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语言理解的表现很多时候跟声音、肢体无关

语文学习当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读。然而我们往往把“读”给理解错了,我们认为的“读”通常是那种有表现力的读。当然,有表现力的读是能够直接表达对语言的理解的,能够让我们一听就知道朗读者已经理解文本内容了。

然而,我们同样可以理解的是,并不是孩子能够有表现力地朗读出来,才代表他已经理解语言了。表现力与理解力是属于两种不同的能力。理解力的关键在于大脑的思维与语言的相通,在于大脑对语言的回忆以及展望,而表现力则涉及大脑与人体器官之间的协调。

那么,我们何以知道孩子们已经发生对语言的理解了呢?

我们可以鼓励孩子发表对语言的观点。比如,对于“一鸣惊人”这样一个成语,孩子倘若说,突然作出了令大家觉得惊叹、惊讶的事情来,则我们无有必要再让孩子朗读的时候强调“鸣”还是“惊”了,强调哪个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能够发表观点了。倘若孩子进一步说,“一鸣惊人”是需要一些基础的,比如齐威王本来就很聪明,而且对事情总能明察秋毫,否则也做不到对大臣赏罚分明,且带领军队打了胜仗。这可能是对一鸣惊人的延伸理解了。难道这不可以吗?还需要读出声调和表情来吗?

当然,倘若孩子不善言辞(我们教语文也并不是要教出伶牙俐齿的孩子来),只要孩子能够在一些句子里用上这个词,或许也是可以的啊。

一个是能够口头表达,一个是书面表达,两个居一个或许就可以了。

这样说来,用肢体、器官表现对语言的理解有价值吗?当然是有的。所谓的有表情朗读、有感情朗读,它首先是帮助听众获得一种理解的途径,同时还能给听众一种美的享受。人是一种视觉和听觉更占优势的动物,所以,当我们获得视听享受的时候,我们会因为愉悦而更欣赏那些能够用肢体、器官表现语言的人。倘若这些人能够上升到某种视听艺术,那就再好不过了。

但是,我们不得不注意另一种倾向。有表情朗读或者朗诵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已经能够从朗读实践中脱离出来,而形成了一种程式或者套路。朗读或者朗诵的人并不需要深入理解语言,有时仅仅通过声音的高低相间、节奏的舒缓变化就能展示出一种“美”来,这常常能够让听众误以为他已经理解语言了。而且,这在很多时候还很管用,因为听众往往很难瞬时就对朗读(诵)者发出的语言产生理解。而更严重的是,朗读(诵)者还往往自以为真的理解语言了。这就造成了两方的虚假。这是需要警惕的。

这对我们语文老师是有很深刻的启发的,首先我们需要一颗包容的心,不要动辄就让那些擅长肢体、器官表现语言的孩子进行所谓有表情朗读;其次,我们更要注意那种对语言并不理解,却能读出“调子”来的孩子是否真的理解语言了,我们可能需要更多的评价途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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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阅读的速度很慢,考试的时候阅读题总是被扣很多分,真是愁死我了!刚好何捷老师的课出了!没有考虑直接拿下,没想到效果这么好,孩子阅读进步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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