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视野 | 怎样快速有效固化电子数据证据?
随着互联网这一科技成果与人民生活的紧密结合,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应用越来越普遍。
十八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网络监控中发现,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与十八腔公司商标相同的标识制作大量视频节目,并于某视频平台网站上传播。对方这种行为侵害了十八腔公司享有的商标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涉案证据数量较大,涉及视频类证据9个账号共计105个视频,并且是通过互联网分发转载比较容易下架删除。为了能快速及时方便有效的对侵权网站图片、视频证据进行取证,十八腔公司决定使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的电子证据平台进行证据保全,规避上述风险。借助信息化手段快速存证,以免遭遇涉案侵权信息灭失而口说无凭的情况。
十八腔公司的工作人员操作计算机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官网的入口登录电子证据平台,选择导航中的在线取证功能,点击十八腔公司对涉案商标的权属证据等自有证据,以证明自身在本案中主体适格。在任务进程页面中的取证任务完成取证后,系统对取得的电子证据颁发《电子证据保全及认证证书》,该证书包含证书基本信息、证据保全内容和可信时间认证三部分内容。工作人员点击进入我的证据功能页面,在此页面对电子证据及证书进行打包下载,完成整个网络侵权证据保全过程。
取证过程办理完毕,十八腔公司立即向法院提起了对侵权方的诉讼,并提交了上述证据。十八腔公司提交的证据具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经过区块链固定、哈希值可校验,能够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
2020年十八腔公司关于侵害商标权纠纷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双方争议焦点为被诉行为涉及的服务与涉案商标使用服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类似以及是否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为此原告通过之前取证固化的大量相关互联网视频及网页固化证据客观显示大量涉案商标,并在开庭中使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存储的电子证据进行举证,法院判定涉案商标使用图属于近似商标,容易造成混淆,侵害了浙江十八腔公司的涉案商标权。最终该公司顺利胜诉,法院判处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6万元。
(上述案件整理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
知识产权纠纷一直是证据保全的“重要客户”,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各种侵权现象屡见不鲜,而能否第一时间保存相关证据在纠纷中显得格外重要。加上电子数据证据本身易篡改、易损毁,若侵权方销毁了侵权事实,在庭审质证时证据的真实客观性更易受到质疑。
因此出于对案件对案件负责以及控制风险的考虑,除了像上述案件中在吉林高院的电子证据平台进行证据保全的选择外,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们遇到电子数据还是会选择去线下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
那么如何能够在及时取证、存证的同时,又保障证据的有效性呢?
法平方联合长三角红圈公证处共同合作研发了【平方取证】,软件在证据保全的各个流程都满足公证处专业要求,用户可在线申请公证书,公证处收到公证申请后,线上受理、审核、出具公证书,省去用户线下排队预约的时间,让用户把公证处“装进口袋里”。
且通过该平台取得的证据在法院认可的区块链中存证,实时上链。
上述案件中十八腔公司遇到的情形,就可使用平方取证的【过程取证】功能。
用户通过该功能远程操作平方取证系统提供的“虚拟电脑”,用户只要登录有侵权行为的网站/平台,浏览相关侵权证据,系统将全程录制电脑画面及声音,为用户固化证据。另外,该功能中还提供了快捷截图功能,用户可以在录制过程中保存关键画面。若有下载文件的需求,亦可直接下载,最终和录制的视频证据、截图证据一起存储在证据包中,上传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