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告!请相互转告!

通 告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8月11日在盐城地区切换上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旧系统切换涉及单位
市及各县(市、区)人社、税务、医保部门,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
二、相关暂停办理业务事项
2021年7月22日18:00至2021年8月10日24:00将切换上线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期间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1.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3.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暂停办理公共征缴业务,并安排专人在各经办窗口负责接待、宣传、引导工作,采用先收取材料的方式,待医保系统恢复后集中补办理。7月24日18:00至7月25日8:00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刷卡,7月25日8:01恢复刷卡。
1.业务经办期限。自2021年8月起,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办理次月单位参保职工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缴款期限。自2021年8月起,每月7日至10日暂停办理对外社保业务,单位从11日开始缴纳当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款期限调整为征缴计划核定的当月月底,缴费单位应在月底前缴纳当月社保费。
3.2021年7月社保费缴款期限。为保障参保单位缴费权益, 2021年7月份核定的征缴计划缴款期限为2021年8月31日。
5.2021年8月1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业务由人社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业务由医保部门负责。
6.自2021年8月起,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社保编码将发生变化,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了解新社保编码的,可拨打12333查询。
7.参保单位可凭人社和医保的单位编码,灵活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涉及人社、税务、医保等多个部门单位,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覆盖范围广,业务种类多,数据量巨大,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12366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88812393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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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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