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推动香港成为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新措施

2020年10月

投资推广署季刊

近月推出的有限合伙基金制度、“跨境理财通”计划,以及即将推出的私募股权措施,将加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为了提升竞争力,使香港成为亚洲区首选的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香港政府多管齐下,务求创造新的经济机遇、协同效应和金融服务需求。

有限合伙基金

《有限合伙基金条例》于2020年8月3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建立新的有限合伙基金制度,让私人基金可在香港以有限责任合伙的形式注册。条例实施首日就收到11份申请,其中许多基金申请人以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为重点投资主题。

新制度为私人投资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创投基金和基建基金)于香港的注册和营运提供一个便利的现代化法律框架。

有限合伙基金为结构上属有限责任合伙形式的基金,用以管理投资,为其投资者带来利益。符合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下注册资格的基金,必须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及最少一名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前者对基金的债项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后者则承担有限责任。有关基金必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并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除非基金是向公众发售,否则毋须获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授权。只要符合资格规定,注册程序于几日内便可办妥。

有关该注册计划的详情,
请浏览公司注册处网站:

跨境理财通

过去几年,沪港通和债券通的发展促进了中港两地之间的资本流动。内陆人日益富裕,对分散投资于境外资产的需求不断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大湾区理财产品的跨境投资,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澳门金融管理局于2020年6月29日发出联合公告,宣布在大湾区推出“跨境理财通试点计划”。透过这制度,大湾区的内陆投资者可以投资于香港和澳门发行的理财产品,反之亦然。金管局现正与相关监管机构及业界紧密合作,研究计划的实施细节。

附带权益税务宽免

另一个令人鼓舞的相关发展是,香港政府努力提高香港私募股权平台在税务方面的竞争力。正如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今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香港政府准备引入极具竞争力的附带权益税务宽免。如条例通过,该宽免将由2020/21财年起生效,并具追溯效力。

证监会加强措施

证监会于2020年9月宣布,《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则》的修订经已生效。部分修订内容包括在香港的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不再受投资限制,以及放宽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保管人的资格规定。

此外,证监会亦就《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发牌制度对单一家族及多家族办公室的潜在影响提供额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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