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信条草案

第一个问题: 你是共产主义者吗?
答: 是的。

第二个问题: 共产主义者的目的是什么?
答: 把社会组织成这样: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
第三个问题: 你们打算怎样实现这一目的呢?
答: 废除私有财产,代之以财产公有。
第四个问题: 他们的财产公有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呢?
答: 第一、建立在因发展工业、农业、贸易和殖民而产生的大量的生产力和生活资料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因使用机器、化学方法和其他辅助手段而使生产力和生活资料无限增长的可能性的基础之上。
  第二、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在每一个人的意识或感觉中都存在着这样的原理,它们是颠扑不破的原则,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无须加以论证的。
第五个问题: 这是一些什么原理呢?
答: 例如,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个人的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不可分割的,等等。
第六个问题: 你们打算用什么方法为实现你们的财产公有作好准备呢?
答: 启发并团结无产阶级。
第七个问题: 什么是无产阶级?
答: 无产阶级是完全靠自己的劳动[201]而不是靠某一种资本的利润为生的社会阶级;因而这一阶级的祸福和存亡取决于生意的好坏,一句话,取决于竞争的波动。
第八个问题: 是不是说,无产者不是一向就有的?
答: 是的,不是一向就有的。穷人劳动阶级一向就有;并且劳动者几乎一向都是穷人。但无产者却不是一向就有的,正如竞争并不一向是自由的一样。
第九个问题: 无产阶级是怎样产生的?
答: 无产阶级是由于采用机器而产生的,这些机器发明于上个世纪中期,其中最重要的是蒸汽机、纺纱机和织布机。这些价钱很贵、因而只有富人才买得起的机器,挤掉了当时的工人,因为用机器生产商品比原来的工人用不完善的纺车和织布机生产商品又便宜又快。这样一来,机器就使工业全部落到大资本家手里,并且使工人仅有的一点薄产,主要是他们的工具、织布机等,变得一钱不值,以致资本家占有了一切,而工人却一无所有。从此就实行了工厂制度。当资本家看出这样做对他们是何等有利时,他们就力图把工厂制度扩展到越来越多的劳动部门。他们使工人之间的分工越来越多了;结果,从前完成整件工作的每个工人,现在只做这件工作的一部分了。这种简化的劳动使产品生产得更快,因而也更便宜。这时人们才发现:几乎在一切劳动部门都可以使用机器。一个劳动部门只要照工厂的方式进行生产,它就象纺纱业和织布业一样落到了大资本家的手里,而工人也就失掉了最后的一点独立性。
  我们逐渐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劳动部门都照工厂的方式进行生产了。于是,从前的中间等级,特别是小手工业师傅日益破产,劳动者早先的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产生了两个逐渐并吞所有其他阶级的新的阶级。这两个阶级就是:
  一、大资本家阶级,他们在所有先进国家里几乎独占了生活资料和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手段(机器、工厂、工场等)。这是资产者阶级或资产阶级
  二、无财产者阶级,他们仅仅为了换得生活资料,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出卖给第一个阶级,即资产者。由于在这种劳动交易中买卖双方不是平等的,而是资产者处于有利的地位,因此无财产者就不得不接受资产者提出的苛刻条件。这个依赖于资产者的阶级叫作无产者阶级或无产阶级
第十个问题: 无产者和奴隶有什么区别?
答: 奴隶一次就被完全卖掉了。无产者必须一天一天、一小时一小时地出卖自己。奴隶是某一个主人的财产,而且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的生活不管怎样坏,总还是有保障的。而无产者可以说是整个资产者阶级的奴隶,不是某一个主人的奴隶,如果没有人需要他的劳动,就没有人购买它,因而他的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奴隶被看作,不算市民社会的成员。无产者被承认是人,是市民社会的成员。因此奴隶能够比无产者生活得好些,但无产者处于较高的发展阶段。奴隶通过成为无产者,并在所有的私有制关系中只要废除奴隶制关系就能解放自己。无产者却只有废除一切所有制才能解放自己。
第十一个问题: 无产者和农奴有什么区别?
答: 农奴使用一块土地,也就是使用一种生产工具,为此,他要交出或多或少的一部分收入。无产者用属于他人的生产工具做工,这个他人把由竞争所决定的一份产品让给无产者,作为对他的劳动的报酬。在农奴那里,劳动者得到的那一份是由他自己的劳动决定的,因而也是由他自己决定的。在无产者那里,劳动者得到的那一份是由竞争决定的,因而首先是由资产者决定的。农奴的生活有保障,无产者的生活没有保障。农奴获得解放的道路是:把他的封建主赶走,自己变成财产所有者,从而进入竞争领域并暂时加入有产阶级的队伍,即特权阶级的队伍。无产者则通过消灭财产、竞争和一切阶级差别而获得解放。
第十二个问题: 无产者和手工业者有什么区别?
答: 不同于无产者的所谓手工业者,上个世纪几乎到处都有,而今天还散见各处,他们顶多是暂时的无产者。他们的目的是为自己获得资本,并用它来剥削其他劳动者。当行会仍然存在,或者当经营自由还没有导致手工业照工厂的方式进行生产、还没有导致激烈的竞争时,他们往往还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但是,一旦手工业采用了工厂制度,竞争也非常盛行时,这种前景就消失了,手工业者就日益成为无产者。因此,手工业者获得解放的道路是:或者是成为资产者或一般是变为中间等级,或者是由于竞争而成为无产者(正如现在所经常发生的),并参加无产阶级的运动,也就是参加或多或少自觉的共产主义运动。
第十三个问题: 这么说,你们并不认为任何时候都可能实现财产公有?
答: 是的,我们并不这样认为。只有在机器和其他发明有可能向全体社会成员展示出获得全面教育和幸福生活的前景时,共产主义才出现。共产主义是关于奴隶、农奴或手工业者不可能实现而只有无产者才可能实现的那种解放的学说,因此它必然属于十九世纪,而以往任何时候是不可能有的。
第十四个问题: 让我们回到第六个问题吧。如果他们打算用启发并团结无产阶级的方法来为公有制作准备,你们是否因此就拒绝革命呢?
答: 我们确信,任何密谋都不但无益,甚至有害。我们也知道,革命不是随心所欲地制造的,革命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完全不以单个的政党和整个阶级的意志和领导为转移的各种情况的必然结果。但我们也看到,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无产阶级的发展都受到有产阶级的暴力压制,因而是共产主义者的敌人用暴力引起革命。如果被压迫的无产阶级因此最终被推向革命,那么,我们将用实际行动来捍卫无产阶级的事业,正象现在用语言来捍卫它一样。
第十五个问题: 你们打算一下子就用财产公有来代替今天的社会制度吗?
答: 我们不想这样做。群众的发展是不能命令的。它受到群众生活条件的发展的制约,因而是逐步前进的。
第十六个问题: 你们认为,用什么方法才能实现从目前状况到财产公有的过渡呢?
答: 实行财产公有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通过民主的国家制度达到无产阶级的政治解放。
第十七个问题: 一旦你们实现了民主制,你们的第一个措施是什么?
答: 保障无产阶级的生活。
第十八个问题: 你们打算怎样实现这一点呢?
答: 一、限制私有财产,以便做到为私有财产逐渐转变为社会财产作好准备,例如实行累进税、对继承权实行有利于国家的限制,等等。
  二、让工人在国营工场和国营工厂,以及在国营农场工作。
  三、使所有的儿童享受公费教育。
第十九个问题: 你们在过渡时期怎样实施这种教育呢?
答: 所有的儿童,从能够离开母亲照顾的时候起,都在国家设立的机构中受教育和学习。
第二十个问题: 在实行财产公有时不会同时宣布公妻制吗?
答: 绝不会。只有在保持现有的各种形式会破坏新的社会制度时,我们才会干预夫妻之间的私人关系和家庭。此外,我们知道得很清楚,在历史的进程中,家庭关系随着所有制关系和发展时期而经历过变动,因此,私有制的废除也将对家庭关系产生极大影响。
第二十一个问题: 民族在共产主义制度下还将继续存在吗?
答: 按照公有制原则结合起来的各个民族的民族特点,由于这种结合而必然融合在一起,从而也就自行消失,正如各种不同的等级差别和阶级差别由于废除了它们的基础——私有制——而消失一样。
第二十二个问题: 共产主义者排斥现有的各种宗教吗?
答: 迄今一切宗教都是单个民族或几个民族的历史发展阶段的表现,而共产主义却是使一切现有宗教成为多余并使之消灭的发展阶段。[注:恩格斯手书的原文到此为止。——编者注]
以代表大会的名义并受代表大会的委托:

