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飘扬夺取双胜利 | 我会党委书记孟冬平接受央视等媒体采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商务部党组要求,医保商会党委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方位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洪流中,和所有中国企业一道,共同承担起携手应对疫情、守护人类健康安全的行业责任。
下半场,他们勇挑重担,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规则、协调政策;审核资质,释疑解惑,规范出口,严把防疫物资质量关;他们密切跟踪市场动态,为企业排忧解难;面对国内外混淆视听的各种负面消息,他们及时发声,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传播正能量,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国声誉,传递中国温度和力量。
为确保高效完成部党组交办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医保商会党委带领全体员工迎难而上,统一认识、全力以赴。成立了防疫物资出口跨部门工作机制,会领导相互配合,带领精兵强将日夜奋战在一线,连续超负荷作战,践行着不忘初心的庄重承诺。
近期,面对社会众多疑惑和非对称信息,医保商会党委书记兼副会长孟冬平多次接受央视新闻等媒体采访,及时发声,从专业法规、政策解读到出口管理实施等热点敏感问题,全方位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表明立场,明确主张,传递中国声音和力量,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12号公告向外界释放了非常强烈的鲜明的信号,就是中国政府非常严格重视产品的质量关。我们并没有一味地去追求贸易的规模、数量,而是反复强调中国的出口质量标准要求和出口行为的规范,就是为了确保这些防疫产品能够安全、有效。
一些海外媒体报道的中国出口的部分防疫物资出现的所谓质量问题,大多是因为在防疫物资的进口、分发、使用等多个环节过程中,买卖双方或者当事人对相关产品的规格、标准、要求不尽了解,或者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列明要求来合理使用,造成了不必要的后果和影响。
三部委发布的12号公告,特别强化了对非医用口罩的出口监管,以确保产品符合中国或国外的质量标准要求。公告增设了需要进出口双方的共同声明,进口方要承诺接受所购产品的质量标准且要确保不用于医用用途,这表明中国政府尊重市场原则,充分考虑到各国独立的监管体系和质量标准要求。
日前,中国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用于出口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等五类医疗物资必须取得中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而且要符合进口国的质量标准要求。
目前,几千家企业已经实现了医疗防疫物资的出口。总体是顺畅的,也是符合规定要求的。我们也一直在强调,我们的产品必须要符合进口国的相关规定。
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积极开展海外资质的认证工作,但有些企业因为不熟悉进口国的质量标准要求,导致出口产品不能顺利通关,造成损失。企业必须要熟悉对方国家的市场准入要求和标准条件。
对很多企业而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需要熟悉对方国家的具体对应的标准要求。进入欧盟市场必须要取得欧盟CE强制认证。这个强制认证是必须要具有授权资格的合格机构来完成的。为此,行业商会正在向中国企业提供法规、信息,进行专业解读和辅导,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出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