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凉了,热一热还能吃吗?被剩下的食物,哪些不能反复加热?

天气一热,老爷们儿的“快乐”来了。

三斤龙虾,两瓶啤酒,再来点烟火味十足的小烧烤……

什么是快乐星球?这就带你研究!

研究着研究着,突然发现小烧烤凉了。

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喊老板再给回炉加热一下,但加热完,肉串往往就变黑了。

那么问题来了,反复加热的肉串,还能食用吗?1

“回炉肉”不宜多吃

反复加热的肉串不宜食用,主要是因为肉串中的油脂在反复加热的过程中,会发生了一系列的化学变化,产生了些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化合物。

在烧烤或者油炸时,油温快速升到180-200℃,在高温之下,就会发生“劣变”:

1

发生氧化反应——产生许多挥发性物质。包括饱和与不饱和醛酮类、多环芳烃等,其中很多是挥发性有毒物质。特别是丙烯醛,是油烟中最危险的导致肺癌的诱发物。

2

发生水解反应——被煎炸食品在高温中释放出水分,促使食用油水解,产生脂肪酸,使食用油很快就酸败变质。

3

发生异构化反应——在高温下,食用油中顺式脂肪酸异构化为反式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进入人体,会导致肥胖、心脏病、糖尿病、老年痴呆等慢性病。

Tips反式脂肪酸主要来源于氢化油。氢化油是在少量的镍、钯、铂或钴等帮助下,将氢加入植物油里产生氢化反应。部分氢化油具有耐高温、不易变质、存放久等优点,因此在很多食品中都有它的身影。其实,在我们吃的“天然”的食物中也含有一定量的反式脂肪酸,如:牛羊肉、乳制品,水果蔬菜等。2

这些食物不宜反复加热

其实不只是烧烤,有很多食物最好也不要反复加热。

看到这里,有人肯定想抢答:绿叶蔬菜!

蔬菜不能隔夜,不能反复加热,理由是隔夜蔬菜亚硝酸盐含量会激增,吃了致癌!

其实,蔬菜本身就含有亚硝酸盐,而且确实会随着新鲜程度的降低,含量逐渐上升,而反复加热也确实会加剧这种情况。

但脱离剂量谈危害,无异于耍流氓:反复加热只不过是贡献了一点剂量,而即使这样,隔夜菜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依旧低于国家加工食品的安全标准。

与其害怕隔夜蔬菜,不如少吃点火腿腌肉。

真正不宜反复加热的食物,主要有下列几种:

汤类

煮的汤最好是当天的汤当天喝完。很多人家里面煮的汤都是一次性做好,剩下的第二天再加热来喝,喝不完第三天再加热,如此反复地加热会导致汤里的某些成分发生变性,这种做法是很不提倡的。

富含蛋白质的食物

鱼和海鲜隔夜以后再加热,很容易产生蛋白质降解物,而这些物质会损伤我们的肝、肾功能,长期下去会对健康造成一定危害。鸡蛋隔夜之后再反复加热,在保存不当的情形下,营养的东西很容易滋生细菌,人们食用之后会产生不适,比如肠胃不适、胀气等。鸡肉的蛋白质密度要比其他红肉高,所以再次加热时,如果蛋白质分解不一致的话,也会引起肠胃不适。

米饭等容易变质的食物

米饭如果只是在室温下储存,就很容易造成细菌繁殖导致毒素产生并令人呕吐或腹泻,即使是二次加热也无法消除毒素的。

类似米饭的,如土豆等淀粉含量较高的食物,都不适合反复加热,需冷藏储存。

3

聪明人怎么吃剩菜?

虽然说,厉行勤俭节约,拒绝铺张浪费,但日常生活中,多多少少还是会遇到剩菜剩饭。很多食物,反复加热不行,那应该如何吃比较健康呢?

剩什么菜要“聪明”

凉菜不要剩。凉菜一般不经过加热,更容易滋生细菌等有害物质,就会诱发腹泻、腹痛等食物中毒问题。

蔬菜要少剩。虽然蔬菜隔夜了新增的亚硝酸盐也是有限的,但就营养角度来说,蔬菜存放时间长了会损失更多营养物质,还是尽量不要剩下。

肉类食物,存放得当,可以继续食用。

处理态度要“严谨”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食品安全五要点”中第四点“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里明确建议: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应该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不要在冰箱当中存放超过3天,剩饭菜加热的次数不应该超过1次。

存放方式要“科学”

为了保证剩饭、剩菜的“卫生和安全”,建议大家避免对其进行“不必要的操作”。

1、应减少筷子等器具对剩饭菜的翻动,用材质安全、靠谱的保鲜盒盛装、存放剩饭菜,确保其密封性。

2、剩饭菜在存放的过程中应放于“冰箱低温区域”,尽早吃完,避免细菌等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3、值得注意的是,剩饭菜需要“分类包装+存放”,避免出现交叉污染和串味。

食用之前要“热透”

虽然剩饭菜可以吃,但在吃之前一定要进行“完全加热”。也就是说,应该将剩饭菜加热至100℃,而且至少要保持沸腾5分钟以上。吃多少,热多少,请勿“反复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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