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文学专刊第四期
文:张兴旺
老家的后院有一座土崖,土崖的上方是一面斜坡,45度的坡面。纯粹的黄土路面。晴天还好,若是雨天,人走人摔跤,车走车打滑。坡上坡下人烟不是很旺,总共三户。两户郑姓,一户张姓。
郑姓中,一户是半工半农,家境殷实;一户是农业户,日子紧巴清苦。因为父亲与姓郑的工人大爷早就相熟,且同在一地上班,所以两家关系交好。母亲便经常带着我和弟弟去他家串门,十回倒有五六回可以吃到那个年代稀缺的糖果和熟花生米。因此,那处拾掇得窗明几净的院落便成了我心向往之的天堂。可惜好景不长,郑大爷39岁那年的一天夜里突发急病,竟然一声不响地走了。据说,死前还给四个孩子和老婆一一掖好被角。这样一个疼妻护子的顶梁柱走了,莫说家人痛不欲生,就是亲朋友邻也叹息不止。记得那个阴沉的夏日早晨,郑大爷安静地躺在院中停放的门板上,一床棉被兜头遮住头脸和身体。可不知为什么,一双白白的大脚偏偏露在了外头,让第一次经见死亡的我又好奇又恐惧。村中几个好事的小子最是讨厌,扯住大爷最小的女儿问东问西:“你爹咋啦,是不是睡着啦?”“呆会儿他就上山了,你去不去?”“你咋不哭哇,往后你就没爹啦!”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眨着无辜的大眼睛一言不发,倒让旁观的大人于心不忍,三脚两脚踹走了捣蛋的小子。也许是受了强烈的刺激,也许是对死亡的畏惧和神秘,当晚我就发起了高烧,慌得母亲又是请神又是喂药,好一番折腾才找回我那差点儿走失的灵魂。
农民郑家有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儿叫小胖,我俩一起玩耍,一起游戏,再大些又一起入了村中的小学。她的妈妈,那个被我叫作胖婶儿的女人,不单嗓门大,性格也是相当的泼辣开朗。记得小学一年级时,我和小胖一人买了一本汉字拼音方格本,被她瞧见了,左看看,右看看,忽然拍手打掌地就笑起来了,足足半分钟过去才擦着笑出眼泪的脸说:“这谁起的名字啊?叫什么不好,偏偏叫个'汉字’。”说完又笑。莫名其妙的我和小胖交换下眼神,脸刷地红了。原来识字不多的婶子是把“汉字”当作“汉子”,难怪笑得暧昧又放肆呢。可惜小胖后来随着家人去了盘锦,让我痛失了一位玩得投契的伙伴。
张姓家只有两个孤老,都已年逾花甲。尤其是老婆儿,挽着顶发稀疏的纂儿,穿着家织布的斜襟大袄,着一条扎着裤脚的大裆裤,活脱脱旧社会的大脚媳妇。只可惜,她既不是大脚,还背着九十度的大罗锅,因此得了个“猫咕腰子”的雅号。别看人老了,种的杏儿可好吃。每到春天,半青半红的挂在枝头,惹得一群猴孩子爬上爬下地踅摸。可能是没生养的缘故吧,“罗锅儿”奶奶特别讨厌孩子。每每发现有人偷桃摘杏,必要手拎鸡毛掸子,踮着两只小脚边骂边追,哪里又是猴儿一样敏捷的孩子的对手呢?每追不得,就会跺脚指天,痛骂不止。时间长了,竟成了村中一道独特的风景。
穿过一条长长的田间小路,就到了我们读书的学校。校园里有一棵大槐树,不知有多大的年岁,反正三个孩子手拉手也抱不过来。树上,挂着一口铁锈斑斑的大钟,每到上课下课、上学放学,悠远的钟声传出好远,给寂静的山村平添了几许诗书传家的风韵。我在这里一直读到小学四年级,下半年转学去了小城的子弟学校。就学时间虽短,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其中最难忘的便是挂在心中的两件事。一是读一年级时,时年五岁的小弟因为贪玩偷偷溜进了学校,可是这个倒霉孩子不知从哪里翻腾来的衣服,大夏天的,竟然上身穿着过冬的光腚棉袄,下身只穿一条小三角裤衩,光着小脚丫就出来了。正值下课,高年级、低年级的学生围着穿奇装异服的小弟像看西洋景一样唧唧喳喳、笑闹不休。见到这一幕的我则臊得脸通红,又羞又怒,愣是不敢上前将小弟解放出来。彼时的我,是个自卑胆小又极好面子的山村小姑娘,这样考量胆子的事儿说什么也不敢做。要好的同学一边推着我一边打气:“你咋不快去啊,那可是你亲兄弟!”而我,紫胀着面皮,半推半就地抵抗着,就是不敢过去。透过重重的人墙,我看见受了惊吓的小弟像只无辜的小兔,眼里含着窘迫和恐惧的泪珠儿,亮亮地,只往我的心窝子戳去,一戳一辈子啊!