    秘书 海德[注:威廉·沃尔弗的盟内化名。——编者注]
    主席 卡尔·席尔[注:卡尔·沙佩尔的盟内化名。——编者注]
        1847年6月9日于伦敦

第一次发表于《共产主义者同盟建盟文献(1847年6月至9月)》1969年
汉堡版
原文是德文


  注释:
  [200]共产主义信条草案是1847年6月2—9日在伦敦召开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讨论的纲领性文件。这一文件是同章程草案和第一次代表大会致同盟盟员的通告信(见本卷第419—437页)于1968年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积极活动家约阿希姆·弗里德里希·马尔滕斯的文稿中发现的。找到的手稿,除了添写的几个字、最后一句话和代表大会主席及秘书的签名,都出自恩格斯的手笔。
  恩格斯积极参加了代表大会(马克思未能去伦敦),这一点从代表大会的工作和各项决议中可以看出。同盟改名为共产主义者同盟,正义者同盟原来的口号“人人皆兄弟”改为具有阶级性的新口号“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1847年6月9日代表大会最后一次全会肯定了同盟章程草案和这一纲领草案。
  共产主义者信条草案同章程草案一起被分发到同盟各支部去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则在第二次代表大会最后批准纲领和章程时给以考虑。1847年10月底恩格斯在信条原文的基础上拟定了另一个更加完善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纲领草案——《共产主义原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57—374页)。恩格斯利用信条原文这一点可直接从下述情况得到证明:信条和《原理》有许多地方车行文上是一致的;对《原理》中某些问题的回答,恩格斯决定保留信条中的原有答案。——第373页。
  [201]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四十至五十年代(在马克思制定出剩余价值理论以前)所写的著作中使用过“劳动价值”、“劳动价格”、“出卖劳动”这样的概念,正如1891年恩格斯在为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这本小册子所写的导言中指出的:“从后来一些著作的观点来看”,这些概念“是不妥当的,甚至是不正确的”。自从马克思确定了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不是自己的劳动而是自己的劳动力以后,这些概念的使用就精确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后来的著作中使用的是“劳动力价值”、“劳动力价格”、“出卖劳动力”等概念。——第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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