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命抉古录3
【化气忌妒】
如甲巳合。忌乙妒。乙庚合。忌辛妒。丙辛合。忌丁妒。丁壬合。忌癸妒。戊癸合。忌巳妒。其故何也。盖甲为夫。巳为妻。一夫二妻。则妻必妒矣。不然。何以甲巳合不忌戊。乙庚合不忌甲。丙辛合不忌庚。丁壬合不忌丙。戊癸和不忌壬乎。故柱中有妒者。去其妒则不为忌矣。但行运则凡冲化气者仍为大忌。如甲巳合见戊。戊癸和见壬。乙庚合见甲。丙辛合见庚。丁壬合见丙。行运则大忌见之也。如一乙见二甲。如一甲见二巳。一丙见二辛。一辛见二丙。名双鸳合。不作妒论。
【化气】
以年遁月。如甲巳之年丙作首。以日遁时。如甲巳还加甲。其必用甲巳。何也。甲巳化土。同宫也。惟同宫可以统领地支。内经为谈五行之最古者。如甲年不作木而作土。乙年不作木而作金。皆本化气以立说。后人谈禄命者。鉴于化气之宜重。人命中不皆有化气之合成。爱定位财官印诸项名目。所以便于鉴别也。兹撰一干之歌诀。余可类推而得之。
气为土。喜见丙辛。主克客身。辛为正官。丙为食神。喜见戊癸。生我得荫。戊为偏财。癸未正印。忌见丁壬。克主之身。丁为伤官。壬为枭神。忌见乙庚。泄气不完。乙为阳刃。庚为偏官。化气一明。格局可定。谓予不信。证十团锦。
玉井奥旨云。平生福德。莫如化物连绵。注云。巳土生乙金。乙金生辛水。辛水生丁木。连绵不绝。可知化气之宜重矣。
三命通会谓化气分昼夜。如甲昼生用木。夜生用土。戊人见甲。昼生为鬼。夜生为官。此曲说也。化气莫古于内经。内经本文及王冰注。均未有昼夜分定之说。为此说者必好奇立异。如阴生阳死。阳死阴生之说。殆庸以后俗儒倡之欤。
【化气有交互见之者格为可贵】
凡命取化气往来。如辛亥金命。见丁巳土。有丁壬合。丙辛合。丁巳土命。见癸亥水。有戊癸合。丁壬合。如戊戌。癸亥。丁巳。辛亥。乃宰相命也。戊午火命。得壬子木。中有丁壬木。戊癸火。丙申火命。得乙酉水。中有丙辛水。乙庚金。庚寅木命。得巳卯土。中有甲巳土。乙庚金。如庚寅巳卯。交互全乃两府命也。此可信从。
【纳音定寿元】
金人沐浴火木胎。土死水墓司机推。如甲子乙丑金。见午沐浴。丙寅丁卯火见子为胎。庚午辛未土。见子为死。丙子丁丑水。见辰未墓。见之必厄。
凡火命。金命人忌见丑运。木命人忌见巳运。水命人忌见酉运。犯忌。必促寿元。
凡四大空亡。如甲子甲午旬命。无水。甲申甲寅旬。无金。凡值其日而生者猪夭折。
【五行入垣】
如水命人见壬辰。土命人见丙辰。火命人见甲戌。金命人见乙丑。木命人见癸未。是为本库。名为五行入垣。兰台篇云。得之者官居五府。
【二德升天】
乙丙丁年生人。见天月二德。或二德见乙丙丁全。俱为升天。
【重盖重金】
辰年生人见辰。戌年生人见戌。丑年生人见丑。未年生人见未。为华盖。命中见纳音金二位三位者。为重盖。如乙丑乙未庚辰生人。见庚戌或庚辰。庚戌生人。见乙丑乙未者。亦合此。
【日禄见官】
午为太阳。即日也。如丁年生人见壬午时。壬为丁之官星。己年生人见甲午时。甲为己之官星。癸年生人见戊午时。戊为癸之官星。此官星即化气合也。得之者必大贵。
【活禄兼活马】
长生前一位为养地。名为活禄。又名禄堂。古法极贵之。如甲乙见戌。丙丁见丑。庚辛见辰。戊巳壬癸见未。是为活禄。活马即食神也。如兼得之。即为贵格。
