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是一种电力服务:用互联网金融思维破解储能产业发展难题
2016年,国家能源局首次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619号)就提出了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储能示范应用,全面协调推进光伏风电开发,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先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多次发文提出要解决储能问题,到2020年9月,已有17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储能电站参与辅助服务,已有超过10省市出台政策要求新建可再生能源配置10%以上的储能。

江苏镇江长旺储能电站(照片来自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
8月2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风光水火储一体化”侧重于电源基地开发,需因地制宜采取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积极探索“风光储 一体化”,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稳妥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侧重于围绕负荷需求开展,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实现源、网、荷、储的深度协同。 9月4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两个细则”将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意见有两个关键点值得关注:
明确将风电场、光伏电站、生物质电站和储能电站纳入实施范围; 是增加辅助服务补偿品种;全面提高辅助服务补偿标准。
储能在未来将和电源,电网同等重要,同步发展,意味着未来储能市场空间巨大; 储能和电源,电网一样,纳入电网管理范围,它不是一种商品,而是一种服务,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服务,根据华中监管局的两个细则来看,服务将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而且服务有偿,并逐步提高服务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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