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尽享便捷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尽享便捷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河北省十三部门联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分工方案亮点集萃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全省每个村至少设立1个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区、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实现法治宣传阵地全覆盖。”“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省每个市、县 (市、区)建成1个以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或法治资源教室。”……

2月5日,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信访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出台《河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上是其中的部分亮点内容。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方案》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展、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等55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落实了责任单位,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展开了蓝图。

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方案》提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网络平台为统领,推进“三大平台”的融合发展,有效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条件和水平。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设置无障碍标识,增加智能服务设施,有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

保障特殊群体和优抚对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

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建立城乡法律服务机构帮扶机制,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

统筹发挥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建设,积极引导基层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提供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

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备及产业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等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律师广泛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方案》还提出,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等,积极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等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律师、公证员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专业领域律师、公证人才库。

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代理,高标准、高质量设立和发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5-7家。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提高党委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探索建立律师专属辩护制度,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指定辩护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探索推进对再审案件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强化与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执行程序的衔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

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一定数量高水平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落实涉外鉴定事项报告制度,打造1-2家声誉良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或区域代表性的仲裁机构,促进和支持仲裁机构参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推动建立雄安新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方案》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服务运行、财政保障等方面加强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对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 (街道)司法所等现有资源,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河北法律服务网。加快推进河北法律服务网与各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以精准公共法律服务支撑技术与装备研究为突破,研发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健全平台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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