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在水穷处,在云起时。
叫人感动的事有:春天的信笺、夏天的蒲扇、秋天的红叶、冬天的炉火。
一起看过的某次蛾眉月,山顶那静谧的一层晶莹雪,走过的一段星光下的长路,你触碰过我的一次手的温热,难过时候一道肩膀的宽厚。
一个人不是生来坚硬如铁,一个人也不会无缘无故柔情似水。
每个人的历史,都是一座藏宝阁,里面琳琅满目地积蓄着明明灭灭的珍宝,不是金钱衡量的辉煌,而是岁月赐予的感动。
因为这些感动,一个人的一生,才恍惚觉得值得。
遇见一个人,当我们渐渐敞开心扉,我往往会问一个问题——
「漫长前生,最让你感动,并且记忆犹新的事是什么?」
有一个男人说,年轻的时候,收到过女友的千纸鹤,每一张的背后都写着一句话,因为拆开来,他又要折回去,很费时费心,所以故事结束的时候,他都没有将女孩儿的心意看透,就被后来者付之一炬。
有一个女孩儿说,曾经有一个男孩子,因为听说她在的地方疑似有暴乱,特意请病假跨越好几座城市去看她,只为了一眼安心。
这些都是曾经让他们感到难以忘怀的明媚回忆,虽然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从前的浓情蜜意过了这些年,也许早已随风而逝,但是无论何时回想起来,都是一样的暖意融融,一样的刻骨铭心。
就像曾经风雨同舟的萧红和萧军,在冷气飕飕的商市街,好容易吃到了一顿爽辣辣的饱饭,走在夜深茫茫的灯火里,两个人心情飞扬知足,这时候萧红的鞋带断了,萧军赶忙蹲下来将自己的鞋带分一半给她,那一幕落在观众的眼里,都温暖横生,何况是当事者本人。
那时候他们都还是患难与共的,要是没有之后的三心两意就好了,要是人世间的感情都有始有终就好了。
但我始终着迷地相信,即便奄奄一息的时候,萧红脑海里想起当年的那一幕,依旧会心生感激的吧。
在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小说《到灯塔去》里,也有类似的情节。灵魂世界无法被拉姆齐先生共鸣的莉丽,深陷在自己的忧郁情绪里无法自拔,当他温情脉脉地弯腰替她系鞋带的时候,她忽然才感到内心的一丝羞愧——一丝起初连一个女人的同情都不舍得给予的自责羞愧。
我仍旧记得某一年冬天,潮湿阴冷的季节,在长江边的一座城市,多年的好友来学校看我,我们走在冷风遍地起的街上,忽然白色帆布鞋的鞋带掉了,她二话没说就蹲下身去帮我仔仔细细地系好。
也正是这个人,多年前,辗转从旁人口中得知我咳嗽,用心地托付别人给我买感冒药,好像我是多么不懂得照顾自己的顽童。
我只记得,自己一声不吭,但是那份感动,怀念至今。
生命中庸庸碌碌的流年太多,但凡有那么几件直击心底的事情,怎么会舍得不谨小慎微,事无巨细地记得?
就像当年对一个形容能够为之「闻鸡起舞」的男子说出「遇见你,头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然而我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软绵绵,轻飘飘的情话的张爱玲,虽然后半生的凄风苦雨并非与他无关,但是想到从前的日子,想起他每每到来时候,留在她房间里的烟灰,还是会余意未平的吧,因为深沉地爱过,才会如此决绝地恨。
说得出口的,也许是文过饰非,或者言过其实。
真正的感动,或许就藏在那一段脉脉不得语的沉默之中,那一阵凝眸处,朦胧似有一川烟雨的眼眶湿润当中。
我们远远没有自己口口声声说的那样健忘,我们远远没有自己心心念念的那样潇洒。
我读过太多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为了过往的美好而不愿释怀的虐恋——金庸笔下的李莫愁,梅超风是佼佼者,一个女人,落寞残忍地在江湖里打打杀杀,栉风沐雨,姿势凛冽,内心不见得不酸苦。
我看过一些将往事悉心珍藏,回忆起来简直如数家珍,口若悬河的人,就算时至今日,天各一方,各自婚嫁,各自生子,午夜梦回,还是嗟叹感慨。
所有的不肯忘记,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逝去的年华美丽,还是因为在那段故事的深处,你曾经怎样感动过我,叫我在天南地北,八千里路云和月,在水穷处,或者云起时,在沉舟侧畔,还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都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