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社会(系列51) 2 关于人 2-7人性之安全2
理解社会(系列51)
2
关于人
2-7人性之安全2
这是人类与自然互动过程中所面对的那种安全性威胁的一般行为方式,但我们更需要介入的是人类在社会互动过程中,面对社会力量对他们所追求目标的安全性威胁时的一般行为方式的考察,这才是我们对人性安全性的一个重要的考察方向——也是我们对人性安全性考察的一个难点所在……
当人类离开丛林,而开始了他们的社会生活,建立村落,修筑城墙,组织防卫,开辟田畴,引水灌溉,播种施肥……这一系列的行为方式得以有序展开之后,人类其实就不再是自然秩序之一部分,而升华为了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秩序,在这个全新的文化秩序之中,有一种力量开始介入了人类野性力量的运行之中,并逐渐地改变人类野性力量之运行方式——这种力量就是人类之社会合作的力量。
人类之社会力量,是基于人类社会合作之需要,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复杂关系形式,从而生成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究竟是如何在社会中产生、发展与运行,这其实是目前人类思想领域之一个认知上的薄弱环节——大部分的思想者其实并没有充分体认到人类社会合作力量运行之一般形式以及相应之特征,这其实也就自然地形成了人们无法真正深刻地理解社会运行的内在机理——因为你对人类社会合作所形成的力量运行的一般特征缺乏清晰的理解与把握,在这个原初的力量源头方面的认知缺陷,自然就会导致对社会运行的真正理性机理无法建立深刻的理解——从而就形成了人类对社会运行认知上的某种混沌状态。这种社会运行力量究竟是如何有序地引领社会秩序的生成呢?即使深刻如哈耶克,也未必完全透彻地理解——他更喜欢使用内生力量和内生秩序来揭示这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即由这种社会关系所生成的力量,在哈耶克的思想中,被视为一种内生的力量,而这种内生的力量相互作用,自然就会沉淀为一种内生的秩序——但究竟这种内生力量与内生的秩序的理性生成机理,在哈耶克那里并未得到明晰的揭示……
社会力量之存在,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之真实感受——这可以举一个非常浅显的事例来说明之。假设一个人在村落里看到一棵果树,果树上长满了梨子。他即使非常想吃这梨子,但他依然不会谬然就爬到树上去摘下梨子,然后自顾自就大快朵颐——如果是一只猴子,它也看到了这只梨树,它就会这样做。但人不会。他知道这棵在村落旁边的梨树其实是有主人的,没有得到主人的同意,而谬然地上树摘梨子,是会受到人的指摘的——这种让人自觉地不摘梨子的力量,其实就是社会力量的存在。我曾读过一个小说故事,说的是一个人幻想学隐形术,他从一本书上看到某树上有一片叶子可以将他身体隐形而不让人看到——于是他就将树上的叶子摘下来,挨个挨个地遮在额头前,询问其妻子是否能够见到他。每一次他妻子都说能见,但后来烦了,妻子就不耐烦地说,看不见了。该男子就大喜,以为这是一片能够让他隐身的叶子,于是他就立即将该叶子遮于额前,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将人家店铺上的货物大把大把地抓起装入口袋中——自然他立即就被人逮住送官。这也说明,社会财产的所有权的保障其实是有条件的,即需要人们能够看到谁拿走了该物——该物是不是属于他——这样社会才能追究。这个人就是窥透了这一点,如果他能够隐形,那么他拿走人家的物事就不会被追究到,因为人们看不到他,就不知道是谁拿走了他的物事,就无法追究到他的偷窃之罪——可见社会力量的存在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并且他们也知道社会力量能够起到作用的限度——这个企图隐形的男人,就是想钻社会力量无法起到作用的那个空子——可惜他的隐形术是不成功的,要不他真的可能成功……
在复杂的社会合作过程中,那种合作力量所运行的方向——即使人们无法完全理解,但也基本上能够大体上把握——假设人们完全无法把握社会合作力量的运行方向,他可能就无法从容地介入社会合作体中,与社会成员进行互动——只是这种运行方向可能与他们与现实层面的那种真实的利益判断有关——即社会合作力量其实主要是趋向于逐利之方向的。但这种逐利的方向,会同时产生与其他社会成员互动时的利益纠葛——即利益的追逐同时会影响到与社会成员的利益分配——如果个体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对其他成员的利益产生了影响,就会产生冲突——社会需要调整这种利益冲突,从而产生伦理与权利的方向——即个体与社会互动时,他有一个权利的边界,这通常是个体能够体认与把握的,如果他无法把握权利的边界,他可能就无法与社会进行有效的互动,当他能够清晰理解自己的权利边界时,他就能够清晰地判断自身与社会互动的行为方向,从而努力保持自己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互动时,遵守其利益边界,努力在自身权利边界内追求利益——这就构成社会成员行为展开的伦理边界——这是一个社会赋予其成员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利益边界与伦理边界——而一旦个体离开了这个利益边界与伦理边界,他可能就迈入了其他社会成员的权利边界之域,从而构成了一种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行为,从而形成了一般意义上的伦理越界——这就是社会产生冲突的源泉……
