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开车撞死儿子,被孩子的母亲起诉赔我损失,法院怎么办?
俗话说行船走马三分险,现在呢,是脚踏离合器,通往鬼门关,不是有人死,就是车辆翻,一时一刻小心不得。
也曾经看到过一个视频,一个老总叫自己的司机开车前,要围着车辆转一圈,司机不以为然,还以为老总婆婆妈妈,但是,碍于老总的颜面,不得不多此一举的转一圈,直到有一次他在转圈的时候,看到了车轮边玩耍的小孩子,这才恍然大悟,呀,差点出了大事故。
真的,人这一生很是短暂,有时候,稍有疏忽,转瞬之间就可能出大事,改变自己的一生命运,所以人还是小心翼翼为好。
你不信,认为是小题大做,胆小怕事。
哎,好言难劝该死的鬼,还是用惨痛事实说话吧。
据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7日消息,去年9月鄱阳县发生一起惨剧,原告曹某和被告吴某原本是夫妻,离婚后,两人1周岁的儿子小吴跟随父亲吴某一起生活。2019年9月7日,吴某驾驶小型客车从家中出发上班,不慎撞到在家门口玩耍的小吴,因伤势过重,小吴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交警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吴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涉案车辆已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通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等险种,保险期限在保险有效期限内。事故发生后,曹某因索赔无果,以吴某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37万余元。
本案是一起意外事故引起的家庭悲剧,承办法官庭前庭后多次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曹某32万余元,其中6万余元支付给吴某。
你看看,如果当初吴某开车的时候,尤其是在明知儿子年龄小,不知道危险的发生的情况下,应该特别小心,小心再小心,车辆慢慢行驶,还有鸣笛,总之是小心行得万年船,我家儿子小的时候,我把能排除的一切潜在的危险都排除了,插排插孔用胶带绑好,剪子刀等锐器藏好,连房檐上的砖都得放倒,一时半刻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危险的发生,因为孩子小的时候,再小的事情也可能酿成大祸,而大人的事情,再大的事情,比起孩子来说,也是小事一桩。
因此呢,这件事再一次给带孩子的家长一剂响钟,一定要千方百计,百计千方的保证孩子的安全,否则后悔死也毫无用处!你说是吗?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