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了解涉税法律服务,看这一篇就够了
最近两年,法律行业里出现了一股学习税法的热潮,这也反映出涉税法律服务领域存在着巨大的机遇。今天分享的主题是“税收法治化背景下,律师如何进入涉税法律服务市场”,包括四个部分:中国的税法环境、律师涉税法律服务内容、律师涉税法律服务实务解析和律所税法业务的开展。一是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来看,既包括体现在各个单一税种中的实体法,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也包括体现在税收征管环节的程序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及相应的实施条例等。二是从国际国内的角度来看,包括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法。最近几年受“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影响,国际税法在涉税法律服务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国目前共有18个税种:最常见的就是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改增之后,货物和劳务税这块目前就只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关税;而财产和行为税种类相对较多,如房产税、契税,以及最新的环境保护税。如果我们要从事涉税法律服务,要对这18个税种都有一个最基础的了解,包括每一个税种的具体的税率范围。事实上,在所有部门法中,税法的碎片化是最突出的。我国有18个税种,每一个税种都有单行的法律或部门规章,在此之下还有很多规范性文件,比如“国税函”、“国税发”,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等。实务中每出现一个新问题,税务总局都有可能基于这个问题,单独再发一个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往往成为我们解决实务问题的重要依据。因此,税法的碎片化很严重,对我们的知识体系要求很高。虽然每一个部门法在法律逻辑上都是独立的,但税法的独立性相较于民商法更强,法律语言在税法领域体现得特别明显。税法中既包含通用的法律逻辑,也包含财务逻辑,比如税法的规范性文件中包含有计算的公式或者依据。伴随经济全球化,我国的税收立法也正在与国际趋同。比如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是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转变 ,这就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个税机制和理念。我们要从事涉税法律服务,还需要对执法环境有所了解:税收系统是垂管系统,同时又是属地管理,但垂管的性质更明显。我们经常会在地方的一些招商文件或者合同里面看到税收减免条款,但最后经常会发生争议——投资过去后发现税收无法减免。事实上地方政府对于税收减免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完全由国家税务总局控制税收的征收。税务机关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而且不同地方对某一个事情的认定有很大的差异。以前的税收征管都是以事前管理为主,在行政简政放权之前,绝大多数事项都需要进行审核批准。而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在的税收管理形成了包括事前引导、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管理的全流程管理,并以事后管理为主。大家可能都听说过税务“金三系统”,现在马上就要升级到“金四”了;纸质发票也将很快退出历史舞台。数据化管理是我们国家税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我们的个人账户、公司账户全都和税务系统的数据库对接了。大家如果办过涉税的刑事辩护或者行政诉讼案件,可能会感觉比较明显——我国没有专业的税务司法机构和人员,也没有税务法庭。尽管我们有税警联合工作机制,但事实上我们公安经侦部门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都不具备专业的税务知识。而美国以及欧洲一些国家有专门的税务法庭,法官具有税法领域的专业知识,能够做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尤其是在实体层面上,而不仅仅局限于程序层面。由于第一个特点,涉税的刑事或者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税务局给出的结论。判决基本上都是全文引用,很少对实体部分再进行审查。在涉税刑辩中,律师们更多的是在程序上进行辩护,包括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等。然而我们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很多都是非程序性的,比如有资金回流就一定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吗?事实上在我进行辩护的很多涉税犯罪里面,即使有资金回流也不一定必然构成虚开。无论是公安侦查的逻辑,还是法院办案审查认定的逻辑,都没有对整个交易模式所涉及的税收的实体性进行审查——到底偷了多少税、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有多少,没有进行量化,而是直接引用税务部门的结论,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缺乏专业的税务律师承担对抗角色。2017年我们律所做了一项研究,我们从近2000份行政诉讼案例里发现,税务局败诉95%以上都是程序问题,只有极少数涉及到实体认定错误。此前我国的涉税服务都是由税务师事务所主导,但随着我们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经济交易模式的多元化,税收征管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仅依靠税务师事务所无法满足我们国家依法治税的要求。