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术语解释(机构队伍类)。
总公司
依法设立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企业法人机构,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地位。
分公司(二级机构)
是指保险公司在各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中心支公司(三级机构)
指保险公司在各地、市设立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分公司管据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级。
四级机构
是指保险公司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和营业部。
支公司
指保险公司在各区、县设立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营销服务部
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由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对保险营销人员进行管理,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
营业部
指各保险公司省级公司直属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务经营单位。
出单网点
保险公司当月产生保费的营业网点,包括远程出单点。
活动人力
是指当月达成保险公司销售标准(可按保费、保单件数等方式衡量)的销售人员数量。
合格人力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达到保险公司考核标准的销售人员数量。
活动率
在个人营销业务中是指每月出单人力与在册总人力的比率。
流失率
是指一定时期内离职人员占总人数的比率。
在职人力
是指在保险公司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持有保险公司颁发的执业证书的外勤人力数量。
渠道经理
是指保险公司负责管理、推护销售渠道的管理人员,多用于银行保险业务、中介业务等非营销员渠道。渠道经理在日常工作中,主要职责包括销售渠道的建设与推护以及对渠道产能进行监督、监控,对销售渠道内的销售人员(通常并非保险公司员工)进行培训、宣导等活动。
区域主管
是指保险公司负责在某一地区的管理工作的内勤员工。此处的地区,可以是政治上的省、市或国家,也可以是更为广义上的地区,如大中华区、泛太平洋地区等。管理工作可以是某专项的管理,例如,销售、人力资源、稽核,也可以泛指全部的管理事项。
营业部经理
在营销渠道(代理人渠道)内较为常见。营业部指保险营销员进行展业培训、递交投保申请、领取各类单证的场所。营业部经理负有对营业部及所辖营销员进行管理的职责,营业部经理可由保险公司内勤或者具备相应管理经验的外勤担任。内勤营业部经理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享受固定薪水,外勤营业部经理则可获得相应津贴以补偿其在展业上的损失。
客户经理
银行保险渠道中,客户经理指保险公司或者银行网点负责销售银行保险产品的人员。在个人营销渠道中,部分保险公司存在“客户经理”这一职级,即该职级的保险代理人不以组织发展作为目标,仅以个人展业作为全部的发展重心。
见习客户经理
是指非正式客户经理,一般在成为客户经理前需要3~6个月的见习客户经理试用期。
营销员
指取得保险公司颁发的执业证书,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增员关系
公司营销员通过个人活动招募新营销员后,即与新进营销员之间形成的增员关系。增员关系一经确立,通常不得进行变更和转移。
育成关系
各级业务主管在职期间与直辖团队中新晋升的业务主管形成的平级关系称之为育成关系。育成关系存在的前提是育成人和被育成人保持平级关系:育成人降级后与被育成人育成关系终止。被育成人降级后被同一育成人再次育成,育成关系恢复。
直辖关系
指上一级业务主管与其所建立组织的营销员的隶属关系。同一层级的营销员之间不形成直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