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无进项,增值税1%是真是假。
现在的物流行业可以说是日渐繁荣,很多的大的平台后面也有很多小的物流平台诞生,现在也有很多私人物流,那物流之间所产生的配送服务费我们该怎样解决呢?
中国至少是90%以上的货车司机是开不了物流票据的,因为他们都是通过熟人或者企业的形式介绍来拉单,除此外有的物流公司体量小,没有办法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但是人员的成本是相当的高,这样也会导致企业多纳税。面对这些税务难题,物流行业该如何合理筹划?
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为了能减轻企业的税负,国家和地方政策就发行了很多税收上的优惠政策,税收的优惠政策采用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需要企业实体经营,外地的企业也是可以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某物流公司,无进项,年收入800万元。
需纳税为:
增值税:800万/1.09*9%=66.06万
附加税:66.06万*6%=3.96万
企业所得税:800万/1.09*25%=183.49万
分红税:(800万-66.06万-3.96万-183.49万)*20%=109.3万
总纳税:362.81万
以上例子可以看出该物流公司所纳税的税负是相当高的,我们通过总部经济招商模式筹划一下。
在税收园区成立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入驻园区后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纳税费用为: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24万
个税:400万/1.01*0.6%=2.38万
总纳税:6.58万*2=13.16万。
物流公司直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享受政府给予的政策,个人独资企业核定是会出具相关的核定通知书,相比正常纳税节省税费376万元,个人独资企业缴纳完13.16万元的税费后直接就可以将剩下的利润提现到私人账户自由支配了。
我们可以根据物流行业的实际收入状况选择合适的税筹,灵活使用政策,关注《初夏穗税》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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