2017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鼓励律师进入涉税服务市场,此举标志着律师与会计师、税务师在涉税服务领域具有同等资质。13号公告中列举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提供的涉税服务类型,对于律师而言,税收筹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及税务顾问服务,更能发挥出律师的价值,更值得律师去开拓。我们律所作为一家涉税法律服务专业所,成立这几年我们切身感受到——我们很少和律师同行竞争,更多地在和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因此,律师从事涉税服务也要找准定位,做有竞争优势的业务。这4个方面的业务,更有利于律师发挥优势。复杂交易的税务合规管理,如对赌、重组并购等,对于交易的法律属性的认定、性质的判断,权利状况的处理,仅凭单一的财税知识无法办到。税务律师只有融合了法律、税务、财务的知识以及专业经验,才能把这项业务做好。对于税务争议的处理,律师的强项在于证据思维、程序思维,以及所受到的争议解决的专业训练。而涉税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如此,税务师、会计师都无法介入。国际税收业务目前仍被“四大”所垄断,中国的涉税法律服务基本上仍局限于国内业务。但律师从事国际税务的合规管理,是可以发挥出优势的。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未来个人税务合规管理一定会成为一片可观的市场。社保入税、平台用工等热门问题,都和个人所得税密切相关;高净值人群的家族财富传承,也涉及到个税问题。并且,个人税务合规不是仅涉及到个人所得税,而是全方位的税收合规管理需求。未来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个人税务合规管理一定会成为律师的重要服务领域。具体到实务操作中,目前我们律所做得比较成熟的一些涉税服务有四项:常年税法顾问和我们熟悉的常年法律顾问一样,也是做涉税法律服务的基础业务和引流业务,包括担任企业的常年税法顾问和担任税务机关的税法顾问。
重点介绍一下合同涉税审查和企业税务风险体检及纳税风险管理。合同审查是律师的基本的服务技能,但合同涉税审查对于专业性的要求更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比如增资扩股,如果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出资,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那么我们要在税法上对合同进行定性,看是否符合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条件。② 查找相关税收政策确认是否符合减税、免税优惠情形合同涉税审查,不仅要审查出问题,同时要审查出如何解决问题;既要审查出它的一般特点,同时还审查出合同可能会给客户带来哪些好处。这需要结合税收政策知识以及实务经验来进行判断。是该交增值税还是印花税、什么时候交、交多少,这些都与合同条款密切相关。虽然发票更多地被认为是合同附随义务,但从实务来看,是否将发票仅作为附随义务,我认为是值得探讨的。比如一些大宗商品交易,发票的票面金额达到了整个合同交易额的13%,如果1000万发票不及时开具,就可能导致130万的税额无法抵扣,这对整个交易已经造成不小的影响。如果没有在合同里约定何时开发票、怎么开发票、开什么发票、税种以及税率、税率如果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等等具体的开具要求,对方所开出的发票可能会不符合我们的要求,实务中经常发生这样的纠纷。支付结算和纳税义务是紧密相关的。比如合同约定31号前结算,哪怕钱没有收到,第二个月的增值税仍然应当申报。作为律师,站在买卖双方不同的立场,应该关注哪些点?① 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约定价款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② 是否明确约定卖方开票义务、开票时间、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③ 是否全面了解卖方的实际经营情况,防止出现失联或走逃而导致发票失联的情况。② 明确约定关于增值税发票的发票主体及开具时间。增值税发票在审查上要注意“三流一致”,即货物、资金、发票的流向指向同一法律主体,因此需要注意发票主体是否为真实的交易对手;(5)总结交易流程中涉及的全部涉税义务,确保税务合规性
- 大型企业,尤其是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外企的财务总监、税务总监上任后,需要厘清前后任的税务责任;
- 兼并、收购、接管企业进入整合期后,对企业经营中的税务风险进行判断。投融资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很大,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人员进行税务风险的管理;
- 企业进行业务转型或新增业务线时,新的领域会有新的涉税事项;
(2)律师在进行企业税务健康检查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 财务报表的税务健康检查。主要根据财务的「三张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四张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审计报告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 重点税种的健康检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 业务合同、内部签证和发票等涉税凭证管理的税务健康检查。
- 与企业高管进行访谈,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现状,沟通税务健康检查程序
涉税法律服务更多会和财务部门打交道,必要时也要和业务部门打交道,尤其是工程类客户,如施工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
- 编写《税务健康检查报告》,解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可能的后果
- 与企业负责人及部门高管沟通健康检查结果,提供合规建议
