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就再也没见过.

我很酷的。
和KW说我离开广州了,他问我是不是要和他告别,我说我很酷的,不告别。
算算日子,离开那个冬天了还只是穿短袖的城市,也还不到半个月而已;以至于我总怀疑,时间线是不是被拉长了,不然为什么我感觉时间过去很久很久了呢?
以前总觉得,离开是要大张旗鼓的。
尽管到现在微博置顶还是那句:不要和我告别,不管是以何种方式。
但总觉得,自己要是离开一个地方的话,一定会露出些蛛丝马迹出来。
可是我没有。
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我也不知道。
那天朋友在外旅行,我和她说本来有个周末朋友是约我去清吧喝酒的,结果没去成;以后应该也见不到了。
朋友说,很多人就再也没见过。
当下我就觉得这可以当作一个选题,于是有了这篇推文。
真的是老媒体人了,听到什么好的修饰词都会想着可以当作一个选题。
虽然我们后面没有再继续“很多人再也没见过”这个话题,但我的思绪早就已经飘到了再也没见过的朋友身上。
说来挺奇怪的,从小学开始,我们就各种给好朋友好同学写同学录写留言,甚至还有踩空间。
声称一定要当彼此这辈子最好的朋友,谁背叛谁,谁就是狗;将来还要当彼此孩子的干妈,婚礼上谁也不许缺席。
不曾想,某某某都是两个孩子的妈了,我还不知道她老公是谁,他们又是怎么认识的。
至于婚礼上,则是没有一个当年的朋友;除了新娘,谁也不认识。
每当这时,我们都会假装感慨一下,真的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啊。
随后又匆匆忙忙一头扎进下一场岁月里。
很多人尽管再也没见过,但他们一定都在自己的世界里熠熠生辉,发光发热;一定都在很认真的成为自己想成为的普通人。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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