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速车道形式的选取 《规范每周一问答》第三十二期

郭总,您好:看了您第二十八期关于《匝道最大超高值如何采用》受益匪浅,向您请教一下关于环形匝道及变速车道设计相关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

我的疑问:

1.《公路路线设计规范》P66页第11.3.2条第2款 第7)中,“环形匝道采用单车道匝道”,根据条文说明中的解释,环形匝道备注“(小于75m)”,那么对于这个环形匝道的定义是什么呢?是特指喇叭头位置的环形匝道,还是所有半径小于75m的平曲线?如果是以半径75m为界限划分,那么关于表11.3.6中单向双车道的加宽值的规定是否还有意义?这样的话,是否可以理解为单向双车道的匝道半径都必须大于75m?

《规范》第11.3.2条正文
《规范》表11.3.2内容

专家回复:

1.《规范》第11.3.2条第7款的条文说明中提到了“(小于75m)”的内容,只是对我国互通式立交环形匝道半径取值范围的一个大致性的描述,并不能理解为是对环形匝道的定义或界定。《规范》并未对什么是环形匝道(甚至包括什么是回头曲线等)给出过明确的定义。因此,由此产生的疑问也就不存在了。而且据我所知,部分山区路段的互通式立交环形匝道半径小于60m都有不少案例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的疑问:

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P70页第11.3.8条第3款规定:“主线为左偏并接近圆曲线最小半径的一般值时,其右方的减速车道应为平行式”,在互通中,为有利于出口的识别,这样规定显然是合理的,且能避免线型过于扭曲(不知道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规范》第11.3.8条正文

但是在服务区与停车区设计中,为减少占地,主线与匝道之间通常需要紧贴在一起,这就导致匝道与主线不能快速分开,减速车道增长幅度较大,如这次做的一个服务区,80km/h的设计速度下,减速车道长度达195m。且查阅《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关于此处的规定为:“当主线的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本细则表5.5.1规定的一般值,且设置直接式困难时,曲线外侧的减速车道可采用平行式”。

《细则》第10.2.3条正文

规范与细则关于此处的两种规定截然不同,且由于规范中对于此处为“应”,细则为“可”,显然规范对于此处更为严格。那么关于此处的规定还有其他考虑的因素吗?互通与服务区关于此的做法是否应该区别对待?

专家回复:

2.在你所描述的部分特殊条件下,采用线形设计(即匝道包括起点在内均采用曲线单元设计)的方法进行减速车道的设计可能存在一些困难,而且往往导致匝道和主线很难快速分离的。但是,如果采用主线线性变宽的方式开始匝道起点段(减速车道区域)的设计的话,上述困难似乎也就不是问题了。而且我知道,这在纬地软件中是非常容易实现的。请注意,《规范》并未有说明或要求——减速、减速车道(无论是直接式、还是平行式)必须要采用曲线单元设计的方式。这样,匝道只需要从鼻端位置开始设计平面线形就可以了,只要开始位置与加减速车道鼻端位置保持良好的顺接就可以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对于《细则》的要求,我不是《细则》的参编人员,所以不能一些解释和说明。实际上,很多时候我们设计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束缚,往往都来自于对《规范》等固化的认识。以《规范》为例,整本《规范》中强制性的条文规定并没有几条,更多的是从提高通行效率、提高安全性、节约工程规模。。。。。等角度,给出了很多推荐性的建议罢了。建议多关注、并理解每一条文中的程度用语和《规范》最后关于“程度用语”的说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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