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必备!现场勘验笔录范例之一(盗伐林木案)


现场位于××市二龙山国有林场大西沟工区南山坡,地处集中连片林分的中心地带(东南西北四址),坡位上坡,坡向东南,平均坡度25°,林种为针阔混交林,树种组成6油4栎。中心现场为不规则地形,标志物GPS定位坐标为X111,Y222。
中心现场系林木采伐作业形成,采伐方式为择伐。沿中心现场向外围搜索,发现东侧一条下山小路,见证人苏××介绍沿小路步行约1公里可到达环山东路3KM路牌处。现场有大量人为踩踏痕迹,地面有较厚枯叶和植被,无可供提取足迹,未见伐倒木和采伐工具,可见林木被采伐后留存伐桩35个,伐桩切面平整,湿度较大,系锯类工具作用形成,在伐桩周围散落有锯末以及被锐器销断的新鲜油松和栓皮栎枝条,经过伐桩锯切面辨识和现场遗留林木枝条比对清点,共有油松伐桩21个,栓皮栎伐桩14个。在现场发现1个“猴王牌”香烟烟盒和2个吸过的过滤嘴烟蒂(已拍照并分别提取装入3个物证袋,编号为1-3号)。
现场勘验人将35个伐根分别编号为1-35号,逐一拍照并使用卡尺(围尺、卷尺)实测全部伐根直径予以记录。




(其余内容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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