小时候的我虽然瘦小,但还是蛮清秀的,因此有幸被选进了学校的文艺宣传队。那是一个器乐繁多、师资配备相当优良的文艺组织。吹拉弹唱的、排演话剧的、习练舞蹈的,简直就是一个功能完备的小剧团。每周二、四的下午和周日,文艺队都会大张旗鼓地排练节目,劈腿的、压腰的、拉琴的、吊嗓的,咿咿呀呀、快板呱嗒,真是要多热闹有多热闹。因为身材不错,我被分到了舞蹈队。排练的任务不是很重,空闲时看老师拿腔拿调地说戏、看师兄师姐有模有样地表演还真是莫大的享受。文艺队经常外出参演,尤其是一年一度的文艺汇演更是隆重的不行。好像是小学三年级吧,当时的公社要举办大型文艺演出。早在几个月前,我们就紧锣密鼓地忙开了。等到真正参演的那天,看到人们雇车的、拿乐器的、搬道具的、换服装的忙个不停,我们几个年纪小的忽然就紧张起来。但是一登台,激情就全出来了。那天跳的是很有生活气息的舞蹈《小镰刀》,十二个小姑娘左手镰刀模型、右手红绸,合着音乐的节拍跳得那叫一个带劲。跳着跳着,我忽然觉得右手少了什么,眼角一扫,红绸子竟然不知何时跳没了。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丝毫没受影响的和小伙伴共同完成了演出。一下台,指导老师就激动地抱住了我:好样的,丫头,还有这处变不惊的本事哪。那场演出,我们宣传队获得了全公社第一名的好成绩。这倒没让我有多大惊喜,惊喜的是公社食堂那颤颤巍巍又香得扑鼻的大豆腐和热得扑面的挂面条,让我那空虚的胃狠狠地满足了下。那么瘦小的我好像吃了两大碗都不止,吃完抹抹嘴儿,真是一辈子也忘不掉的香滋辣味儿。
小时候的山沟沟,文化生活相当单调,物质生活更加匮乏。直到八十年代初,我家才有了第一台也是左邻右舍唯一的一台家用电器——收音机。一尺见方,音质出奇地好。尤其是评书大家刘兰芳的《岳飞传》一播,能传出二里地去。耕余饭后,夜长无聊,每到评书播出时间,差不多半个村子的人都聚到我家,引颈探头、仄耳倾听。黑压压的人头虽然挤挤挨挨,大家都很守纪律。在地上掉根针都能听得见的肃静里,只有刘兰芳带有金属质感的声音不疾不徐、舒爽耳膜。可能是因为太专注太投入了,以致我家一根一搂粗的房梁丢了都没发现。这也是那些年追评书追到疯狂的有力证据吧。
物质虽然匮乏,但信奉“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的农民父母教育出的孩子还是蛮勤快的。被这种思想熏陶的我们姐弟仨,打从会走路起就挎着个粪筐拾粪。羊粪的干松滚圆、牛粪的用途多变都是我们喜欢的,特别是驴粪,因其颜色和形状酷似当时的糕点——槽子糕,更是成了我和弟弟争捡的对象。记得有一年冬天,冷得滴水成冰,我和大弟缩着手跟在一辆驴车后面走了很远才得到几颗盼望许久的驴粪。望着还冒着热气的粪坨,我吸了吸冻得发红的鼻子幽幽地说:“要是这毛驴拉出的不是粪,是那个槽子糕该多好啊,我们就能天天吃,天天吃,简直美死啦!”说完,无限向往地咽了口唾沫。弟弟没做声,但看得出,他的馋虫啊,早就被勾起来了。
许是对美食的热望压抑得太久了。那一天,一向乖顺听话的我们仨竟然做出了很伤体面的糗事。好像是临近年关吧,母亲竟然从供销社买回了一包方酥,土黄色的包装上覆着喜兴的红盖头,被细细的纸绳缠裹的四棱四角,放在那儿,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起初,我们各干各的,谁也没有在意。但当母亲出去二十多分钟还没回来时,我的小心眼开始活动了。像一只贪嘴又怕主人责打的小猫慢慢地向猎物靠近,看看窗外,再看看方酥。先是用舌头濡湿了手指,在包装上蹭来蹭去,而后放在鼻下贪婪地闻着,闻着闻着,不禁心跳加速,快速地将包装抠了一个洞,手指一划,方酥那诱人的焦黄色就呈现在眼前,迫不及待地,拈一块入口,那美味的甜香一下子抵消了偷吃的不安和恐惧。两个弟弟看我偷食成功,也如法炮制,待每人都吃到一块,准备新一轮的偷拿时,母亲回来了。走得大步流星、气喘吁吁。刚进屋门,眼睛便瞪圆了,接着鼻孔里的气越喘越粗,一咬牙,一跺脚,抄起炕上的笤帚就是一顿猛打。刚刚还沉浸在方酥果子带来的甜蜜香气里的我们仨,直到屁股上结结实实地挨了几下子,才响起鬼哭鬼叫的号哭。母亲打累了,痛心疾首地说:“你们咋成了贼胆子啊,知道这是买给谁的就偷吃?”说毕,也嚎啕起来。哭着哭着,看看地下一溜梨花带雨、抽抽搭搭的我们,又一把将我们搂在怀里,一声锥心的呜咽:我可怜的孩子!
