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盛世的基石——府兵制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役制度之一。是西魏权臣——宇文泰所创立的一种特殊兵役制度。历经北魏,北周,隋,唐(到唐朝玄宗天宝年间废止)历时约两百年。
朝廷中央府兵制的设置
西魏大统16年(公元550年),北魏权臣宇文泰。建立府兵制。在中央设置八柱国,十二卫大将军,二十四开府。
到唐朝时期,唐中央政府设置: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千牛卫,左右武卫, 左右监门卫,左右金吾卫十六卫大将军,统领全国十道和天下折冲府,当然,这些大将军对折冲府,并没有直接管辖的权利。这些16卫大将军平时待在京城。担任皇宫宿卫,城门守卫,兵部侍郎(只是挂名,并不可能真的派他们去守皇城卫城门,只是皇帝表示信任的一种方式。)等职。
战时根据皇帝的诏书派某一位大将军出征,例如:诏,左卫大将军程咬金,为陇右道行军大总管,征发剑南西道折冲府。那么左卫大将军程咬金。在得到圣旨后,就去陇右道的金城去等待大军集结(大将军带到金城的是左卫一整套班子)。
当皇帝征发诏书到达剑南西道时,这时属于剑南西道的折冲府,就会向辖区内的府兵征召文书,这些府兵得到征发命令后自备干粮,铠甲,马匹,赶到所在州府集结。然后有折冲府这校尉带领各自州府集结出来的抚平赶往陇右道的金城。在没有抵达金城之前,这些府兵的吃喝拉撒都要自己负责。等他们赶到金城的左卫大营时,这时折冲府就完成自己的使命,返回辖地。从府兵进入大营那一刻起,他的吃喝拉撒就归国家负责。
等到战争结束后,这些府兵返回原籍,书记官会根据他的战场上的表现给予记功。然后把这些功劳簿交给当地折冲府进行奖励。而大将军带领自己的领导班子返回京城。 这就是所谓的'兵散于野,将归于朝'。
由于调派将领,征发府兵的权利,都牢牢掌握的中央和皇帝手中。 这些大将军们,这一次出征皇帝有可能征发江南道的折冲府,也有可能征发江淮折冲府。 这样就减少拥兵自重的可能性。
府兵制的特点
府兵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耕战(兵农)结合,禹兵于民'。就是朝廷在各州府设立负责管理和选拔府兵的'折冲府'。这些折冲府,根据所在州府的人口众寡,分成上中下三等:折冲府下设团,旅,队,火组织编制。
这些在折冲府备案的府兵们,平时在家务农,农闲时则其中的各州府县,进行军事训练;战时自备武器和铠甲到规定的折冲府集结待命;然后有折冲府校尉带领,到预定地点集合(这段时间府兵要自备干粮)。由政府按'均田制'人头给这些授予土地,这些府兵平时耕种,是不需要缴纳税賦的。
折冲府负责府兵的平时训练,管理,但真正负责打仗的是这些大将军,平时不管折冲府,还有大将军都是空架子(平时只保持指挥架构)。这样就能减少国家的财政负担,房子发生造反和叛乱事件。
府兵制度,基础是均田制。正是这种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保障了大唐前期的盛世荣光。后期随着均田制的崩坏,府兵大量逃亡;以及边境地区战事频繁这样,朝廷就需要一支常备军队。于是唐朝天宝年间就废止府兵制,改行募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