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六病版《伤寒论今释》之合病合证之甘草附子汤证第34条
三部六病版《伤寒论今释》之合病合证之甘草附子汤证第34条

表部病辩证
一、太阳病
二、厥阴病
三、部证
四、合病、合证
5、甘草附子汤证
175、风湿相搏,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疼烦”,成本、《全书》作“烦疼”,为是。
和久田氏云:风湿相搏者,其人素有湿气,因感冒风邪,以风邪与湿气相搏为名也。骨节疼烦者,关节皆疼也;掣,引也,自后引痛,谓惊恐与疼痛交并也;不得屈伸句,与骨节疼烦相应;近之,谓手近痛处也;汗出者,风湿相搏也;短气者,呼吸急迫也;小便不利者,气冲逆而不下降也;恶风欲示其重于寻常,故著不欲去衣句,此皆风湿相搏之证也。
山田氏云:此比前条一等重而兼水气者,故小便不利,或身微肿,方中有术,为是故也。
甘草附子汤方
甘草(二两,炙),附子(二枚,炮,去皮,破),白术(二两),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能食汗止复烦者,将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始。
甘草,《玉函》、《外台》并作“三两”。白术,《玉函》亦作“三两”,成本及《金匮》,“汗止”并作“汗出”,无“将”字,“为始”作“为妙'。
山田氏云:“能食汗止复烦者,将服五合”十一字,古注文掺入,当削之,“为始”二字,成本作“为妙”,是也。
《方极》云:桂枝甘草附子汤(即本方),治桂枝甘草汤证,而骨节烦疼,小便不利者。
《类聚方》云:当有冲逆之证。
《方机》云:治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者,兼用七宝或紫圆。
雉间焕云:治后世所谓痛风、历节风,手近之则痛剧者。
和久田氏云:汗出、短气,乃表证而冲逆急迫,故用桂枝甘草,又有恶风、骨节疼烦、小便不利等证,故用术、附,附子分量多者,以其外证剧,且有内寒也。凡有内寒者,右小腹结聚,腹皮必软弱。
渊雷案:
《外台》第十九卷风湿门,引《古今录验》附子汤,即本方,主疗亦同。方后云:“骠骑使吴谐,以建元元年八月二十六日,始觉如风,至七日,卒起便顿倒,髀及手皆不随,通引腰背疼痛,通身肿,心多满。至九月四日,服此汤一剂,通身流汗,即从来所患悉愈。”
本方不用生姜,既有附子,今加生姜三两。
以上二条,论风湿相搏,乃杂病,非伤寒,故亦在《金匮》痉湿暍篇中。互详《金匮要略今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