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汇算清缴必知(一)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解析

(一)应该称为:“法人所得税”或“公司税”:主体如果是法人,就要交,

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非法人,他们交的是个人所得税。

2007年通过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是十八个税种中最完善的税种。

(二)特点

  1. 所得税是对“人“税,而非对物税:人指的是法人。

  2. 是直接对“人”征的税。目前入库最多的是增值税,增值税是间接税,以后会加大所得税的征收。

  3. 是综合税:

  4. 是公平税:税率都是25%。收入越高,税负越重。


二、纳税义务人及分类

(一)谁要纳税?

境内企业(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交个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二者选一。

居民企业采用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两个标准认定。

实际管理机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机构

非居民企业:在外国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成立。但在中国境内有机构、场所,或                 或者没机构、没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业务。

注意:有营业代理人也算有机构、场所。

(二)对什么收入征收?

1.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均增所得和其他所得。

不征税收入:列举类不征收,没有列举的都要交。

免税所得:比如分红收入不需要交,防止重复征收。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收入100%。(无限纳税义务)

(境内成立或实质管理机构,在外国交的可以扣除)

  • 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

  • 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

  • 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卖方的企业或机构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即标的公司所在地。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非上市公司,直接投资,居民企业,免税;上市公司:超过12个月,居民企业,免税,持有时间不满12个月,交企业所得税,由被投资公司交。)

  •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谁负担谁的所在地交。

(2)非居民企业:

  • 有机构、场所:

(1)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视同居民企业交25%)

(2)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视同非居民企业,10%预交)

  • 没机构、场所:但有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0%的预提所得税率交,税法优惠按10%预提。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源泉扣缴)。先完税才可以将款汇出去。


三、税率

25%。

ps:个税是为了降低贫富差距。所有有多级累计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没有,是相对公平的。

  • 居民企业 (境内成立、或实质经营机构在境内):25%

  • 非居民企业(有机构、场所,取得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25%

  • 非居民企业(有机构、场所,取得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20%,减按10%预提

  • 非居民企业(无机构、场所):20%,减按10%预提

(总结:有办事处的,有联系的,25%

没办事处的,或者有办事处没联系的,10%预提)

税收优惠:

高新:15%

小型微利企业:20%(标准:小于300人,300万,5000万)

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下实际税负2.5%(2021年最新);100-300万实际税负10%。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的企业不再是小型微利企业。)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一)查账征收

注意:应纳税所得额是只包含境内所得。

(二)核定征收

问题: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核定?

不设置账簿的,或设了账簿但是账目混乱的或者擅自销毁账簿的无法查账征收的。

什么样的企业不能核定?(☆☆☆☆☆)

一般税局不会给核定的。如果核定了,一旦年应税销售额(不含偶然处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收入)超过500万,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就不允许核定了。

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不能核定。(除了享受“免税收入”的优惠政策的除外。)也就是核定征收的企业可以享受免税收入的优惠,其他都享受不了。

汇总纳税、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不能核定。

风险:此案例中的税率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重新计算:

100万*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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