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车位都被物业阻拦建桩,”当代第一物业”索要奇葩证明


最近,又有物业阻拦业主建充电桩的案例发生。这次比较独特的是,该业主的车位属于自有产权车位,并且供电所已经专门为电动汽车充电铺设了电路。但物业依然向其索要各种奇葩证明,阻拦建桩。

举报情况简述:

小区:大兴区采育镇满庭春苑

物业:当代第一物业

车位:自有产权车位

线路:采育供电所专门为电动汽车充电铺设的线路,小区居民用电不受影响

简述:

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先后通过物业、4S店、国家电网等单位的审批,但当我的施工单位准备施工时,遇到了物业的阻挠,物业抛出了一个新的规定,见下图:

在这个新规定中,列出了第3条的这些证明文件。

我经过4天时间,无数次的在电动汽车厂家、充电桩制造厂家、4S店、施工单位、供电所、物业等之间沟通,付出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均无实质性进展。物业就一句话:必须要这些证明,否则不予安装,爱怎么着怎么着!

问题是:这些证明大部分是莫须有的东西,4S店和施工单位表示从来没有遇到过,无法开具,小民做不到呀!

电动汽车推广是国家战略,也是北京这个“霾都”拨出巨资重点推动的工程,并设立了专门举报受理机构对物业进行监督,手段不可谓不专,力度不可谓不大!

而物业作为一个为业主服务的受聘机构,却对业主合理诉求设置重重障碍,我想说:物业,你怎么不上天呢?!

希望相关部门切实保障电动汽车车主的合法权利,管管这些奇葩物业创造出的这些奇葩证明!

盼回复!

举报人:王俊峰

电话:18611745276

附:国家鼓励小区建充电桩的政策

2014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科委等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京建发〔2014〕238号)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和市民投诉受理渠道等,以破解充电网络受阻“最后一公里”难题。

依据通知规定北京市要求物业服务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并且不允许借机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在安装过程中物业需配合完成以下事项:

1、物业要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安装现场;

2、物业要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

3、物业要配合安装单位进行充电桩的现场施工建设安装;

4、物业要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

对于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在安装过程中,发现有对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情况时,将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管理局责令物业服务企业改正,并可依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记扣1分。扣分的多少将影响到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和名誉度,并对物业企业承接新项目产生影响。不仅如此,对于阻碍安装充电设施情节严重的物业,还将予以公开曝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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