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汉字 第三十课 忠
大家好!以字育人,以字正身,我们继续讲解汉字,和大家一起探寻笔画间的逻辑,化繁为简,领略汉字之美。这一节我们学习忠心的“忠”字。

忠zhōng形声。从心,中声。中,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思想认识的核心。心和中合起来表示内心(思想)的核心。本义和本质意义是:完全按照核心思想行事。在使用中的具体意义有:真诚不变,尽心竭力、忠厚、尽忠、忠实之人(忠臣)等。

忠心的“忠”源于中国的“中”。
“中”既是声旁,也是形旁。
“中”加“心”表示内心思想的核心范围。
两部分组合起来表示:完全依照真实的内心思想行事。
这是“忠”最根本的意义。
“忠”是儒家推崇的重要伦理道德准则之一。
从先秦诸子百家到宋明理学乃至近现代,人们对“忠”的认识不断发展,
忠的思想也成为个人修身处世的必备要素。
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体系中,“忠”和“孝”是最为基本的道德追求。
“孝”指的是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基础:承担晚辈的责任。
追随前辈的道路,继续前辈的事业是最大的“孝”。
“孝”指向身外,是与人交往的基础。
“忠”则指向内心。
是个人行为的思想基础——依据内心的核心思想行事称为“忠”。
背离内心思想的行为就是“不忠”。
这是“忠”的本质意义。
我们的先祖在远古时期就开始群居生活,逐步形成了部落,继而发展成原始社会。
中国的原始社会,起自大约170万年前的元谋人,
止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
经历了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两个时期。
氏族公社又经历了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阶段。
距今约七十万年至二十万年的北京人是原始人群时期的典型。
距今2.7万年前左右至3.4万年左右的山顶洞人已经过着氏族公社的生活。
七千年前生活在长江流域的河姆渡氏族和6000年前生活在陕西西安半坡村的半坡氏族是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时期。
距今约6500—4500年的大汶(wèn)口文化则反映了父系氏族公社的情况。
这些考古发现都证明:群居形成集体是先民们在生产能力和社会文化知识落后的情况下适应恶劣自然环境的必然选择。
经过长达百万年的群居生活,人们形成了两个最基本最核心的思想:
集体和个人。
在科学知识贫瘠,生产力落后的古代,
个人需要集合成集体才能获得更好的生存和繁衍机会。
个体对集体的依赖极大,脱离集体很难生存。
一是个人难以获得生产资料,工具的生产和制造都需要集体协作。
生存空间(领地)也需要集体的力量维持。
个人在其它群体面前无法维护基本的生存空间(领地)。
所以“集体”观念从人类群居生活发展成部落,形成原始社会,进化至国家,乃至飞跃到现代文明始终是人们最核心的思想观念。
即便发展至现代社会,个人离开了集体仍然无法生存。
如果个人从出生开始就离开人类集体甚至无法成长为“人”。
我们在讲解“吾”字的时候分享的“狼孩”就是典型的案例。
另一方面,个人要获得集体的接纳,在集体里获得发展就必须提高自己的能力,为集体做出更大的贡献。能力越强,对集体的贡献越大,在集体里获得的认可度就越高,生存空间也越大。
如此一来,个人和集体就完美结合在一起。
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不同之处在于:
我们的文明从原始社会一直延续至今,百万年来没有间断。
中华的“集体”和“个人”观念也一直延续从未断绝,不断发展加强。
特别是国家形成后,若干次“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
用血淋淋的事实从更深刻的角让中华儿女体会“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就这样,通过远古时期上百万年的感性经验积累和文明时代几千年历史的理性总结,“集体”和“个人”的观念变成每个中国人的思想核心。
在公元前21世纪,皋陶就提出:
“都!慎厥(jué)身,修思永。惇(dūn)叙九族,庶明励翼,迩(ěr)可远在兹。”禹拜昌言曰:“俞!”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尚书·皋陶谟》)
我们把这段话转化成后来通用的表述:
慎厥身,修思永——就是“修身”。
惇叙九族,庶明励翼——就是“齐家”。
在知人,在安民——就是“治国平天下”。
这段话可以看做是“修齐治平”的原形。
从那个时候开始,在历代圣贤的倡导下
“提高个人能力
维护和发展集体
实现人生价值”
就逐步确立为中国人的普遍追求,成为每个中国人思想的核心。
“忠”的本质意义是:完全按照核心思想行事。
而在中华文化里“集体和个人”就是最核心的思想。
所以,在中国社会“忠”表现为:
同时符合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思想和与之相符的行为。
“忠”的本质是对内的:行为与思想相符。
我们要“忠”于自己的核心思想,而不是其他。
让行为与内心的思想相符才是真正的“忠”。
但是,在具体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中,
“忠”具体体现为对国家以及代表国家的君王或领袖,
对集体以及代表集体的领导的服从。
这是因为,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下,
特别是在科学文化和教育相对落后的古代,
领导阶层往往受到更高级的教育,掌握更丰富的信息,
有能力做出更高瞻远瞩符合集体利益的决策。
服从君王或领导的指挥更能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和谐统一。
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的意志代表了集体里每个人的利益。
于是,在历史上“忠”更多表现为对国家和领导的服从。
孔子在《论语》中提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君臣,在原则上是平等的同事关系。
因为臣认为“君”统一国家集体的利益,所以才“事君”。
臣忠于自己的思想,而不是忠于“君”这个人。
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
“从心所欲,不逾矩”
——言行完全由心而发无拘无束而又不违反原则,获得彻底的思想自由,
这才是最真正的“忠”:建立在高度认知基础上的思想自由。
但是,在往后的历史发展中,统治阶级为了强化社会等级观念,
提出臣民必须绝对忠诚于君主。
渐渐将“忠”指向内心,行为符合自己内在核心思想的本质,
偷换成行为符合领导人意志的表象,并逐步强化。
“忠”的思想由由开放多元的伦理范畴向单向绝对化的统治手段转变。
特别在宋明理学兴盛之后,“愚忠”思想达到极致。
三纲五常上升为天理,成为钳制人心的精神枷锁。
主辱臣死、绝食殉君、尸谏大统等事不胜枚举。
这是近代人们对“忠”产生反感的一个很大原因。
于是,晚清和民国以来,一批思想觉醒的仁人志士拉开了对“封建忠君”思想的批判,并结合时代需求对先秦的“忠”文化进行了继承与超越。
但是这些探讨始终将“忠”理解为对外的行为准则。
例如:近代民族民主主义革命的开拓者孙中山先生提出“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效忠”。
没能够回归到“忠”对内,指向个人内心思想的原本。
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今天我们讲解“忠”字,通过“忠”字的组成理清其本质含义。
希望通过我们的讲解能让大家理解“忠”指向内心,
依照核心思想行事的原本意义。
以此为基础,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里“忠”的美德。
好,这一节分享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