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尺地界, 2位富豪, 邻里怼怂无底线?
如果有一天,邻居突然过来和您说他打算要重建他的房子,不但要您们2栋房子之间的距离缩小,还要加建一个地下室,您会怎样做呢?
最近英国就有一对富豪邻居,因为两家之间一块小空地的所有权,陷入了纷争而闹上法庭。
这次故事的主角是古特波克(Tom Gueterbock),他是一名成功的网页和应用程式的开发师,也是工党成员伯克利勋爵(The Lord Berkeley)的儿子。
古特波克和他的妻子海伦在2004年的时候,高兴地买下了一栋位于伦敦西南部旺兹沃思区(Wandsworth)的爱德华大街(Edwardian Street)上的房子,当时房子价值230万镑。
在他们家旁边的,原本是一间有着6套公寓的破旧政府房,不过在2014年时,亨德森地产发展商就把房子买了下来,并打算重发开发。
而这个故事的另一个主角,麦克菲尔(Alex Macphail)就是这个发展商的老板。
这个政府房一点都不普通,因为它的地点正正就是在1940年炸弹爆炸的旧址。
麦克菲尔当时觉得这个残破的政府房感觉和这地区其他房子的风格有点格格不入,所以就决定要把它改建成一间有5个房间和一个地下室的房子。
然后麦克菲尔他们的团队就依照正常步骤,做出了一份计划书,向当地的地方政府提出建筑许可(Planning Permission)的申请,并咨询一下四周的邻里们。
做为邻居的古特波克一见到这份规划书,马上提出反对。
因为他觉得这样的重建会侵占到他的土地,而且两个房子间的小巷也会缩窄,对于地下室的兴建也表示担心。
不过古特波克和麦克菲尔经过一轮谈判后,古特波克就撤销了他的反对,允许麦克菲尔他们开始进行工程。
在一番整修后,新房子也大致建成了。卸下围网和竹棚后,新面貌终于曝光↓
然而,古特波克一见到就火冒三丈,因为他发现自己房子和麦克菲尔房子之间小巷的宽度,比他想象的还要窄很多!
他说:“麦克菲尔建好他的豪宅后,我家的门口就只剩下一条不足3英尺宽的小道,我们现在就只能够打开房子的侧门。
而且麦克菲尔还建了一个很大的地下室,这个地下室甚至一直延伸到我们家的墙壁,违反了《1996年共用墙法》(Party Wall Act 1996)。这是一种土地掠夺(Land grab)!”
所以古特波克就把麦克菲尔告上了伦敦地方法庭,并由杰拉尔德(Nigel Gerald)法官负责审理。
古特波克要求麦克菲尔要把多出来的那部份给拆掉,并填满地下室。
法庭上麦克菲尔说:“古特波克一开始的时候虽然有就(房子的)边界问题提出过反对这项重建计划,但是他最后也撤销了,同意让工程进行下去。这意味着他们实际上同意那所谓'多建了出来的那部份’,现在是属于麦克菲尔房产的。
而且工程足足进行了3年(由2015年11月到2018年10月),他们一直都袖手旁观,等建好后才出声。如果他们不认同该“边界”的话,老早就可以和我们说,不是这样同意了后才又突然反悔。
如果古特波克真的是该巷子的合法拥有者,那我们这样坚持就是不对的,但事实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拥有权。”
古特波克的代表律师佩奇(Robert Page)则回应说:“古特波克夫妇根本就不知道原来新房子会离自己的房子这么近,因为在工程的时候该小巷已经被木板堵住了。
在二战前,他们(古特波克夫妇)的房子与隔壁的(目前麦克菲尔的)是被一条共用的小巷隔开,而这条小巷也是通往这两栋房子后花园的通道。
这个小巷是由这两个房产各一半来分的,而这两个房产的拥有人都有通行权。
但是当德国在1940年9月突袭伦敦时,隔壁的房子(麦克菲尔的)就被炸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后来政府所建的公寓(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政府房)。”
对于古特波克夫妇被指之前撤销反对改建的方面,律师佩奇就这样解释:“麦克菲尔他们在工程中真正所兴建的,已经超过原本计划中的边界了。他们越建越超过,缩窄了该小巷。所以这是一个'土地掠夺’!”