【天关地轴】
亥为乾。金亦为乾。辛亥纳音金。是为天关。申为坤。土亦为坤。戊申纳音是土。是为地轴。武神辛亥并见者。合此必贵。
【三奇会龙虎】
乙丙丁三奇见寅辰。合此。甲戊庚次之。壬癸辛又次之。见之必贵。
【二德会旌旗】
亡神劫杀。见天月二德是也。得之必贵。
如明代谢源明。丁巳己酉甲寅壬申。寅为劫煞。寅宫丙火为天德。申为亡神。申宫庚金为月德。所以官至尚书也。
又明代熊浃亦官尚书。其命为戊戌丁巳己亥丙寅。己为亡神。戌宫辛金为天德。
民国陆建章官督军。其命为癸亥庚申甲寅乙亥。寅为亡神。申为劫煞。癸为天德。庚为月德。
张志潭官总长。其命为甲申乙亥辛巳戊子。亥为亡神。己未劫煞。甲为月德。乙为天德。可见此说之足信。但结果如陆建章惨死。其亦亡神劫煞之故欤。
【二德扶身 即将星扶德】
凡月将如寅月见亥。卯月见戌[即六合也]再见天月二德。必大贵。月将者即日月交会于躔[chan]。天月二德。即月支得旺相之气也。得之必大贵。历试不失。
【三十六位贵】
兰台篇云。三十六位贵。按此则天干必合。地支则为后一位。如甲子见己亥。甲己一合。子后一位为亥是也。壬申见丁未。乙丑见庚子之类。皆合此。后一位为进气。故主贵。
【大衍虚一】
兰台篇云。大衍虚一。一按此即四十九位是也。七日为来复。四十九位。则为天来复也。大衍即五十之数。虚一则四十九位也。此则天干必拱。地支必同。如甲子见壬子。乙丑见癸丑。丙寅见甲寅。丁卯见乙卯是也。甲子见壬子。中拱癸字。癸见子即为禄也。乙丑见癸丑。中拱甲字。甲见丑即为财贵也。丙寅见甲寅。中拱乙字。乙即印也。所拱皆为吉神故可贵。若顺数之则为十三位。即两旬内也。得之必富贵。历试历验。
【官贵同宫】
官星贵人。同在月支。再见禄马。必见大贵。如明代大学士靳贵命。甲申丁丑己亥丙寅。丑辛金。为甲之官。又为甲之贵人。甲禄在寅。寅为申年之马。甲己化土。见丑未勾陈得位。所以官居极品者也。又王锡爵大学士。其命为甲午癸酉丙戌甲午。酉为甲官。又为丙贵。癸为甲印。丙为甲食神。丙戌为食神坐库。所以大贵。
【双包格最为可贵】
子平家只知子午双包。不知此特举一隅以立说。实则卯酉亦有之。寅申亦有之。巳亥亦有之。辰戌亦有之。丑未亦有之。一子一午。一卯一酉。是为对冲。若一子二午。或一午二子。若两子两午。俱为双包。不必拘定子午。他支亦可类推。此可代数以证之。加入寅等于四。申等于八。其公式如左。[咳咳,是下]得之必富贵。
寅=四
申=八
寅=八
即
寅=八
亦即
寅=申
【地支刑冲天干须见旺相】
地支如三刑六冲。或子午卯酉中见三位。寅申己亥中见三位。辰戌丑未中见三位。如天干旺相。则地支得气必厚。其人必富贵矣。如明代吴狱尚书。其命为甲子壬申癸巳甲寅。是为三刑矣。妙在甲旺于寅。壬癸旺于申。如吴忠达大学士。命为丙子己亥辛卯丁酉。己旺于子。辛旺于酉。高仪尚书。其命为丁丑庚戌乙巳癸未。丁之本库在戌。庚之本库在丑。古法本库作印绶。亦旺地也。
【天地合德】
干支俱合。同在一旬。如甲戌见己卯。戊辰见癸酉。时合为上。日合次之。如己巳甲辰。甲己合。庚辰乙酉。乙庚合。丙戌辛卯。丙辛合。壬寅丁亥。丁壬合。戊寅癸亥。戊癸合。丙申辛巳。丙辛合。壬午丁未。丁壬合。戊午癸未。戊癸合。其地支亦合也。得之者非富则贵。