长大后,母亲多次问我和弟弟:“小时候,因为你们嘴馋和调皮,妈没少打你们,恨妈不?”说完,不等我们回答,又小心翼翼地说:“可那时候真是穷啊”便红了眼圈儿。我可亲可敬的母亲啊,孩儿怎会怪你呢?不说那时候家家差不多都是家徒四壁,单是我们几个张嘴求吃、闭嘴求喝又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就给你和父亲惹了多少事啊。
生性好动的大弟弟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家里的座钟拆了装、装了拆,不知折腾了几个来回。更可气的是,不知从哪里翻到了购房协议,以为是闲无用的东西撕着玩儿,完了还用火柴给烧成了灰烬。多亏卖房人厚道,要不然我家的房屋所有权证还不知怎么办理呢。还有更离谱的。那年夏天,他为了卖钱,每天都上野外抓蝎子,攒了几天大概有三十几只了吧,他拿出来跟人炫耀,一不小心,“啪”装蝎子的瓶子碎了。这下可好,被束缚了几天的蝎子们来了个胜利大逃亡,虽然侥幸抓回了几只,可大多数逃跑成功,并且在家里的房顶和角落里安家落户。每到春天,棚顶上就会传来蝎子们欢快地“唰唰”爬行声,听的胆战心惊倒也罢了,哪天再不小心被它打上一针,那可真是疼得要了命啊!
蔫头蔫脑的小弟弟也没闲着。不但成了哥哥淘气惹事的好帮手,自己也能制造个一鸣惊人。记得那时家里有一个镶满毛主席像章的镜框,不知怎么被他给瞄上了。隔几天,像章就会少几枚,隔几天就少几枚,到最后,不仅像章全部消失了,连镜框都不知所踪。原来早慧又颇有经济头脑的小弟拿它们换了玻璃球、摔炮儿还有美食。父亲那个痛心疾首啊,要知道,里面的几枚白瓷做底儿的像章可是限量版的啊,留到现在,不知多有价值呢。
最怕的就是哥俩联手,一个冲锋陷阵,一个出谋划策,不出手便罢,一出手可是所向无敌。村里几个无兄无弟的小男孩儿一开始还没把身单体薄的他们放在眼里,但几个回合下来就乖乖地臣服在他俩周围。那也不过瘾,哪天哥俩不高兴了,扯过一个就打他两巴掌。人家哭了,他俩边摩挲着人家的头边假惺惺地哄劝:“别哭了,别哭了,一会儿就好了。”结果被过路的奶奶听见,心里那个气啊。一手扯一个,吵吵嚷嚷地打上门来,好脸要强的母亲少不得又是一番做低伏小、赔礼道歉。
自小体弱多病的我也不让母亲省心。稍一长大就不好好走路,逢走必跑,结果九岁那年左眼角磕在突出的井栏石上,眼睛里都冒血花了。惊慌失措的母亲把我领到村卫生室,简单处置后缝了三针,到现在眼角处还留有一道寸把长的疤痕,触目惊心的。
现在想想,有着严厉家教的我小时一定患有严重的社交恐怖症。怕见陌生人,跟外人说话就脸红,以致上了中专,这个毛病也改不掉,被调皮的小学弟们戏谑地称为“含羞草”。可就是这样的我却跟家里的猫亲,它到哪儿,我到哪儿。它喜欢上树,我也跟着爬。那年的五六月份,正是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季节,被树尖尖上的几颗红杏勾引,我“蹭蹭”几下就爬到了树梢。待重心不稳、脚底乱颤时,才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不足大人拇指粗且离地足有五六米高的树桠上。一阵风过,那树枝一颤一颤地,把人的魂都吓飞了。更危险的是家里的大黄猫看着好玩儿,正磨爪蹬蹄地奔我而来。吓破了胆的我大叫:“妈!妈!救命啊!”究竟是母亲拿梯子把我引下来的,还是她沉着冷静地一步步让我脱离了险境,大脑空白的我到现在也记不起来。只记得落地的那一刻,我抱住母亲放声大哭,可心里却“忽悠”一下踏实了。
岁月是一条河,成长是往来的船。不断地,将年岁渐长的你我带离生活的此岸,抵赴未知的彼岸。弹指一挥,一万四千多个日夜过去了,珠圆玉润的母亲老了,鲜活生动的老家旧了。就连我——曾经羞怯内向的毛丫头,鬓边都添了清霜了。前段时间,跟二十几年没见过面的小学同学聚会,愣怔之下,纷纷感慨:“我们,真的老了么?”
