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解说20,电动车从等候车辆中间横穿马路与车辆相撞

事故责任解说20,电动车从等候车辆中间横穿马路与车辆相撞

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从6月开始,编者计划发布30-50个比较常见的交通事故视频,这些视频都比较典型,且事故责任基本明确,但因地区差异,可能会有相差一档的浮动,如果超过一档,那么,事故责任的公正性就存在异议,可能有被和谐或私下有猫腻了,具体有哪些猫腻,大家自己去想了。同时,也给广大车主,包括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一定的借鉴。因为,根据一些新闻报道,一些地区的事故责任认定还是存在非常不公正的情况,不合法的案例经常发生。本篇是第20篇,介绍电动车从等候车辆中间横穿马路与车辆相撞,发生事故的情况。

下面,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立场、角度进行分析。

如果你是车辆,电动车有哪些违法违章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该电动车没有在专门的过街设施穿过马路,且未确保安全,随意行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该电动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该电动车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过错明显,未见车辆存在明显的违法违章情况,关键是车辆的视线被其他车辆挡住,无法观测和注意到该电动车,所以,电动车为全责,车辆为无责。

如果你是电动车,车辆有哪些违法违章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根据立法的初衷,机动车对道路安全负有主要义务,虽然车辆无违法违章行为,但存在避险不当,刹车不及时的情况,存在一定过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车辆作为道路安全的主要义务方,车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所以,车辆为次责,电动车为主责。

所以,该起事故的责任为电动车全责,车辆无责;或者为电动车为主责,车辆为次责。但在实际中,交警为了维稳考虑,一般会判定车辆次责,电动车主责。当然,有些地区的交警,会合稀泥的判定双方同责,这其实是有失法律公正性的!!如果车主有异议,完全可以可以提出意见,或者后续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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