对于这一场土地纠纷,邻居们都有各自的想法,有支持古特波克夫妇的:
“我知道这家人很不开心,这真是太可怕了。”
“这是一场恶梦,这个开发商太过份了。他们正在售卖新建的其中一间房子,连车位一起卖,但问题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拿到该车位的使用权。”
“我们只在这区住了一年半,所以我相信大部份的维修都已经完成了。但是他们的地下室还在兴建中,每天都有3辆大货车阻挡着整条马路。”
“这个开发商都在说谎!”
不过当然也有些人支持麦克菲尔的:
“我觉得重建是个大工程,当然要花上一些时间啦。”
“虽然暂时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但长远来看这是一个对大家,对整个社区都有好处的项目。”
“这些新建的房子和我们的房子融合得十分之完美。”
至于法官怎么看呢?他们谁胜谁负?这恐怕就要等到下回揭晓了,因为这起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 当事人同意了邻居进行工程后才又反悔,这样法庭会受理吗?
以上故事中讲到古特波克夫妇原本是对麦克菲尔的工程提出反对的,但是之后经过双方的谈判后就妥协不再反对了。
不过根据有限的新闻内容,我们无法得知他们双方之间原本是否有达成什么协议或共识,也不知道这些协议是否有被好好地执行。
假设他们之间的确是有个协议的话,而麦克菲尔方面能拿出证据去证明他们有好好遵守双方之间的约定,所有工程都是依照协议上写的话,那古特波克的控诉恐怕就较难让法官信服了。
因为这样说来的话,麦克菲尔基本是没有做错的,一切都是基于大家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
所以在这个情况下,古特波克一般就没有权利去要求对方进行拆卸或填满的工程。
但是如果在协议中,麦克菲尔有做出误导或者根本就没有好好依照原先双方都同意了的计划进行的话,并且古特波克夫妇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的话,那就有可能打赢这起官司。
→ 在英国,和邻居共享一道墙很普遍,但做了这些事就会被起诉!
很多半独立式的房子(Semi-detached)或者是露台房(Terrace),都要和邻居共用一面或者两面墙,而这个墙就叫做共用墙(Party Wall)。
英国有一个法律就是专门替这个“共用墙”的使用方式做出约束,该法律就是《1996年共用墙法》(Party Wall Act 1996)。
一般来说,如果改、扩建项目会影响到这道分享的墙,那么对方就有权提出反对。
当然对方也不能什么都管,比如说是当事人在共用墙上打个钉子挂照片或者墙里的电线重排一下安个插座,装个壁橱之类的,对方基本是管不了的。
规定对方有哪些能管,哪些不能管的,就是《1996年共用墙法》,例如是:
-切割墙壁
-插入防潮层,即使只是在自己一侧
-拆除和重建
-在邻近建筑物的3米以内挖掘地基,并低于原本的地基
-在邻近建筑物的6米以内挖掘地基,并在其底部45°处向下划出一条线
在故事中古特波克夫妇就说因为对方的重建触碰到他们的共用墙,所以这也是他们提出控诉的其中一个原因。
→ 如果古特波克夫妇当初没妥协,结局会有什么改变?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这里指麦克菲尔那方)向地方政府申请建筑许可(Planning Permission)的时候,地方政府会先登出公告看看有没有人反对。
当时古特波克夫妇就提出了反对,只不过之后又撤回了。
不过其实他们之前还有一次可以“再反对”。因为在地方政府核准后,邻居们还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比如12周内)提出上诉,反对地方政府的决定。
可是古特波克夫妇在麦克菲尔获得建筑许可后,并没有在有限的时间内提出上诉。
当然了,如果地方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始终没有进行公告,古特波克夫妇是在围墙建好之后才知道的话,或者地方政府在审批许可的过程中存在不妥的地方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古特波克夫妇是可以考虑提出司法审核来挑战地方政府的决定的。
但即便如此,就算古特波克夫妇最后司法审核胜利了,确定了地方政府在审核过程中有不合法的地方;地方政府一般也很难回过头来要求拆除已经建好的房子。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麦克菲尔其实是个无辜方。他的工程完全是按照程序来走的,也是在许可被批准之后才建的,所以不应该受到惩罚。
最多就是古特波克夫妇如果赢得司法审核官司的话,可以尝试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