可不是老了呢!几十年过去,一辈子未再嫁的郑大娘作古了,张家奶奶的院子早都易了新主。听说,小胖都做姥姥了。还有那个从小又皮又坏的“老皮匠”因为抢劫罪锒铛入狱,而经常被他欺负、拖着两条鼻涕的“小赖巴”如今倒有了出息。经营着一家物流公司,生意做得是风生水起。
还好,老家还在,老院还在。只是没了父母的经营,萧瑟了不少、清瘦了不少。父亲已经永久地走出了老院。为免去母亲伤情,早在2010年,我就将她接来同住。可是上了年岁的母亲是越来越恋家。她就像一只迷途知返的老猫,每当夕阳西下,就会搬一把椅子,向着几十里开外的老家,痴痴地凝望。不如,过几日带她回去一趟吧。而我,也特别想念锅贴饼子酸菜肉的家常味和烟熏火燎的柴火味呢。
父亲,那双残损而温暖的手掌 文:橘黄色的时光 当黎明还未唤醒沉睡的大地 疲倦的太阳还慵懒而娇气地躲在幢幢黑云的背后 睡眼朦胧中似乎又看到了那熟悉的背影 那是父亲厚重而平实的脊梁 当初春那温暖的斜阳还未完全驱散冬末的寒凉 当岁月的风霜雨雪还在人间悠闲游荡 廊桥遗梦的栅栏里好像又隐约浮动着那深沉而坚强的背影 沐浴着朝霞的光辉 佝偻着腰,面朝贫瘠荒芜的黄土,背向苍茫而飘渺的天空 在故乡的土地上用汗水与勤劳尽情地挥洒着生命的热忱 那双干如枯槁的手,粗糙而苍老 像一片被岁月烘干的落叶,零落碾作尘土 像一条被饥渴土壤用力吮吸而枯竭的河流,苍白而脆弱 透过晨光你可以清晰地看到它的经络 那突兀显现的精骨、微弱颤动的脉搏、色泽暗淡的肌肤 被岁月的荒凉与颓败渲染地淋漓尽致 微风清角吹寒,风起尘飞扬 大地,欣然接受季节的洗礼 灿烂春光,繁花草木肆意轻舞着妩媚妖娆 摇曳在红尘中,肆意狂欢,倾情忘怀 而我的父亲,被缓缓囚入岁月这座无情灰暗的监牢 独自默默承受生活征程上的一切曲折与颠簸 用那双残损的手掌,为你遮风挡住雨 为你撑起一方安逸舒适的天空 细雨濡湿了双眸 眼角留下斑驳而沧桑的泪痕 他像是一个麦田里忠实的守望者 对故乡那片热土爱的深沉隽永 守着一方水土 紧握一把田锄 赶着一头年迈的老黄牛 耕耘一片悠闲乐土 在明媚的春光中耕耘着希望 他那厚实的肩膀背负着生活的艰辛与劳累 岁月青葱,残败落红谢了 来年依旧芳菲满枝桠 而他的面容早已被岁月精雕细刻 变得衰老而削瘦 父亲,那双残损的手掌 为儿女托起了一方梦想的天空 那方天空澄澈明媚、云淡风轻、鸟语花香 父亲,用黄土埋葬了青春 给儿女留下一片温热 岁月面前,荒沙弥漫了等候 耳边传来父亲孱弱的呼吸 父亲 永远把儿女视为掌心里最珍贵的瑰宝 紧紧地握着,细心地呵护着,温柔地爱抚着 用他那双残损而粗糙的手掌 为儿女缝补悲伤,一针一线 在时光的针脚里,串起了密密麻麻的思念与牵挂 遇见他 是你今生最大的幸福,而你是他前世今生最深的念 对儿女不离不弃,是一位父亲不舍的温柔与眷恋 我在心上细细镌刻出父亲的高大伟岸 他那坚强魁梧的身躯,宽厚的肩膀,慈祥的的微笑 他踩着泥泞,跨过千山,淌过万水 只为儿女寻一树繁花,为儿女筑起一道坚强城墙 父亲,轻轻抖落肩上的那一缕温馨的阳光 掉在故乡那一片贫瘠的土壤里 时光不惊不扰,他淡定从容,安稳如山 他依旧赶着一头老黄牛,在土地里翻滚着岁月的沧桑 生命的长河潺潺流动着父爱的体贴与深沉 父亲,那双残损而温暖的手掌 源源不断地给儿女安稳与温柔 时光阡陌,感恩父亲,记取那份无私而深沉的父爱 它如一份血色的暖,鲜艳而热烈 父亲 你的音容笑貌,你的一点一滴 我都会将它写进歌里,嵌入我的生命 融入我写的文字里,笔笔素简,字字清真 编辑成故事,延伸入时光深处 父爱,一半隐忍,一半深沉 父爱,平淡如土,浓烈如酒 父爱,隽永如风,安稳如山 爸爸,父亲节快乐
文:张兴旺
他,是天生的傻。脸上的表情,似乎永远是呆滞的。但,有时候,也如同孩子般天真可爱。据说,他生下来,2岁了也不会走路。3岁时,才会咿咿呀呀的发出一些断断续续的音节。5岁时,才会含含糊糊的吐出“妈妈”两个字。有一种迷信的说法是,孩子最先喊出父母当中哪一个的名字,那么这个人一定会苦命一些。迷信也罢,真实也好。真的是这样。这傻傻的孩子,从此,就一步不离的缠上了这个当妈妈的。全家除了夫妻二人,还有两个姐姐。幸好,两个姐姐不仅仅是智力正常,而且非常聪明。唯独,这个全家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男孩子,却好像是因为当妈妈的为了教学任务而劳累过度,以至于临产前到达医院的时间太晚了。导致了孩子一生下来就强烈缺氧。虽然紧急求救,但是,最后就变成这样一个傻傻呆呆,走起路来踉踉跄跄,站立也歪歪倒倒的这么一个人。
