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院衙|洪阳城内最有故事的建筑之一
广东普宁旧县治洪阳城内最有故事的建筑之一,是东门内的察院衙,位于原县衙东南约500米处,始建于明崇祯年间,原为明末御史巡按林铭球之故居。察院衙坐北朝南,总占地面积一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八千平方米,面阔26米,深43米。主建筑为七间三进,有三厅六天井,两侧有房共十八间;两侧东西巷包各有厅房六间,门前阳埕外有围墙照壁,东面设外门楼,门临内城河。
察院衙是普宁市目前保存较好的明代建筑实例,其整体布局恢弘大气,细节上,主建筑的厅面宽敞而屋架梁柱硕大简练,引人注目的是中厅两侧房间向心面皆为古制的木结构,又金柱为大木柱。
察院衙的建造者林铭球,原姓蓝,祖居福建漳浦赤岭土塔村,畲族人。明万历间,父林懋迁海丰经商,其随之游学粤东,于天启元年入籍海丰兴贤都,后易姓连中举人、进士,历任监察御史、湖广大巡按、光禄寺监事、大理石右寺副等。登科后,因其父再迁普宁黄坑都厚屿即今洪阳城内,是故随之至,于当地建起察院衙,俗称蓝察院,以作居所,并落籍普宁。崇祯十七年明亡,林铭球归乡,时遇九军乱,组织乡士庶与之对峙,使不敢犯境;曾救郭之奇父子于贼手。清顺治四年,林铭球卒,年六十。康熙二十六年,林铭球被列为普宁五贤之一,官设神主于城里忠义祠。明末清初,林铭球一族居洪阳城内,后移黄坑都上社里湖圩边创新埔寨。
相传,崇祯十五年城内方氏筹建宗祠,相中已被蓝察院欲购而未付定金南门街中段的一块地,由于疏忽,方氏捷足先登,宗祠乃成,风水地理为其所据;及后,林氏一族决定移迁他处。林铭球后裔除居里湖新埔之外,还有居海丰莲花山者;据传,林在海丰兴贤都亦建有府邸,然解放后没入水库。据《方氏族谱》所记而知,察院衙后来为林家转卖与方氏纯朴祖派下十四世方林捷英肃所有至今,其易额大夫第,悬灯书方府、平藩守府,立匾绍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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