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越南旅游千万别乱吃东西,否则可能违法

出门在外,不管是去哪里,话不能乱说,东西也不能乱吃呢!

有些东西不干净,有些东西吃了违法,吃了都是要承担后果的!

越南一女孩子去昆岛旅游时买海龟蛋水煮了吃!

不只是水煮,这位女孩还拍照,发到社交网上,尽管她知道这是违法的!

她买的海龟蛋如图:

最近,多家旅游论坛流传着一些关于一名女孩买海龟蛋水煮的信息。

根据该女孩发出来的照片,她去巴地-头顿的昆岛旅游时,“托人”买了一些海龟蛋(越南语:vích,英语:Lepidochelys olivacea,中文名称为:太平洋丽龟),并于2月13日发至网上。

该名女孩很清楚该行为是被禁止的

于是,有位网友留言问道:“吃了?”

该女孩竟确认说:“水煮着吃,这个是被禁止的,求了很久别人才给的,很补!”

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违规的行为,简直不要太嚣张!

该行为被网友猛烈指责,因为太平洋丽龟是珍稀动物品种之一。该女孩明知故犯,还发到网上,罪加一等!

名为杜珍(越语:Do Tram)的叹道:“在昆岛,许多地方都挂了宣传牌,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她解释了”。

而网友Suki Mizu评论道:“这是违法行为,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昆岛上的本地居民高国强(Cao Quốc Cường),与Zing.vn(越南的知名网站之一)确认了网络上的图片后,分享到各个论坛上。他说,“在这里生活,我曾经发现许多游客偷偷摸摸地消费海龟蛋,但是没有办法投诉,因为没有证据,这一次清清楚楚地(曝光),女孩子自己发到网上了”。

目前,该女孩关闭了脸书(Facebook)账号。照片墙(Instagram)也一同转成了隐私模式。

此前,2017年10月昆岛县人民法院处罚了林长春(越语:Lâm Trường Xuân,常住胡志明市)、邓煌德(越语:Đặng Hoàng Đức,昆岛商店店员)、泰青才(越语:Thái Thanh Tài,籍贯:朔庄)等人,因其违反了有关珍稀、濒危品种保护规定。据调查发现,他们买卖、运输30枚海龟蛋。初审结束后,林长春被罚款5000万越南盾,邓煌德、泰青才分别被判处1个月和12个月的非监禁刑。

昆岛上的广告牌

保护珍稀动物。吃了它们的蛋也并不会长命百岁,但是会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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