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来 : 粮票琐忆
日前,搬家大清理时,意外发现几张旧时的粮票,好生惊喜。票证年代,粮票可是宝贝无比,有了它,“鼻头下一横儿”方有保障。
彼时,粮票比钞票还吃香,买米、买粉干、去米面摊儿“煮点心”,都得凭粮票。没有粮票,给钱,人家也不卖。
粮票,有所谓地方粮票和全国通用粮票(全国流动票)。前者,每季发放一次,后者,则不在发放之例。
记得儿时住西郭下横街时,几乎每次,来居民区发粮票的公社干部,都会先来一通有趣的吆喝:
“发新粮票啦!发新粮票啦!快来森泰'上间’领新粮票啦,过时不候,过时不候哈。”
我,于领票证之事最是热衷,只要遇上,差司非我莫属。向祖母讨得私章和上季度粮证,“箭到”似的,跑到森泰。钻过人缝,挤到桌前,将私章、旧粮证等往桌上一搁,便“唱歌匄姨听”似的自报家门。
于是,发票证的认真核实所报之信息后,将一叠用订书针订好的粮票、粮证塞到我的手上,严肃道:
“娒,拿好了,留心不要弄丢了,马上回家交给大人。”
我,颇知粮票的重要。平时,可没少见这家那户为丢失几斤粮票而“大闹天空”的。真丢了,全家还不得“肚打甃、嘴挂钩”?
领回粮票,先从头到尾浏览一番新粮票各面值颜色,浓了?淡了?还是旧貌换新颜了?末了,才点钞票似的,一遍又一遍,数起粮票的总斤两来。
粮票的配额颇有意思,未成年者,据不同年龄之身体需要,确定每月配额,如十六市斤、十八市斤、二十市斤不等。成年居民,则按有无工作定配额,有工作的,每人每月27市斤;待业的,则每人每月24市斤。妥妥的按劳分配原则。
买米呢,须凭粮证、粮票到粮站购得。记得有段时间,粮食紧张,大米“买十搭二”,即买十斤大米,搭配二斤辅食——或番薯、或番薯丝、或番薯粉等。辅食当不得饭,寅时吃了卯时饿,所以那段时间,居民买米喜欢买十斤吃十斤,巴望粮站鸟枪换炮。
某天,粮站的小黑板挂出了一则令人鼓舞之好消息。消息曰:凡某某时间内购买大米,一律免搭辅食。
于是,众乡亲奔走相告,欢腾不已,抢购、囤积大米之欲望立马高起。家家户户,竭尽所能,倾其所有。少则五十,多则一二百,狂购大米。存起来,慢慢吃,一直吃到米生“丝串”、饭有米虫,依然幸福满满。
可是,“丝串”、 米虫,对俺们这些不知柴米贵的小屁孩来说,却是大大的负担。
记得某天,从外面“麒麟赶龙”回来,菜香扑鼻。踮起脚尖,往饭桌上一瞧,一盘“清蒸肉碎儿”正冒着腾腾热气。那可是我的最爱,便是肉卤拌拌,也能饭饭(ma ma)吃三碗呢。于是,一口一餐,一餐一口,吃得别提多欢快。
冷不丁,白花花米饭里,一条死翘翘的米虫映入眼帘。我刹那,石化,全身毛孔“皮鞋佬锉刀”似的竖起。
怕重蹈覆辙,便用“箸头儿”将碗里的米饭,挑来划去,划去挑来,企图揪出可能隐藏的“反革命分子”——米虫。
突然,父亲的一记“恼蒂儿”飞敲了过来,呵斥道:“吃饭,美人靠靠起,挑两粒,挑两粒,坐没坐样,吃冇吃相!”
“饭里,饭里有米虫。我小声道。”
“六月天的米,吃长久了,生米虫,最正常不过,挑了就是,便是真误食了,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父亲说的何其轻巧!我,小屁孩一个,如何能有“临米虫而不惊”的能耐?
所以,在我看来,大米还是“买十搭二”,买十斤吃十斤的好,最起码无米虫之忧,且所搭辅食,也并非一无是处。譬如,搭白番薯,可时不时地在砧板头,撮几片生吃,脆脆的,甜甜的;搭番薯丝,也不错,尤其是二三月春到,“日子长”,偷抓几把,放兜兜里,即可对付辘辘饥肠,又能解馋,多好;搭番薯粉呢,最是好玩。
将蕃薯粉若干置大匋里,一番水多加粉、粉多加水的折腾后,揉匀。弄成半尺来长、十几公分厚的粉团,搁左手心上。取一尺多长的白线,一端以牙齿咬住,另一端缠右手指上。以线为刀,将粉团勒切成片状,放“饭镬头”蒸熟便OK。
颇值一提的是,另一款粮票——全国通用粮票,亦称全国流动票的,更稀有。所以比地方粮票还稀奇。出差、旅游、开会、学习等,须事先以地方粮票兑得,不然,到时怪不得人家“认宝不认人”。
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陪母亲去北京签证,多耽搁了几日,粮票(全国通用粮票)告急。只得“看汤煮饭,螺丝壳里做道场”,将面食(早餐)改为“粥食”,以保证“革命本钱”(身体)之基本需要。
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一改却发现北京美食——红豆粥,竟是天底下最美味膳食。稀稀的,黏黏的,不仅口感无敌、价格美丽,粮票只要一两。
美中不足得起五更去排队。每天早上,就卖一个小时,六点开始,七点结束。过了七点,“老太阿爸”来,也不伺候,一副酒香不怕巷深的架势。然好粥者仍不惜冒严寒起早排队。
不敢恭维的是北京面条,彻底颠覆我原来之认识。都说北京人最善“面食”,一年四季几乎都在吃面,花样也多多,什么茄丁面、烂肉面、扁豆焖面,炸酱面、打卤面等,给北京人一碗面,能拌出个宇宙来。
但是,不知是资本主义尾巴割的太过的缘故,还是我初来咋到人生地不熟的关系,彼时,我找了一圈,才在前门的一条小巷里找到一家“面摊儿”。
进门一瞧,面条非现煮现卖,而是先在大镬里煮熟,连汤带卤,倒到一口一米来高的大缸里,上面盖上几块旧兮兮的破木板。顾客来时,掀开缸上面的盖板,用一尺多长,指头儿恁粗的大筷子,将缸里的面条夹到空碗里,然后,据口味,加盐、加水、加酱油、加辣椒、加蒜苗等。
罪过地说,那面条超“猪食”范,初见时,多逃之夭夭,待饿到头晕眼花、前胸贴后背时,则乖乖投降。
1984年,深圳率全国之先取消粮票。若干年后,全国各地陆续取消粮票,粮票退出历史舞台。
如今,物资充足,店铺连街,“出门屋底”不必为粮票够与不够担忧,只要胃口够好,只要不在乎身材体重,想吃什么,吃多少,任君喜欢。
诗人财神爷有诗曰:
当年持票出家门,从俭还须日月存;
天路而今行万里,精餐足食任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