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合格的原始凭证处理
知识点分享
对不合格的原始凭证处理:
1.违反财经纪律的原始凭证
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和报销,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填写不齐全、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
会计人员有权退回给填制单位或经办人员,要求其及时补办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3.填写、计算金额有误的原始凭证,或是书写不规范的原始凭证
要退回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以补齐手续或更正错误。
4.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原始凭证
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只能开具单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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