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事审判改革激活一池春水
案多人少、人案不均,是深圳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普遍面临的困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为了破解这一困局,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治,对症下药,不断加强法院外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推进法院内部工作机制改革创新。
从2017年起,罗湖法院开始了大民事审判改革的探索。四年的实践效果如何?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改革的效果体现在审判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上,体现在司法资源科学配置上,体现在人案矛盾有效缓解上,人案不均、忙闲不均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01
破解困局
大民事审判改革应运而生
“改革之前,以2015年为例,罗湖法院4个民商事部门法官人均收案数量相差最高达156件,最少也有25件。人案的不均衡,导致法官忙闲不均。2016年法官员额制改革,罗湖法院入额法官仅有114名。案件数量激增,办案法官人数减少,形成‘一松一紧’之势,加剧了人案不均衡的困境。”罗湖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陈华感慨道。
因法官员额的限制,化解人案矛盾,单靠增加法官人数难以为继。在这种背景下,2017年1月,《关于开展民商事大审判改革的意见》应运而生。在保持原有审判庭室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罗湖法院设立两个速裁审判团队、6个专业审判团队和11个复合型审判团队,全院民商事审判8个业务庭19个审判团队68名法官全面投入大民事审判工作。案件则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对分案情况进行内部公示,在各庭、各团队、各法官之间公开、透明、均衡地分流案件。
02
完善政策
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为了顺利推进大民事审判改革,解决改革推行后类案不同判等问题,罗湖法院先后出台11项具体配套措施和60多个办案指引。
改革好不好,关键就看各项指标。改革推行四年来,反映“司法公正晴雨表”的两项指标一审案件发改率、生效案件发改率有了明显好转,从2016年的3.36%、2.58‰,下降为2020年的2.01%、0.3‰。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和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则逐年上升,2018年以来,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维持在95%以上,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维持在99.5%以上。
大民事审判改革带来的另一大变化,是在全院民商事业务部门建立起了统一的可量化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罗湖法院2017年以来的考核严格按照量化考评办法实施,以数据说话,以成绩说话,考核结果更为客观公正。
罗湖法院召开大民事审判改革经验总结研讨会。
罗湖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琼以“四个有利于”概括了改革取得的成效:“大民事审判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分案机制,有利于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有利于提升法官的综合素养,有利于均衡民事案件的分配,有利于法官工作考核标准的统一。”确如张琼所言,大民事审判改革实施后,罗湖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进入快车道、标准化。
03
简案快审
大部分简易民商事案件通过速裁解决
2019年,罗湖法院速裁庭有6名法官结案超过2000件。2020年,速裁庭办理了罗湖法院7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
“一个法官一个上午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大概是20件左右,一般在一周之内就可以全部作出判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般也是当庭作出判决。因为是小额诉讼,一审终审,案件在40天以内就可以结案。”在罗湖法院速裁庭法官兰榕燕看来,过去是案件繁简混杂,一起随机分案,导致法官办案平均用力,简案不简、欲快不能,常常还要同类案件重复劳动。而大民事审判改革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了司法资源配置滞后以及由此造成的效率问题。
据兰榕燕介绍,有一天,她集中审理了一批同一银行为原告的信用卡纠纷案,并且均当庭作出判决。有时,她一天可以集中开庭审理100余件案件。
“如此高的办案效率,不仅让案件当事人惊讶,也是我们以前无法想象的。”兰榕燕提到,“例如信用卡纠纷案,罗湖法院实行集中送达、集中管理、集中宣判。在开庭时间上,以原告银行为单位划分,无论银行委托了几名代理人,全部在一个时间开庭,开一次庭就可以审理多起案件。”
04
繁案精审
专业法官全力解决“疑难杂症”
案件繁简分流后,速裁庭法官消化了大量简易案件,使其他法官能有更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解决“疑难杂症”,对案件的判断更从容、精准。在罗湖法院,负责繁案精审的核心主体是院庭长和骨干法官。
时任民三庭庭长的何意介绍了他审理的深圳市某商业公司与深圳市某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争议较大、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力广泛。一是证据繁多,法律关系复杂。商业公司提出14项诉讼请求,提交将近1000页的证据材料,在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争议,物业公司又以商业公司为被告提出新的诉讼,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案件审理难度较大。二是商业公司组织5名民法学专家对该案涉及的争议问题进行论证,并向法院提供专家法律意见书,因5名全国知名法学家提供了相关观点意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对案件审理造成较大压力。三是当事人矛盾激烈,互相指责对方妨碍民事诉讼,引起了上级部门的关注,且双方的纠纷涉及百余名小业主、租户的利益,众多小业主、租户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不满,影响了社会稳定。但通过法官的精心审理,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达成了和解。
对于此类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的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在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清晰认定事实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裁判文书,在判决理由部分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论述说理。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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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