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生活中的刑法

据统计,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数量超过50万起,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超过10万人,交通事故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害的同时,驾驶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入狱的屡见不鲜。

司法案例

2017年5月19日18时许,被告人丁某某酒后驾驶豫A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比亚迪汽车销售公司门口时,与步行被害人戚某某、任某某相撞,戚某某经伤情鉴定评定为重伤二级,事故认定书认定丁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戚某某、任某某无责任。经检验丁某某血醇含量为163毫克/100毫升。

2018年8月21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性质上属于过失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针对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档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司法实践中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下列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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