你说,这家里多了这么一个傻孩子,怎么办呢?两个姐姐要上学。父母要上班啊。请人照顾吧,家里不放心,也没有那个条件。于是,几经考虑后。做母亲的她,就只能每一天把孩子带在身边。上课时,就让他在教室里旁听。孩子不能安静多久,就会失去耐心。于是,又只能让孩子去教室外面和更小的孩子玩。所有的孩子都欺负他。往他衣领里喷水,丢泥巴,丢沙子。没有办法的母亲,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傻儿子被小孩子欺负。眼里含着泪,也依然不折不扣的把每一节的课上完。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疲惫的母亲,就来到教室外面,牵起傻儿子的手,无比疼爱的拍拍他满身的灰尘和被弄湿或者弄脏的衣服。在黄昏的夕阳下,拖着长长的步子,微笑着往家的方向走去。母亲瘦小而单薄的背影和傻儿子歪歪斜斜的步伐成为了每一天黄昏的夕阳下一道温暖的风景线。
天天如此。年年如此。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傻儿子已经快20岁了。母亲也60岁了。在日日的操劳的轰炸下,母亲的腰也驼了。昔日挺拔的背脊也日渐弯曲。那曾经姣好的容颜,也变得憔悴了。一张白皙的脸上,布满了如同沟壑般深深浅浅的皱纹。“妈妈,我要吃饭。”“妈妈,我要出去玩。”20岁了的傻儿子,依然如同顽童般的不堪世事。嘴里依然只能叫得最多,最幸福的,就是母亲的名字。
“儿子,你看看,这衣服好看不?”“儿子,你吃吃看,这水果好吃不?”。她依然如同刚刚生下儿子时一样。慢慢的耐心的陪着他走着生命的路程。虽然,在家人,在别人眼中,这孩子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希望的,彻头彻尾的傻子。可是,她是他的母亲啊。是血液的传承,是十月怀胎的艰辛孕育的果实啊。
“如果,他妈妈先走了。这傻孩子怎么办呢?两个姐姐迟早要成家的,是断然不好带着他的。父亲,也要重新组建家庭的。”看着他长大的亲朋好友开始着急了。
在人们担心后的不久。这孩子,在睡梦中,安静的离开了。
后来,他的母亲在他走后一年后,也在61岁那一年,因为癌症,过早的离开了。
或许,这是老天爷安排的最好的结局。母亲,又可以去天堂里照顾他了。
她,长得很漂亮,身高1米左右。明眸皓齿,披着一头如锻般的长发。是一个聪慧而丰盛的女子。正是生命最美好的年华。“该谈恋爱了吧”。母亲看着自己乖巧的女儿,总是不加掩饰的欢喜。“嗯”女儿羞涩的点点头。得到了女儿的同意后,母亲开始紧锣密鼓的忙碌起来。
女儿是大学生,在厂广播室工作。可以说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要什么样的男子才能配得上自己的宝贝女儿呢?母亲有一些茫然的忙碌着,不停的寻找着自己心目中的好女婿。
在千挑万选后,在众多的候选者中,母亲选中了一个搞摄影的小伙子。这孩子,身高1米75。长相俊朗,清秀。脾气温和,很有事业心。已经在国内摄影界小有名气。但是,依然为人非常的低调而谦和。现在这样有事业心而内敛的男孩子不多了。母亲这样想着。就让两个孩子自己先相处看看。真好。他们彼此间一见钟情。
紧接着就步入婚姻。生小孩。
男孩子的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了。在外面忙碌的时间也更多了。常常是,每一天要等到女孩子睡下后,他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家。刚刚开始,女孩子还能够体谅他的繁忙。可是,慢慢的,这样的时间多了。再加上,外面似乎也在传着一些说男孩子外遇的风言风语。是女孩子的怨言也多了。在男孩子面前就没有好脸色了。再加上,女孩子的工作本就清闲。偏偏,她,又是一个情感细腻,喜欢多愁善感的女子。闲下来的时间里,就常常一个人胡思乱想的。