【一气为根】
如年月日时胎。纯金纯木纯水纯火纯土是也。若纳音木命。如戊辰生人见寅卯辰。丙寅年人见巳午未。甲子年人见申酉戌。不嫌杀多。杀多则贵。既成方则力厚。非冲则机括不灵也。故宜见杀。
【二仪贵耦】
如庚午见辛未。庚贵人在未。甲子见乙丑。甲贵人在丑。清代总督陶模。其命为乙未丙戌己亥丙子。乙贵人在子。丙贵人在亥。交互俱见贵人。所以大贵。
【地支连茹】
年月日时胎相间一位。如子寅辰。或午申戌。或申戌子是也。如子丑寅卯相连亦合。如清代戴衡亨大学士。其命为乙亥丙戌丁酉戊申。所以大贵。
【天地中分】
如甲子见甲午。乙丑见乙未。丙寅见丙申。丁卯见丁酉。此正合三十位之数。其纳音相同。故兰台推为贵格。
【箕风毕雨】
寅为箕。箕好风。纳音如戊辰己巳大林木命。林木能生风。见寅则风有力矣。酉为毕。毕好雨。纳音如丙午丁未天河水命。此二日兰台篇名之为雨。再见酉则雨有力矣。
【云行雨施】
丙子壬子为云。丙午丁未为雨。见互之为云行雨施。兰台推为贵格。
【金白水清】
纳音金水命者。秋生合此。又水命。见壬戌癸亥大海水必贵。
【火明木秀】
纳音火命。春生者合此。又火命人见巳午。有见卯时主贵。
【年支得化气之财】
年支[生年之支]如寅午。喜见辰酉全。如亥子喜见卯戌全。如辰戌丑未。喜见申巳全。如申酉喜见寅亥全。如寅卯喜见子丑全。此即得化气之财也。若化气在月日者更贵。凡地支化合。在月上见之。即为月将。所谓月将者。即月日交会于其躔也。
【支合双鸳】
如一亥合两寅。一辰合两酉。一卯合两戌。一子合两丑。一申合两巳。干上如见甲巳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更贵。天干之合。皆由黄道赤道而得。之说详内经甚可贵也。
【纳音所忌】
如纳音一土四水。名为水涌土崩。一木四火。名为火煨枯髅。又木衰火旺。名木衰火炎。金多水旺。名为金寒水冷。火多土旺。名为晦暗不明。兰台篇所忌。不取也。
【飞廉值煞】
寅午戌年生人见酉。酉为火之死地。亥卯未年生人见子。子为木之败地。巳酉丑年生人见午。午为金之败地。申子辰年生人见卯。卯为水之死地。男命犯之。必不免于刑伤。女命犯之。必不免于风尘。兰台篇详言之。历试不爽。
【行运见绝地支忌克制】
凡行运至绝地。如甲乙绝于申。丙丁绝于亥。壬癸戊己绝于巳。[水土同宫。戊己与壬癸亥子同宫。]庚辛绝于寅。如纳音又见克制。必促寿元。如甲子金命交丙寅运。丙寅火命。交癸亥运。戊辰木命。交壬申运。癸酉金命。交乙巳运。是为绝地。又逢克制。促寿无疑。历试历验。
【男命忌飞廉运 女命忌丧门运】
本命前第九位为飞廉。如子年生人见申。丑年见酉。寅年见戌。卯年见亥。九位为阳数之极。男命行运见之。必促寿元。本命前三位为丧门。如子年生人见寅。丑年见卯。寅年见辰。卯年见巳。女命行运见之必促寿。
【支神恶煞若见于天干则更为凶危】
玉井奥旨谓支神死败。天干又见透露。如甲见子为败地。见午为死地。败地在支。干上透癸。则败更有力。死地在支。干上透丁。则死更有力。此可信也。
【夹禄窠】
