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间照料中心设在村里
山西省农村老年人将近240多万,其中,空巢、高龄老人约有10万名,医疗和养老服务任务非常繁重。
为切实解决好农村空巢、高龄老人的实际生活困难,山西省从2012年开始探索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7年山西省将再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这也是2017年山西省政府为民办的6件重大民生实事之一。
村委会唱主角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瑶湾村距离县城1.5公里,是该县推动村卫生室和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的一个试点。村卫生室和日间照料中心场地邻近,两个机构共建共享。65岁以上老人可以入住,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老人条件放宽到60岁。老人在照料中心需要使用的设施均为免费提供,自己只需要负担1元的饭费。目前,该中心已有36名老人入住。
据了解,2013年山西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在全省推开。截至目前,山西省已经建成日间照料中心5000余家。
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与省民政厅联合开展村卫生室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3个村卫生室与农村老年人照料中心进行融合发展试点,时机成熟后将在全省推开。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坚持“村级主办、自主参与、互帮互助、量力而行、政府扶持”的原则,由村委会申请,数量可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而定。各村申请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需要具备的具体条件有:具有适合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闲置场地和房屋;村人口在1000人以上,且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老人服务需求强烈;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需要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积极性高;村经济条件较好,具有成熟的建设和运行方案。此外,还要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能按期完成,并长效运行。
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般要设置“四室一厅”,即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和餐厅,以解决老人的基本生活,满足老年人吃饭、日间照料等。其日常管理由各村根据自身经济、人口等情况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等内容。同时,要求为服务对象建立档案,签订服务合同,以规范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村医工作有了新内容
自从村卫生室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后,村医又多了一项工作,就是为入住日间照料中心的老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村卫生室和日间照料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村医除了为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为入住老人进行基本的健康体检,定期为老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对患有慢性疾病的老人还要提供跟踪随访服务。老人在中心必要的诊疗费用与在村卫生室就诊的支付标准相同。
每个中心可获10万元补助
每个获批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可以获得维修改造资金补助10万元。其中,财政部、民政部补助3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1万元,省发改委补助3万元,市财政补助3万元。每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2万元运行费用,由县级财政部门承担。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级组织,也可参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自行新建,自行承担费用。
为加强对日间照料建设工作的检查和管理,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组成考核组对各市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和下一年度的项目建设资金挂钩。
编后:
好事办好还需加把后劲儿
为农村空巢、高龄老人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并通过与村卫生室开展融合试点,让老人们有地方吃饭,生病有医生照料。山西省的做法是破解农村养老难题的一种积极尝试,是一件民心所向的好事。
农村养老难,不是山西省独有。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朱兆芳看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和人口老龄化进度的加快,留守老人逐渐成为村庄里的一道风景线,满足留守老人的健康需求,开展医养融合服务,成为新时期基层卫生服务的重点之一。山西省探索政府补助和村集体自建相结合的运行模式,不仅缓解了农村老人们的养老压力,也丰富和深化了村卫生室的服务内容,提高了村卫生室开展家庭签约服务的效率和可及性,对于医养融合在农村的落地有一定借鉴价值。
新探索难免产生新问题,据了解,经过几年的建设运行,山西的做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包括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缺乏专业管理和护理人员,服务水平还不够高,志愿者队伍缺口较大等。这些问题在制约着日间照料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好事办好,还需再加把后劲儿,继续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改革中的问题。一是拓展资金来源,一方面争取将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另一方面可以借力社会慈善捐助等渠道,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二要加强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可以组织志愿者队伍提供服务,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孝老的氛围。四是嵌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村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