- 提供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目前律师担任税务部门法律顾问,更多的是做合法性审查。但如果律师能够对具体的实体性问题提出意见,将更能满足税务机构的需求。
- 对获取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为税务部门服务可能会接触到很多企业或个人的核心财务资料,律师要注重保密,不能利用自己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目前,税务稽查应对和刑事辩护服务是我们在企业端主要的服务类型。税务风险分等级,我们在服务方式上,也要按照不同的等级来采取不同的服务模式。对于税务低风险企业而言,主要是在基层税务局提醒下,企业积极对不合规行为进行修正。律师在这个过程中,提供的主要服务是:
- 帮助企业探究查找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积极进行修正,防止其转变为税务中风险、高风险。
对于税务中风险企业而言,以风险管理部门推送为主,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进行补税、补滞纳金,尽量达到少罚款或免于罚款目的。涉税的滞纳金很高,我们在实务中经常遇到滞纳金比税款高几倍的情况。
税务高风险主要针对重大税务问题(如涉嫌虚开)、重大被评估行业(如药企)、被举报或其他影响恶劣、金额涉及大的情形,由税务稽查部门发稽查通知,要求企业自查或入场稽查。发生税务高风险,一般已经被立案,企业的需求非常迫切。比如80%以上的涉税刑事案件都是由税务局直接移交,而不是由公安侦查部门发现。一旦被立案,后续都必然会被稽查,而且是对整个企业的全年度甚至几个年度的所有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稽查。
涉税刑事合规管理是一个热门话题,由于涉税犯罪的立案门槛很低,企业很容易触及刑事犯罪,相关合规需求也越来越大。律师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
传统的涉税刑事辩护以程序辩护为主,但我们更提倡实质性辩护。实质性辩护应当是涉税刑辩律师一个很重要的技能。比如,税务局认定A企业逃税500万,律师可以基于涉案的税种、逃税金额相关证据的合规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等方面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从而起到无罪、罪轻的辩护效果。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筹划不是不交税,而是避免交冤枉税,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整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税务筹划是一项常见业务,企业的需求很大。律师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首要考虑的是合法性问题。二是对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模式进行充分的分析,进行准确的定性;四是基于税法给出筹划办法,并进行反复的推演。因为税法的属地性很强,不同地区对同一事项的认定意见很可能不一样,因此涉税法律服务对于律师经验的要求特别高;税务筹划的意义,一是帮助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二是实现零风险筹划;三是帮助企业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同样的税款,今年交还是明年交,对于企业来说影响很大;最后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税务筹划务必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一是形式合法性,相关交易的安排以及纳税申报、减免、优惠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实质合法性,经济交易的性质以及纳税符合实质课税标准、与税收立法目的相符合。就具体的律师可提供的服务来看,既可以按照税种进行筹划,也可以按照企业生命周期全流程进行筹划。国际税法服务近两年需求越发凸显,但目前国内提供这项服务的律所和律师团队很少,这也是律师行业的一次机会。不管是“引进来”还是“走出去”,税收身份居民身份的安排都是交易架构搭建的第一步;不管是企业还是自然人,都有税收居民身份安排的需求。反避税调查服务目前基本上被“四大”所垄断,但不管是从程序还是实体证据收集,律师都自己的优势,在这个方面可以大有所为。目前大型交易的交易架构设计事实上由律所来主导,但考虑到税收安排,往往需要和会计师事务所配合来做,很多时候不能达成一致。事实上如果由律所来进行全套服务会更有利于客户,特别是对于难以负担“四大”成本的中小型企业客户而言。目前国内有很多高净值人群,他们在进行财富传承规划时往往会选择在国外设立家族信托,个人跨境税务合规管理就成为现实的需求。涉税法律服务团队的人才,首先一定是法律、财务和税务的复合型人才。如果没有这种复合型的知识背景,很可能会出现认知盲点,导致对于风险的判断不全面。其次不一定需要考很多专业证书,但一定要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涉税服务非常注重经验,是否处理过类似业务,对于处理结果有很大影响。目前国内的法税复合型人才很稀缺,流动性也很低,我们很难在市面上招到一个成熟的、专业的税务律师。因此,我们律所的人才来源主要靠内部培养,外部引进比较少。一是在现有业务上进行扩展。企业每个月都要进行纳税申报,税务合规是他们的刚性需求,因此我们可以充分挖掘现有客户的需求。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也更容易入手。承办分为自行承办和外部合作。如果团队想要做涉税业务,但又不具备相关的人才,可以采用外部合作的方式,既能维持住现有的客户,同时也能够在合作过程中积累相应的服务经验。就我们自己而言,30~40%的业务都是同行推介,一起合作完成的。我们税邦律师事务所定位于专做涉税法律服务,总部在成都,目前有13名持有双证且具实践经验的律师,能够培养和储备这么多人才也非常不容易。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如果我们准备充分,这将是一片大有可为的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