社会力量之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它未必是单一的方向。但这种力量的运行,从社会成员的认知机制而言,基础的方向是利益——人类通过复杂的认知指引,成功地将个体成员在社会互动中形成了一个非常明确而清晰的利益方向——这个利益方向构成个体日常行为展开的某种动态的认知指引。一个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对自身利益的体认与把握,构成他基础的社会认知——假设一个人在社会运行过程中,无法有效地把握住自身的利益边界,则他通常会在合作过程中被人欺负,挤压其利益边界——就如同假设他给人打工,却不知道需要争取自己的工资一样,要不就是白痴,要不就是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否则,你就很难找到社会中的成年人,他们与人互动时会不清楚自身利益的居——这种对自身利益的清晰与明确的理解与把握,构成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础的认知方向……
当然,仅仅认知到自身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利益所在,还不足以构成一个人的全部认知,只是他的认知的一个非常狭小的组成部分而已,即使是与利益相关的认知本身——他还需要充分认识到,整个认知生成过程的完整的变化链条,只有他能够把握了这个完整的变化链条,他才能从中获得他所追求的利益——如一个擅于种植的农民,他认识到自身的利益就在于种植作物——作物的丰收构成他全部的利益所在。但他要追求这个丰收的利益,他就需要完成整个作物种植的整个过程——即对作物与他的利益的关系的整个完整的变化链条,他都需要有清晰而完整的理解,然后他才能在复杂的变化过程中,如何与该变化互动,并且通过完成整个种植过程而最终获得他的利益——因此他所认识的利益,不是一种孤立的最终的利益产生,而是整个利益生成过程中他与变化互动的完整形式,都构成他理解利益完整性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利益产生、发展、演变到最终分配的这个利益的创造链条,都是他理解利益的认知组成部分之一,对利益链条的完整理解,构成对利益有机把握的社会认知组成部分……
其实这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对利益的理解问题,而是对利益的发现、创造与分配这一个完整的利益生成链条的理解与把握。这个过程中,如果整个过程只是一个社会成员在展开行动,可能就比较简单。但在人类社会的合作体系中,这一利益的生成链条,通常并不是个体简单的行为展开,而是一个复杂的合作过程,而在这个合作过程中,利益的分配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每一个利益生成过程中的参与者,其实是都存在利益诉求的,没有例外——而社会为了保障每一个参与者的利益,就产生了权利与伦理的边界,来确定所有的成员在整个合作过程中的利益诉求并进行合理性的保护,这就构成一个有序的社会合作秩序……
其实社会合理性的理解,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合作的利益的正当性与非正当性的问题——即正当的利益诉求就是合理的,而非正当的利益诉求就是非合理的——但这由深刻的社会文化合理性来界定个体成员的利益边界——但在社会动态的过程中,这种利益的正当性边界受到侵犯却是一种社会的常态,这与社会力量运行所受到的拘限性有关——即人类理性能力有限,无法使得他们的文化正当性,在社会动态的合作过程中都时刻得到充分的体现——因为没有一种机制,能够高效地界入社会动态的合作过程中,获得所有的社会合作信息,并且时刻对非正当性的利益行为进行约束,而保障社会的正当性的利益边界,这是社会合作所无法企及的理想境界,人类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无法达成他们所追求的利益正当边界动态实现的文化目标……
人类固然主要依赖自身对其利益边界之把握——并通过自我力量的有序运用来实现其利益的,但因为涉及到社会不同成员的互动,而这互动就存在一个利益的分配问题——而利益之分配,因为复杂的变化过程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社会力量的非平衡,会导致利益之分配与理想中的权利生成的利益秩序并不完全一致——有些社会甚至其不一致性的概率非常高,而在权利边界内的利益分享反而很少能够实现——这就形成了社会的利益争夺。为了阻止社会的利益争夺,社会合作需要建构力量来对这种非正当的利益追求进行约束,从而在社会中生成了二种基础的力量,来调整社会合作的利益边界——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在理解这二种利益力量的产生情形时,我们需要理解的是,社会的利益保障其实主要依赖利益主体的自我力量的运行,这构成社会正当利益保护的主体,而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只是社会正当利益保障的一种辅助力量,而非主要的力量。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公共强力渐渐地在社会中演变成一种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在人类的社会认知领域,通常被称为政治力量,这种政治力量,是社会维护正当利益边界的重要的力量,也是社会履行一些重要的公共功能的力量,我们需要对此进行深入解构——但这种力量,一旦介入社会合作过程中,我们会发现,由于其依赖相应的社会成员来运行这种力量,而这些成员本身会形成自身的独特利益,结果他们可能会有意扭曲其力量运行的形式,从而导致了社会成员在追求其利益时,需要面对这种力量存在的社会压力,因此他们的行为方式,会因为这种力量的存在而改变,使得社会的利益格局因此而产生了相应的改变,这是社会内生力量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自然产生的一种情形——在这里,我们将政治力量介入社会合作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新型力量,即公共的政治力量,也视为社会内生力量的一个分支,我们考察社会合作过程中,需要理解这种力量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其它力量的影响,而对其建立一种理性的理解,这是对人类政治力量运行建立理性认知的基础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