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量差异一点通
对于胶囊剂,如果平均装量是0.298g,怎么进行装量差异的评价呢?用±7.5% 还是10.0%?
这个事分两大一小三种情况:
标准的一般理解就是平均装量修约到0.30g,然后按±7.5%的限度进行比较。
这里要指出:
①中药即使0.30g也要按10.0%计算。
②中药一般“标示装量”的情况比较多,这时候限度的范围是 标示装量±10% ,而不是用平均装量算。
③化药一般是用平均装量,但若是标准中规格是质量数而不是含量,那此时也要用“标示装量”作为计算依据。
类似的情况有片剂重量差异、注射剂的分装和冻干粉针装量差异。
此外,应额外注意“装量”的这种情况。有些标准直接规定了装量的上下限(如在标准中明确:装量 取本品,按通用技术要求0102检验,装量范围0.16~0.20g),这种情况下要考虑两个限制:A装量差异要合格,按0102判断,这是注射剂的通用要求。B装量边界范围按注册标准判,这属于类似“固形物含量”的情况,和药品有效性有关。
本文内容,飞凌大圣@蒲公英制药论坛 提供了中药相关观点,表示感谢。
法规原文截图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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