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秦汉简牍所见的律典体系
作者:陈伟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
一、汉简律典的两分结构
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湖北省博物馆藏)
二、汉律二分结构的时间沿溯
三、《□律》《旁律》的历史属性
四、几个相关问题
雠律令沅陵,其假船二
,勿留。”8—173记云:“卅一年六月壬午朔庚戌,库武敢言之:廷书曰令吏操律令诣廷雠,署书到、吏起时。”对律令安排频繁校勘,显然是要让各地各级官署执行的律令与中央所作的修订保持一致。岳麓秦简中,编号卒令乙卅二的令文还对新律令的生效时间作出规定:“新律令下,皆以至某〈其〉县、都官廷日决。故有禁,律令后为辠名及减益辠者,以奏日决。”通过这些措施,律典在不断变动的情形下,得以保持在一定时间内的确定性和全国范围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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