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下属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设计

为助力集团企业实现战略经营目标,建立体现薪效联动的薪酬激励体系,薪酬激励应以业绩为导向,依据所属企业经营完成情况,建立业绩增薪酬增、业绩减薪酬减的市场化、差异化动态激励机制,从而激发下属企业负责人干事创业、持续奋斗的热情。

一、绩效年薪设计基本原则

1.战略导向,助力发展。依据集团战略规划目标,以集团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合理设计企业增长激励目标,明确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回报机制。

2.分类设置,分级赋值。根据所属企业行业差异,将所属企业分为类别1、类别2、类别3,每类企业按照资产总额、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纵向设定为9级目标值区间,每一级目标值区间,按照目标值从低到高的经营规律,每一指标分级赋值,根据因素赋值按比例加权确定所属企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

3.面向未来,平衡历史。薪酬激励体系核心目标是基于发展面向未来,同业绩同薪酬,薪酬历史问题消化后,对标行业先进,保证各类企业指标目标值区间和分级赋值按照正向增长的科学规律进行增长,评价指标目标值区间7级及以上按照行业经营完成值科学系统设置,保证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在设定的最高区间内科学增长。

4.对标行业,科学测算。指标标准参照行业平均值、良好值、优秀值,结合所属企业现状,科学设置指标目标值。依据目前集团三类所属企业中业绩最好的企业利润总额数据为基础,增长20倍确定指标评价最高值,以各项指标行业平均值反推测算设计各项指标分级区间,确保指标分级和分级赋分系统科学。

二、下属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计算公式

下属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系数

三、下属企业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决定因素

围绕集团核心经营指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属企业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计算选取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四项指标综合确定。上述四项指标所占权重分别为20%、30%、30%、20%。

四、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决定因素赋值区间

按照集团设定的下属企业负责人50-100万的薪酬区间,既鼓励下属企业在目前的经营规模上持续做优做强做大,又合理平衡下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差距现状。按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决定因素数值高低,分别将资产总额、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划分为9个区间,每一区间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根据因素赋值加权确定下属企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

五、下属企业按业务特点分类

根据集团的战略规划,结合集团各下属企业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的特点,对下属企业划分为三类:类别1、类别2、类别3。

类别1:公司1、公司2、公司3、公司4、公司5

类别2:公司6、公司7、公司8、公司9

类别3:公司10、公司11、公司12、公司13、公司14

六、三类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评分标准

表1:类别1企业评价标准

备注:

1. 赋分在0.5-1.4,1.4-2.3区间,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段赋分。

2. 赋分在2.3-3.0区间,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增加值占四个维度区间值比例,按同比例增长赋分,保留两位小数。例:2.3-2.5区间,营业收入区间为30-80亿,区间间隔为50亿,当企业营业收入为40亿,在30亿基础上增加10亿,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按同比例增长赋分,赋分分值=2.3+0.2×20%=2.34。

3. 赋分在3.1及以上区间的,资产总额每增加9亿元,赋分值增加0.1分;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亿,赋分值增加0.1分;利润总额按每增加4200万,赋分值增加0.1分;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3%,赋分值增加0.1分。

4.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评价区间赋分按就高原则,例如营业收入达到30亿,按就高原则取赋分2.3分。

表2:类别2企业评价标准

备注:

1. 赋分在0.5-1.4,1.4-2.3区间,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段赋分。

2. 赋分在2.3-3.0区间,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增加值占四个维度区间值比例,按同比例增长赋分,保留两位小数。例:2.3-2.5区间,营业收入区间为7-12亿,区间间隔为5亿,当企业营业收入为8亿,在7亿基础上增加1亿,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按同比例增长赋分,赋分分值=2.3+0.2×20%=2.34。

3. 赋分在3.1及以上区间的,资产总额每增加13亿元,赋分值增加0.1分;营业收入每增加30亿,赋分值增加0.1分;利润总额按每增加2100万,赋分值增加0.1分;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3%,赋分值增加0.1分。

4.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评价区间赋分按就高原则,例如营业收入达到7亿,按就高原则取赋分2.3分。

表3:类别3企业评价标准

备注:

1. 赋分在0.5-1.4,1.4-2.3区间,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段赋分。

2. 赋分在2.3-3.0区间,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增加值占四个维度区间值比例,按同比例增长赋分,保留两位小数。例:2.3-2.5区间,营业收入区间为1-2亿,区间间隔为1亿,当企业营业收入为1.1亿,在1亿基础上增加0.1亿,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按同比例增长赋分,赋分分值=2.3+0.2×10%=2.32。

3. 赋分在3.1及以上区间的,资产总额每增加7亿元,赋分值增加0.1分;营业收入每增加5亿,赋分值增加0.1分;利润总额按每增加2700万,赋分值增加0.1分;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3%,赋分值增加0.1分。

4.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评价区间赋分按就高原则,例如营业收入达到1亿,按就高原则取赋分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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