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你想要的干货都在这里!1分钟看懂2020年度个税汇算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于2021年3月1日全面开始,有不少纳税人已经收到了退税啦,看:

那怎么知道自己是否能退税呢?

让小编来解答这些疑问~

年度汇算是什么?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采用的是日常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按全年进行汇算清缴的政策。

简单说就是汇总2020年度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再与2020年度已预缴的税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举例:王某2020年在公司上班,单位在发放工资时每个月代扣代缴税款,累计扣税800元,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时,发现全年应纳税额是600元,则可以申请退税200元,如果全年应纳税额是900元,则需要补缴税款100元。

哪些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TIPS:符合上述条件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如有需要也可以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如符合第(一)、(二)项条件的,在申报最后一步选择“享受免申报”,无需缴纳税款,如希望缴纳税款,在申报最后一步选择“继续申报”即可。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见下图: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普遍比较关心退税的问题,

下面列举几种

可能会产生退税的常见情况:

1

2020年度收入不足6万元,且预缴过税款的。

2

有年中应业、退职或收入中断的,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年金等其他扣除、捐赠等扣除项目,扣除不完整的。

3

日常预扣预缴时上述第2点中的扣除项目未填写或因无任职受雇单位未享受的。

4

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适用税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税适用税率的。

5

符合减免税条件,但预扣预缴申报时未填报减免税项目或未足额享受的。

☀TIPS: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税大厅等查询已预扣预缴申报的收入和纳税情况,检查符合条件的扣除项目是否填报完整,判断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01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扣除标准为: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80000元)。

◆ 查询方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年度费用汇总查询,“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栏显示的金额即为可以扣除的金额。

02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03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TIPS: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2020年度仅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且综合所得收入额小于6万元的纳税人可进行简易申报,简易申报开放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TIPS:进入年度汇算申报时,系统会根据上年度收入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简易申报条件,并对应的展示简易申报或标准申报的界面。

有哪些办理渠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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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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