在男孩子和家人都没有察觉到的时间缓慢的流逝过程中,女孩子的精神,似乎开始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一天,一个男孩子单位上的女同事来找男孩子帮忙拍一些照片。这本是一件极其正常不过的工作上的接触。可是,女孩子却抓住这件事情,子乌虚有的哭闹,说男孩子有外遇,吵着要离婚。虽然男孩子马上赔礼道歉和解释,但是,女孩子却闹得越来越凶。白天晚上的哭闹。被女儿折腾得无计可施的母亲,只能把女孩子带到医院。医生诊断说,女孩子已经患有严重的精神忧郁症。如果不及时治疗,会越来越严重。于是,母亲哭泣着把女儿送进医院。在医院里治疗了三个月后,女儿的病情却有增无减。于是,母亲又含泪的把女儿送进精神病院治疗。所有的费用是母亲在支付。女儿生病了。孙女的一切费用和照顾都一一落到了母亲头上。
又是三个月后,女儿从精神病院回家后。就彻彻底底的变成一个喜欢一个人呆呆的傻笑,对自己的女儿也爱理不理的。更不要说和男孩子在一起生活了。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母亲只能让女儿和男孩子离婚。自己承担起了照顾女儿和孙女的责任。
女婿走了。家里就只剩下了母亲和老伴,还有孙女。老伴要出去打工挣钱。不然,一家人的费用开支怎么办。女儿生病后,只能辞职回家。幸好,是国家企业,还有一点点人性化的考虑。虽然,女儿没有上班,依然每一个月象征性的给考虑80块钱的补助。虽然,90年代的80块钱,对于女儿的药费,以及每一个月家庭庞大的开支,显得是杯水车薪般的捉襟见肘。不过,总还是多了一点。但是,女儿,却在每一个月拿到这80块钱,就马上去买一些漂亮的化妆品来打扮自己。“你看看,这些都是她的口红之类的化妆品”。偶尔,到她们家时,她会指给我们看女儿的这些廉价的化妆品。“随她吧,只要她高兴。幸好,还有我的退休工作来支撑着。”。母亲有一些无奈,也有一些疼爱的说道。
女孩子长胖了。之前玲珑有致的身材,因为吃药的缘故,开始日渐臃肿。那一头的披肩长发,也变成了有一些蓬乱而卷曲的短发。那个俊俏的女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时常涂抹着红艳艳的口红,扑着满脸白粉的有一些浮肿而微胖的脸。每一天,早晨吃完了母亲准备的饭后。她就一个人收拾打扮好。到街上去溜达。也不去太远的地方。就在几条街上四处转悠。也不打人。不骂人。只是一个人,在街上不停的走。走累了,就停靠在街边上的一棵树上休息。经常,自己一个人面对着树干,树叶,都一个劲儿的痴痴的傻笑。那笑容,是单纯而愉悦的,自我世界的满足。如果不知道,还以为这女子真的很幸福呢。
就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15年。女儿越来越胖了。依然是每一天的吃药,永远地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对所有的人,不管也不问。值得欣慰的是,孙女已经上高中了,早熟的孩子,成绩非常的优秀。老伴依然必须要外出打工挣钱。母亲也开始逐渐走向衰老。连空手爬楼梯也慢慢开始感到吃力了。
但愿,自己能够坚持到孙女毕业出来工作之后再离开吧。要不自己的女儿有谁来照顾啊!这是母亲最担忧的事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的心,母亲的爱,是自然而博大的胸怀。当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放弃了你,只有一个人还会对你心存希望,满含慈悲。这,就是母亲。
文:雨宸
在众多蔬菜中,最喜韭菜,因自幼随爷爷生活,所以饮食习惯也随他老人家。
爷爷是名医生,比较注意饮食和养生。小时候,每次老妈烙煎饼时,爷爷总会到门口小菜园里割一小绺韭菜,择洗干净了,切成小段,和鸡蛋打在一起,撒上一点盐,搅拌均匀,让母亲做摊煎饼吃。
母亲做的煎饼又香又酥,是家人争相品尝的美食。爷爷、父亲尤其钟爱这道美食。父亲喜欢吃辣,在摊煎饼时母亲会单独在韭菜鸡蛋里放点辣椒,吃起来感觉特别过瘾。
爷爷说,韭菜在中医里被称作“洗肠草”,是养生佳肴,温中开胃,行气活血,润胃润肠,要常吃。
