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9):打架和摔跤
读白岩松的《幸福了吗?》,读到他写自己参与或旁观的打架事件时,我发出会心地一笑。
重读《弟子规》,读到“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以及“斗闹场,绝勿近,邪僻事,绝勿问”时,我发出苦涩地一笑。
积我50多年人生经历,我以为,对男孩子打架应该如何看待、如何处理以及如何引导,在我们的教育中是缺失的,至少是不完整、不科学的。在教育领域,打架是绝对禁止的行为,而孩子们尤其是男孩子又是不可能不打架的,因而,与打架有关的一切问题,都由孩子们自己处理了,学校和家长只负责对打架事件的处理和责骂。
《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见在文学艺术领域舞蹈是最高境界。在政治领域,少不了各种各样的斗争,斗争到最后就是战争了,因此,战争是政治斗争的最高形式。而孩子们在老师、家长视线之外的生活中,也会发生种种矛盾,矛盾解决不了了便会打架,打架是孩子们解决问题的最后方式。同理,西方的决斗也是男人们解决问题的最后出路。而且西方的决斗不分贵族和平民,甚至可以说,越是贵族,使用这种形式解决问题的越多,因为决斗涉及到尊严和名誉,相较于平民,贵族更看重这些。据说到了一定阶段后,西方的决斗也就成为了一种仪式,通过决斗,双方都保住了尊严和名誉,然后握手言和。按照这样的逻辑演绎下去,我们禁止孩子们打架,也就等于封堵了他们解决问题的最后途径,这样做是否就是科学的呢?是否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呢?
我的观点当然不是鼓励孩子打架,而是说对孩子打架,我们似乎不应该用简单的方式去处理。因为我很难想象,一个男孩子从来没打过架,长大后,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从小到大,我经历过的打架事件不多,胜利的时候少,吃亏时候多。学龄前的一次打架,我把对方推倒了,对方用铁块把我的鼻子砸漏了,直到现在还有一丝疤痕呢。在顺河街的一次打架,刚拉开架势,就被众人拉开了。对方气急败坏地拿砖头砸我们家的门。要知道,那时候,几乎家家户户的门窗都是年久失修,禁不起用砖头砸的。而碰巧的是,他家的门是新的,是砸不烂的。于是我拿了一个石块到他家屋后想把他家的窗户玻璃砸烂。情急之下,我忘了他家的窗户有纱窗,结果,石块砸在纱窗上反弹了回来,把我自己的头砸破了。还有一次和院子里的一个同伴不知因为什么事发生了冲突,对方要和我打架,离老远就气势汹汹地向我走来,大家都在旁边看着,等待着一场好戏的上演。我也不甘示弱,攥紧拳头,准备与他恶斗一场。谁知,这个伙计由于走得急,再加上情绪激动,就在离我还有两三米的地方自己绊倒了,趴在地上来了个“狗啃泥”,大家哄堂大笑,弄得他下不了台。就在这时,他家大人来了,把他拉走了。他一边走一边回头说,你等着!
