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抱朴子·外篇》卷27良规4汤武之事不若其美

葛洪《抱朴子·篇》卷27良规4汤武之事不若其美

题文诗:

方策所载,尊君卑臣,强干弱枝.春秋之义,

天不可雠.大圣著经,资父事君.民生在三,

奉之如一.许废立事,开不道端,下陵上替,

难以训矣.俗儒,鱼之肆,困于诡辩,

方论汤武,为食马肝,以弹斯事,不知权变,

贵于起善,而不犯顺,不谓反理,而叛义正.

前代立言,不析大道,有此情者,加夫立,

剡锋之端,登方崩山,非所以,延年长世,

远危之术.策命暂隆,弘赏暴集,无异牺牛,

之被纹绣,鱼爱莽麦,渴者资口,云日酒,

饥者取饱,郁肉漏脯.而属笔者,皆共褒之,

以为美谈,不容诛罪,以为知变,使人悒而,

永慨者也.或谏余此,言伤圣人,必见讥贬.

余答:舜禹也者,历试内外,受终文祖.

虽有好伤,圣人,岂能伤哉.昔严延年,

廷奏霍光,为不道,上下肃然,无以折也.

吾为世诫,无所指斥,何虑常言.不得不言.

【原文】方策所载,莫不尊君卑臣,强干弱枝。《春秋》之义,天不可雠。大圣著经,资父事君。民生在三,奉之如一。而许废立之事,开不道之端,下陵上替,难以训矣。俗儒沈沦鲍肆,困于诡辩,方论汤武为食马肝,以弹斯事者,为不知权之为变,贵于起善而不犯顺,不谓反理而叛义正也。

【译文】典籍上所记载的,没有不尊崇国君轻贱臣子,褒扬天子贬低诸侯的。《春秋》经的意义,是不能与上天平起平坐。大圣人孔子著述经典,要求取法于孝父去为国君服务。对于百姓活在世上不可少的父、师、君三个方面,要以同一的精神加以尊奉。但是赞许废主重立,开了背离正道的先河,上下的顺序颠倒了,难以当作准则。平庸的儒生们像沉溺在腥臭的鱼店里一样,为诡辩所困扰,才有人把商汤、周武说成是吃了有毒的马肝,以此来批评这类事的人,就认为这是不懂得权变,他们重视的是从善心出发,不背离人情,而没看到这是违反道理有背正义的。

【原文】而前代立言者,不析之以大道,使有此情者加夫立剡锋之端,登方崩之山,非所以延年长世,远危之术。虽策命暂隆,弘赏暴集,无异乎牺牛之被纹绣,渊鱼之爱莽麦,渴者之资口于云日之酒,饥者之取饱于郁肉漏脯也。而属笔者皆共褒之,以为美谈,以不容诛之罪为知变,使人悒而永慨者也

【译文】而前代著书立说的人,不用大道理来对此予以批评,让有这种行为的人就像站在锐利刀锋的尖端上,登上将要崩塌的山峰一样,并非延年益寿、远离危险的办法。虽然策封官职一时隆盛,丰厚时赏赐迅速集聚,这和做牺牲的牛披上绣花纹的帷帐,潭中的鱼喜欢有毒的麦粒,口渴的人尽情地饮用鸩酒,饥饿的人吃腐败有毒的肉解饿没有区别。而动笔写文章的人全都去褒扬它,把它做为让人称颂的事情,把处死都不能抵偿的罪过看成懂得权变,真让人呜咽而长叹了。

【原文】或谏余以此言为伤圣人,必见讥贬。余答曰:舜禹历试内外,然後受终文祖。虽有好伤,圣人者岂能伤哉!昔人严延年廷奏霍光为不道,于时上下肃然,无以折也。况吾为世之诫,无所指斥,何虑乎常言哉!

【译文】有人劝我说,这话是有伤圣人的,肯定要受到人们的讥笑贬低。我回答说:舜和禹经历了里里外外的多次考验,然后在文祖之庙接受了帝位。即使有喜好中伤圣人的人,难道能够伤害他们吗?当年严延年在朝廷上劾奏霍光擅废立不行正道,朝廷上下肃然起敬,没有反驳意见。何况我是为世间提出警告,没有指责哪个,为什么要顾虑常人的言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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