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养老”为什么在现实中很难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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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系原中国老年学学会理事、原上海市老龄办调研员,现为上海市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理事
前几年,媒体曾经大力宣传“抱团养老”,撩的不少老年人心向往之。一些敢于弄潮的前卫老年人甚至迫不及待地进行了实践。如2017年时,一对杭州老夫妇拿出500平方米的乡村别墅,开展“抱团养老”,一时间有百位老人报名,而此事经媒体广泛报道,“抱团养老”一夜走红全国。
就是一批老同学、老朋友或志同道合、兴趣相投的老年人,或七八人,或十几、几十人,组成一个生活共同体,找一处乡村、一处院子,甚至几层楼,在一起生活养老,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就如在养老院一般,但看上去比养老院更温馨、更实惠、更符合老年人的需要。以至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值得大力推广的、能与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并列的养老模式和养老理念,将引领未来的养老趋势。
然而,理念虽然看上去很美,现实却很实际与无情。一些“抱团养老”的案例刚开始时确实风风光光,但最终终究免不了“散伙”的宿命。最近,养老自频道又报道了一批在蓟州山区坚持“抱团养老”三年的老年人,终于吃了最后一顿饭,宣告“散伙”,其中涉及经济、情感及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个中酸甜苦辣、恩怨情仇一言难尽。
这些情况,不能不引起我们对“抱团养老”的高度关注。
我从未对“抱团养老”看好过,因此对散伙一类的诮息并不惊讶,因为这是“抱团养老”的必然结局。
大家都从法律、经济等角度寻找原因,唯独忘了从伦理、人性的深度去寻找原因。而“抱团养老”之所以不能持久,是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伦理规律。
前一段时期,我也一直在思索“抱团养老”总是失败的原因。我发现,在人们的家庭、生活、学习、工作等组合中,有“垂直组合”和“横向组合”两大类。所谓“垂直组合”就是上辈与下辈、上级与下级、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乃至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组合,比如大家庭、单位、组织甚至养老院等;所谓“横向组合”如上无长辈、下无子女的夫妻家庭,上无长辈的兄弟姐妹等平辈或平辈家庭住在一起的大家庭,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组合在一起的平级人员等等,“抱团养老”的这个“团”,即可归入“横向组合”一类。
我发现,通常来说,“垂直组合”由于辈份的差异、权力的差异、地位的差异、功能和能力的差异等等,会在组合各方中产生一种得到普遍认可或遵守的制约或制衡,以便个人与组合能在社会中正常生存与运作,这种制约和制衡就会内生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将组合牢牢地维系住。比如《红楼梦》中的贾府,贾母在世时,是无人敢提议分家的。假设贾赦或贾政要在老祖宗尚在世时分家,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是一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只有相互守住大家庭,个人才能从中获取最大益处。再如一个单位中,因为各种原因,总会产生形形色色的矛盾、冲突。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通过垂直间的权威差异,总能把事情化解,不致威胁到组合的存在。这是因为,在“垂直组合”中,各个成员在特定领域中并不是权利“平等主体”。最浅显的例子,如果子女遗弃父母或父母遗弃子女,将会受到社会谴责和法律制裁。
然而,在“横向组合”中,各个成员都是一样的权利“平等主体”。问题就恰恰出在大家都是权利“平等主体”上。在这样的组合中,大家有平等的发言权、决定权,很多情况下会变成谁也没有发言权、决定权,因为谁也不服谁。发生了矛盾、冲突,缺乏来自垂直系统的权威调停或通过垂直系统加以渲泄,不能产生内生的凝聚力,如果成员不能自我克制时,结局就是散伙。这种“平等主体”的组合,实质是一种利益组合、权宜组合,当利益一致时,可以会以一种相对紧密的形态存在;当利益发生差异时,就会发生难以化解的矛盾,导致紧密的组合形态逐渐变为松散的组合形态,古人所谓“可以共患难、但不可以共富贵”,也就是这种情况。“抱团养老”是长期共同生活,其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芥蒂难以预料。而一旦发生这些情况时,家庭往往可以通过亲情和辈份尊严消弥,单位可以通过威权舒解或者压制,而“抱团养老”中缺得恰恰就是这些,因此导致各个“平等主体”谁也不会自愿或被动地谦让谁、服从谁。当然,也有因为曾经有过共患难的经历、有的人特别宽厚、特别能忍让容人,可以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谦让顺从他人,但这往往是个例,而且不能一而再、再而三。所以,绝大多数“抱团养老”走向散伙是必然的,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有人说,可以通过完善法律和制度来谁系“抱团养老”。这可能会让一些进入“抱团养老”的老年人更加慎重,从而让一些“抱团养老”个案存续更久些。但“抱团养老”的初衷之一就营造一种家庭式的、与养老机构不同的养老生活氛围,那么整日理性地生活在法律、制条款下,是否与“抱团养老”的初衷相去甚远呢?这和生活在养老机构中又有多大区别呢?另外,完善法律和制度就能阻止“抱团养老”解体吗?未必。我们有婚姻法,但离婚的少吗?至于有人建议建立“抱团养老”管理机构,更是荒唐,这样一来与“垂直组合”系统中的养老机构不就一样了吗?或者就成了某养老院的分院了。这样的话,已经超出了今天讨论的主题了。
那么有人问,“抱团养老”就没有一点存在的价值了吗?我认为,其实也未必。如果把“抱团养老”作为一种养老度假、一种候鸟养老模式还是有其价值的。试想,春暖花开之际,发小、同学聚在一起,寻一个山青水绿之处,叙旧、说新,品酒、饮茶,弈棋、作画,过十几、二十几天的神仙生活,是何等惬意。但务须记往,曾经与自已家人共同生活了一辈子人,切不可与另一批与自己家人共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贸然地共同长期地生活在一起。生活是丰富的,但也是复杂多变的,这些变故在日常生活中是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而人心是敏感且脆弱的,没有亲情的滋润和对权威的仰视,每一次的伤害都不会轻易地平抚,即使你特别能忍,不会爆发,但长年在忍字中生活,我想也不是老年人晚年所追求的生活。都说,亲戚朋友越走动越亲,因为那是大家都住得比较远的缘故,所谓“距离产生美”。如果都住在一层楼里、住在一个大杂院里,你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