也许正是因为打架次数太少,我总觉得自己缺少一些血性!缺乏一种阳刚之气!自己暗暗下决心练武。那时,大人孩子都在家没事,再加上武斗的影响,练武的风气开始很盛行。学拳的、练石锁的、练哑铃杠铃的、练三节棍九节鞭的、练摔跤的等五花八门练啥的都有,十八般武艺我都试了试,学拳要踢腿拔筋,我受不了;石锁、哑铃、杠铃纯粹出憨力,我觉得没意思;三节棍九节鞭太危险,弄不好先把自己伤了,我没兴趣;唯独对摔跤情有独钟。
迷恋上摔跤,也和这个项目是非暴力的且有着较强的智力因素有关。我发现,凡单纯练硬功的、使蛮力的、带有暴力性质的项目,我都不太喜欢,凡需要用到智力的项目,对我都有吸引力。从小喜欢下象棋以及后来迷上猜谜都和这个因素有关。体育项目中我热衷于打排球、斯诺克,同样也是上述因素。
摔跤场上正是这样:你看这人膀大腰圆、五大三粗的,他未必能摔得过看起来赖赖巴巴的对手。摔跤要用技巧,用巧劲,用得好了,可以四两拨千斤,出奇制胜地将对方摔倒在地。那一阵子,哪里有摔跤的,我就跑去看,慢慢地也就看出一些门道来了。看懂了一些技术,在心中以高手为榜样,自己的摔跤技术就大有长进。在和同院的孩子摔跤中,赢多输少。在我的记忆中,好像还没有被同龄的孩子摔倒在地过。
就在我的摔跤技术不断长进的时候,出了一件事,让我从此离开了摔跤场地。
事情是这样的。
顺河街大院的后院有一片方正的场地,这块场地是我们的游乐场、运动场、集会地。
有一天,我们在这片场地上摔跤。我和一个小伙伴在摔跤时,小腿绊在一块砖头上,疼痛难忍,歪倒在了地上。碰伤处立即起了一个大包,小时不懂,以为只是硬伤,便试着站起来,谁知脚一沾地,就疼得再次摔倒在地。不知是谁,背着我把我送到大院对门的理发店,让理发的田师傅看看伤着骨头没有。过去的理发店有这个传统,理发师傅都会治疗一些简单的跌打硬伤。田师傅摸摸按按后明确做出判断:骨头伤了!
消息传到家中,家里慌作一团。哥哥借来三轮车,一群人簇拥着把我送到了第一人民医院。医生给我拍了片子,结果证明田师傅的判断是正确的,迎面骨裂了三道。打完石膏布回家,我就被安顿在了床上,一动也不让动,实际上也确实不能动。
正在顽皮的年龄,一旦只能躺在床上,其痛苦和不适应可想而知。我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可又不得不接受。
第一天最难熬:一是疼,二是腿不能动,躺在床上浑身难受。夜里难以入睡,大姐一直在床边陪着我,陪了我整整一夜。我记得,第二天早上我对大姐说:“大姐,你照顾我这一夜,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在多数家庭中,兄弟姊妹都没结婚时,感情还是浓浓的。我们兄弟姊妹七人,河南老家的舅舅领养了两个(二姐和一个哥哥,后这个哥哥夭折),在徐州的还有姊妹五人,我居老四,上有大姐、三姐(二姐在老家)和哥哥,下有一个妹妹。姊妹五人加上父母共七人,生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既酿造着亲情,也制造着矛盾。大姐和哥哥的关系是矛盾的多发地带,也是矛盾的最高级别。记得有一年冬天,还差几天就过春节了。母亲早早地炒好了花生,放在一个大篮子里,高高挂在了墙上。大姐和哥哥毕竟大几岁,趁着父母不在家,找到了花生,就开吃起来了。哥哥憨得只顾一直剥花生、吃花生,大姐猴精猴精的,一边吃,一边把花生壳从案板下面偷偷扔到哥哥那边。两人正在吃着,母亲下班回家了。进门后,看见他俩正在吃花生,又看看花生少了小半篮,气不打一处来,开始狠狠地训斥他俩。大姐振振有词地说,妈,我没吃多少,都是他吃的,不信,你看谁面前的花生壳多!母亲一看,哥哥脚下的花生壳一大堆,大姐脚下的花生壳几乎没有,就对着哥哥一人发起火来。哥哥怒火中烧,可是铁证如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
大姐的精明何止一处!母亲买来番茄,说是当菜吃,不让我们生吃。我们都严格按照母亲的交待,不敢动一个番茄。大姐不仅偷着吃,还把大一些的番茄埋在米桶里。等到家里没什么吃的了,她开始撸起袖子向米桶里面掏,结果掏出一个又大又红的番茄来。我们虽然馋得要命,可又不得不佩服大姐的智慧。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四个月,从春天一直躺到了夏天。腿好了以后,家里就再也不让我摔跤。不仅不让我摔跤,一切有危险的活动都不让我参加了。
因为摔过腿,后来上中学乃至下放农场,我都受到了一些格外照顾,这当然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