爷爷除了爱吃摊煎饼外,中午常吃的一道菜,是韭菜虾仁鸡蛋汤。每次爷爷用这道汤泡煎饼吃,这是他的养生必修课。爷爷说,韭菜与鲜虾仁配菜,能提供优质蛋白,韭菜中的粗纤维可促进胃肠蠕动,常吃不易得肠胃类的疾病。
在未出嫁前,家里包水饺,包的最多的就是合馅水饺。把新鲜的韭菜择洗干净,放在盖顶上晾一会儿,待韭菜上的水蒸发差不多后切成小段放在盆里备用。老妈把剁好的肉馅,用花生油炒熟,然后凉一会儿,把花椒用擀面杖擀碎,放到炒好的肉馅里。然后加入葱末、姜末,放入切好的韭菜,再加入盐、酱油,慢慢搅拌,调好合馅后就可以包水饺了。因为馅中肉是炒熟的,调好的馅非常鲜、香,令人垂涎三尺,我常常在包水饺时边品尝边包。每次见我这样,老妈都打趣地说我是“小馋猫”。水饺包好,将薄皮大馅的水饺放入锅中,开锅几分钟就熟了。合馅的水饺下锅时间不能过长,这样出锅的水饺味道又鲜又嫩,蘸着醋吃,简直是人间美味,百吃不厌。
合馅水饺是奶奶最爱吃的,也是她和母亲包的最多的。贤惠、能干的母亲,跟着奶奶学会了许多美食。奶奶去世后,母亲传承了这一习惯。直到现在,仍乐此不疲地为我们做美食。每次母亲包水饺,都会提前打电话通知我们姐弟,让我们一起前去。每次,我都要吃上一大盘。在娘家,母亲知道闺女的口味,包的每一种馅料都是最对我胃口的。
受母亲的熏陶,我也跟着母亲学会了做许多佳肴,尤其是刚毕业那年,闲在家等待分配的那几个月,跟随母亲学着包水饺、蒸馒头、烙油饼、包馄饨、做韭菜盒子……只是在做这些面食时,我最愁和面,每次看到那一团团的面粘在手上,就犯愁。所以多数吃水饺,都是老妈和面,我来包。
跟着母亲,我学会了几道韭菜炒制的菜肴。百吃不厌的韭菜炒鸡蛋、鸡蛋皮凉拌韭菜,既简单易做,又鲜嫩可口。
我还跟奶奶学会了做韭菜八带汤。奶奶在世时,喜欢吃海鲜。爷爷经常买些海蟹、八带、虾仁、虾米回来。奶奶常把它们和韭菜搭配在一起,做成一道道佳肴。
韭菜,以春天第一刀韭为最好。那时的韭菜,营养价值高,春季食用有益肝脏。其次,当属七八月份的韭菜为佳。在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吃这个时节的韭菜,虽然这时的韭菜植株比较高,但是一点儿也不老。韭菜和韭薹一起生长,一起割下,一起制成佳肴,当是养生佳品。
当秋天来临时,当韭薹渐老,韭菜花欲开未开时,把韭菜花剪下来,洗干净,和黄瓜、辣椒一起捣碎,根据个人口味加入盐或酱油腌制,制作成沂蒙名吃:韭菜花。这是无数临沂人口中的美味,也是母亲和姑妈经常制作的咸菜。在单位早餐中,只要有鲜嫩豆腐,必配着这道小菜。每次有,我都会点一份尝尝。
自小喜欢韭菜,尤其是它开花时的样子——素婉的,在风中摇曳着,那是田园里一道清幽的风景。每次回老家时,我都要到耿家大嫂的菜园边去转转,去看看,领略一下优美的田园风光。
因自小喜欢韭菜制作的菜肴,所以家里阳台上虽然各种花儿遍布,我也留出一块空间种了两盆韭菜。一盆是2013年自己用种子种的,植株比较纤细、密集;另一盆是回老家时耿家大嫂给的苗栽,挖回来栽植的,植株比较粗。虽然只是两小盆,却已满足了我的味蕾。
当花盆里韭菜长到一定程度时,用剪刀把它剪下来,包馄饨时放一点儿,提味不少。不过,用它做的最多的依然是韭菜炒鸡蛋,好吃又省事,也对孩子和我的口味。
姑父在老家门口也种了一垄韭菜,他和姑妈退休后安享田园生活,白天回老家打理小菜园,下午回市里。每天市区、城区早晚往返,乐此不疲。每次回老家,他都让我看看他种植的小菜园。姑父种植的韭菜郁郁葱葱。老妈说,那可耗费了你姑父许多心血。韭菜地里的小草是你姑父用手术镊子一根根夹出来的。我对老妈说:这垄韭菜,成本可大了。老妈说,你姑父是医生,生活比较讲究。其实我更敬佩的是姑父对人生的认真态度。
每次割韭菜,姑父都要选择时间,下雨的时候、日头正烈的时候不割。割完了要在割口上撒上一层青灰,以防虫叮、生病、腐烂。现在即使是常年久住的乡亲们也很少烧柴做饭,青灰难找。弟妹的母亲,经常在自家楼角支个鏊子烙煎饼,不知大妈从哪里找的烧火干草,我也没细问。知道姑父要青灰,弟妹每次回娘家,都把她娘亲给备好的青灰放到桶里带给姑父使用。
姑父和弟弟家大侄子都爱吃韭菜馅的水饺。想想姑父和弟妹,合力侍弄韭菜,也是一饱自己口福了。世间事,不用心,不付出心血,又怎会有收获?
