱,并连续在朋友圈15天公开道歉,表示他对冉某与陈某在一起的说法,是污蔑。

这个公开道歉太有意思了。

我们想想看,侵犯隐私这件事本质上就是把隐私公开了,如果你要修复这种伤害,采取公开上的公开,那岂不是得非所愿?

有意思的是,这种二次伤害还是冉某自己要求的,法院不得不满足。

这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是狗血,但最后这句话不狗血,这就是我要说的。

很多时候,你的很多想法,真按你的思路去解决,恐怕就像冉某一样,得非所愿。

我常说任何得,背后都有代价,只不过有些时候你能提前看到,有些时候你要过了很久才恍然大悟。

你说自由是不是一个好东西?当然是。

其实没有成本任何东西都是好东西,你哪怕给我一坨屎,如果零成本,我也可以拿去浇地。

可问题在于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凡事都有成本的

阿富汗最后得到了自由,但是也只剩自由了。他们没有了富裕,没有了家园,没有了医疗,没有了安全,没有粮食,没有工作,当然,很自由。

你可以端着火箭炮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如果你还想做的话。

很多时候成熟的人和不成熟的人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此。

不成熟的人就像小龙虾,你用一块猪肝可以把它钓上来一百次,它回回都会上当的。而成熟的人,会看到猪肝背后的杆子。

不成熟的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要同时。

我要平等,但我穿越到民国,我就是姨太太,而且是最得宠的姨太太,比大老婆还得宠。

我要环保,但我自己可以吃龙虾,想怎么吃怎么吃。

我要自由,我可以端着AK47想闯哪儿闯哪儿,但别人不可以插我的队。

所以这个世上才有爽文的男女主呀,真实世界里的爽文男女主。

为什么?因为他/她们深谙人性,因为有你们的存在呀。

我把话说穿了,一个人都韭菜成这样了,不割,对得起自己么?对得起他/她么?

我曾经说过,这几十年玩弄人性的创始人,就是史玉柱,他开了一个坏头。

这是站在大众的视角上,可是如果你也深谙人性,如果你完全看得懂史玉柱的玩法,你就会发现站在他的视角上,也很搞笑。

他就像一个人,每天走在街上,无数的人哭着喊着求着,说:哥,求求你割我吧,求求你割我吧,你让他怎么办?

有几个人能忍受这样的诱惑呢?你觉得呢?

这就是人生啊,人生就是这么荒唐,有时候荒唐的你想笑。

很多人总以为是有一撮人坏心眼,他们处心积虑割韭菜,真实的世界不是那样啊。

他们根本不需要处心积虑,真实的世界是一群韭菜疯了一样的抱着某些人的腿:哥,求求你,割我吧,你不割我,就不让你走。

那你说咋办?你不满足他,他就不让你走,你只能勉为其难,满足他喽。

回到那个诉状,你以为法院不明白么?法院明白的很。法院很明白怎么做会对你造成二次伤害,可是你自己不明白啊。

你在气头上,你一定要让我帮你二次伤害你,否则你就要说我们办事不给力。

那我能怎么给力?只能让你得偿所愿嘛。

至于你是不是真的得偿所愿,很多年后,也许你能想通,也许你还是想不通。

那就没有办法了。

噩梦般的感觉。

困惑的时候,你在苦海里浮沉,你只是全神贯注的挣扎着,想要喘一口气。

不困惑的时候,你坐在一叶扁舟上,乌云惨淡,大海无边,巨浪滔天,放眼望去,黑压压无边无际的人头,在浮沉,眼中全是挣扎,耳边全是撕扯。你恨不得扎聋自己,戳瞎自己,一头扎进海里。

智慧这东西,从来不是好东西。因为得来很难,想要失去,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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