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险:给你的保险“再上一份保险”
谈到豁免,大家也不陌生,它其实就相当于给保险“再上一份保险”,其分担风险的功能也越来越受重视。今天,奶爸就来跟大家聊一聊豁免险。
豁免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发生特定保险事故(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者轻疾等),在保险期内免交主险或长期附加险合同剩余的保费,而合同依然有效。
1、豁免险的种类
(1)按照豁免形式来分类
作为单独的附加险,附加在多种主险之上。
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明确的针对性。
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2)按豁免对象来分类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到,豁免对象不一样,结果也是不同的:
豁免被保险人:即在交费期内,当被保险人发生规定的豁免情况,可以免交余下的保费。
豁免投保人:即在交费期内,当投保人发生规定的豁免情况,可以免交余下的保费,保单的所有保障利益不受影响。
我们看到豁免责任分为身故豁免、轻症豁免、重疾豁免。下面,我们以重疾险的豁免规则为例,逐一分析豁免是怎么发挥作用的:
1、身故豁免
(1)投保人身故豁免:这一点对于家庭支柱为投保人的特别重要。当然了,如果是产品本身就免费包含有身故豁免的话,我们可以作为优先选择,若作为收费项目附加身故豁免险,就要综合考虑性价比的问题了。身故豁免可以防止因为突然身故收入中断,保险断供而导致失效。
(2)被保险人身故豁免:不存在。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标的不存在,合同终止。
2、 重疾豁免
(1) 投保人重疾豁免:这一点对于家庭支柱的投保人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它可以防止因重大疾病突然收入来源导致保险断供失效,与投保人身故豁免类似。以康乐e生为例,0岁男孩30万保额分20年缴费,附加投保人(30岁男性)重疾豁免就额外支付26.44元/年,保费增加不多,也是可以考虑的。
(2)被保险人重疾豁免:如果身故责任和重疾责任的保额相等,那么在重疾理赔后保险合同就自然终止,不存在重疾豁免。只有当死亡责任的保额比重疾高,才能进行重疾豁免。
3、轻疾豁免
(1) 投保人轻症豁免:与重疾豁免同理。
(2) 被保险人轻症豁免:国内轻疾责任多数采用独立给付型,即理赔后不影响合同效力,保额一般是重疾责任的20%-30%。近年来,很多保险公司为了满足部分消费者对轻症豁免的需求,推出的保险产品中很多都增加轻症豁免。
1、关注性价比
如果是产品本身就免费包含有豁免条款的话,我们当然就把该款产品作为优先选择,若作为收费项目附加身故豁免险,就要综合考虑性价比的问题了。
2、夫妻之间相互投保
假如你和你的另一半相互为对方投保了一份包含轻症豁免的重疾险,并附加投保人重疾豁免,接下来,如果任何一方得了重疾、轻症或者身故,都可以在得到重疾保额的同时,另外一份保险就也可以得到豁免保费,相当于得到了双重的保障。目前,复星康乐e生是支持夫妻互保的消费型重疾险。
3、优先为家庭支柱投保
由于家庭支柱是一家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因此为家庭支柱投保豁免险,显得更加重要。如果家庭支柱因疾病或身故致使收入中断,那么孩子和父母的保单很可能因此而失效。
豁免险是种创新,运用得当的话,可以规避一定的风险。当然了,我们还是得看性价比,如果价格合适的话,附加购买一份豁免险,确实可以相得益彰,必要时豁免险发挥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