结婚后,每年除夕聚餐,公公也会买些韭黄,或凉拌,或炒肉。除夕夜,必吃的是素馅的水饺,将韭菜和虾皮、粉条等拌在一起。晚上八九点包好,大年初一早上煮给家人吃。常常是素馅饺子放一晚,待出锅时饺子肚子都挣破了。大嫂说:素馅的,吃了一年“素气”;饺子肚子破了,预示着一年能“挣”,财气临门。我不习惯吃挣破肚子的水饺,但入宅随俗,也乐得新年讨个彩头。
生命不止,繁衍不止;根根并生,共饮清风,这是韭菜的风骨。花与叶,生生不息,绵延生长。在我的心里,它不仅是世人喜爱的一种蔬菜,更是一种饱含“奉献”精神的清欢之花。
晓看园中好风光,韭菜垄间一串白。看着阳台上的韭菜,一茬一茬,郁郁葱葱、绵延不断地生长,就像我们家家户户,一代又一代人的繁衍交替、生生不息。
文:朱成玉
夕阳老去,西风渐紧。
叶落了,秋就乘着落叶来了。秋来了,人就随着秋瘦了,随着秋愁了。
但金黄的落叶没有哀愁,它懂得如何在秋风中安慰自己,它知道,自己的沉睡是为了新的醒来。落叶是疲倦的蝴蝶。
落叶有落叶的好处,可以不再陷入爱情的纠葛了;落叶有落叶的美,它是疲倦了的蝴蝶。我甚至能感觉到落下来的叶子们轻轻的叫喊。
那一刻,我的心微微一颤,仿佛众多纷纷下落的叶子中的一枚。
我看到了故乡,看到了老家门前那棵生生不息的老树,看到了炊烟因为游子的归来而晃动。对于远走他乡的脚,对于飞上天空的翅膀,炊烟是永不能扯断的绳子。就像路口的大树,它的枝干指着许多的路,而起点只有一个,终点也只有一个,每个离开村庄的人,都带走了一片绿叶,却留下一条根。
我看到了故乡的山崖,看到石头在山崖上,和花朵一起争着绽放;看到羊在山崖上,和云一起争着飘荡。
我看到了我的屋檐,冬天时结满冰凌,夏天时蓄满鸟鸣,一串红辣椒常常被看作是穷日子里的火种。守着屋檐上下翻飞的麻雀,总是那么和谐地与庄户人家好好地过着日子。时时刻刻缠绕着那颗在路上的心的,就是这个屋檐。
我看到了母亲,为了不让我们在冬天里挨冻,她拾起一节节枯枝,犹如把那些破碎的日子一一点缀,然后,把温暖交到我们手上。柴垛越码越高,母亲却越来越矮。我看到母亲那对干瘪的乳房,像两只残缺不整的讨饭的碗,却为我们讨来了一生的盛宴。母亲在灶坑里点燃的红色的昏暗的火焰,成了那些夜里我们唯一可以依靠的肩膀,唯一可以握住的暖暖的手。
叶落归根,是我老了吗?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去争取财富,却很少有时间享受;我们有越来越大的房子,但却越来越少地住在家里;到月球然后回来,却发现到楼下邻居家都很困难;征服了外面的世界,对自己的内心世界却一无所知。
远行的人,是什么声音使你隐姓埋名?是什么风将你吹往他乡?秋天就是这样,把叶子纷纷抖落,把人的思念纷纷挂上枝头。是该回去了,去看看那棵生下我、让我因成长而绿又让我因成熟而黄的大树,还有落叶里沉睡着的母亲。母亲,我匆匆的脚步就是你密密缝合的针脚。母亲,背着破烂行李的我要归来,找到了天堂的我也要归来。
一层层落叶铺在回家的路上,我要踩着温暖的地毯去看望母亲。母亲也像这落叶,从灿烂的枝头缓缓地落下来,只是,她没有再醒来。
这个世界,能留住人的不是房屋,能带走人的不是道路。岁月无法伸出一只手,替你抓住过往的云。如果一切还能重新拾捡回来,母亲,我要去拾取你的笑容、脚步和风,用你的爱做灯油,用你的善良做捻儿,我要点燃它,放到心里,一辈子不忘回家的路。
天冷了,树的叶子落下来,树离我很近。我似乎听见了它们在缓缓凝固。
天冷了,它们一排一排地站着,心中坚守着的秘密一阵阵地疼痛起来。但叶子落下来,掩盖了一切。
母亲去了,心灵没有了依靠,一下子就有了那种到处漏风的感觉。可是大风一直在刮,把故乡周围的尘土刮了个干净。我小小的故乡正在被秋天所包裹。
母亲的坟上有一棵树,那是我写给母亲的诗。每到秋天,叶子纷纷落下,把母亲的坟头遮盖得严严实实。那些在风中微微呻吟着的落叶,远远望去,像一群疲倦了的蝴蝶,静静地收拢着它们一生的美丽瞬间:一朵红晕,一个誓言,或者是简单的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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