癸甲见丑。[癸禄子。甲禄寅。若丑则居子寅之中。拱谓夹也]乙丙见辰。[乙禄卯。丙禄己。辰夹之矣]丁庚见未。[丁禄午。庚禄申。未夹之矣]辛壬见戌。[辛禄酉。壬禄亥。见戌夹之矣]得之必贵。忌冲破。忌填实。所谓冲破者。如丑见未。辰见戌也。所谓填实者。如丁癸见丑。忌再见子。再见寅是如也。明代翁大立尚书命。丁丑甲辰癸卯癸丑。为癸甲见丑。石星尚书为丁酉癸丑庚申甲申。亦是也。如汪三锡都御史命。丁酉庚戌庚午癸未。为丁庚见未。霍韬尚书命。丁未乙巳庚寅丙子亦是也。王纪尚书命。戊午辛酉戊戌壬戌。为辛壬见戌。方良永尚书命。辛巳戊戌壬子壬寅亦是也。
【龙虎拱门】如明大学士谢韬命。己巳丁丑甲戌甲子。戌亥拱子
兰台云。五行中咦对冲为天门。如酉年生人对冲是卯。则卯即为天门。不见卯而得寅辰。[寅辰即拱卯]寅为龙。辰为虎。合此格矣。按凡对冲年支。不明见而暗拱者。得之必贵。此不过举其一端耳。可以类推。
【脱体化神 超凡入圣】
纳音为古法所重。
如金命生人。甲子。乙丑。壬寅。癸卯。庚辰。辛巳。甲午。乙未[此皆指生年而言下。仿此]见壬申癸酉。
木命生人。如壬子。癸丑。壬午。癸未。庚申。辛酉。戊戌。巳亥。见庚寅辛卯。戊辰巳己。
土命生人。庚子。辛丑。丙辰。丁巳。庚午。辛未。戊申。己酉。丙戌。丁亥。见寅巳卯。
火命生人。如丙寅。丁卯。甲辰。乙巳。丙申。丁酉。甲戌。乙亥。见戊子己丑戊午己未。
水命生人。丙子。丁丑。甲寅。乙卯。壬辰。癸巳。壬戌。癸亥。见丙干丁未合此格。
按金之纳音无戊己。其不取壬寅癸卯者。亦金病于寅。死于卯也。又木之纳音无甲乙丙丁。土之纳音无甲乙壬癸。火之纳音无庚辛壬癸。水之纳音无庚辛戊己。金取剑锋。钗钏者。取其己成材也。木取大林。松柏者。取其林大也。火取天上。霹雳者。取其火焰之高也。水取天河者。取其水力之高也。午未合日月也。土取屋上。城头者。取其卯戌化火。寅亥之化木也。
【凶煞忌带根】
亡神劫煞。孤辰寡宿等皆凶煞也。忌见带根。如明代曾铣。其命为己未丁丑癸卯甲寅。寅为亡神。寅见甲为带根。盖不啻[chi—不只]亡神两重且带根。则其力较厚。所以官高而不免凶死。
【干支俱拱】
明桂萼遭不次之升擢。官至大学士。其命为戊戌壬戌壬午己酉。天干拱己庚辛三位。壬午壬戌。地支拱未申酉。天干所拱之己。地支所拱之酉。即己明露。所拱者为未申之地支。庚辛之天干。故有此骤膺显秩也。
【补成全域】
明代王锡爵大学士。命甲午癸酉丙戌甲午。是即寅午戌成全域。盖寅宫甲丙见于天干。不必见寅。而天干己补成之矣。此类甚多。星学家不可不知。
【补成驿马】
明代王一双尚书。命甲辰饼子丙申乙未。其驿马在寅。甲禄亦在寅。此乃不见寅而甲丙见于天干,与见寅相同。盖寅宫藏甲丙也。驿马俱见。复见全域。贵格也。
【决寿元法】
古法二十五岁以前重年干。二十五岁以后重日干。如年干为甲。行运为庚可畏也。但亦有补救者。如甲有二三位或寅为二三位。则一庚不足以可之。可补救者一。如柱中有戊癸全。则戊癸火足以克之。可补救二也。如柱中有丙。则丙可克庚。可补救三也。此看杀运之法也。二十五岁以后。行运仿此。
若甲年干。行壬运。此为枭神。补救之法。亦如上杀运看法。
二十五岁以前。忌行衰。死。病。绝之地。但亦有补救者。如甲年生人行辰运。诚非所宜。但柱中有戌可补救者一也。如柱中有丁壬。则丁壬木可以克辰。可补救之二也。
如行亡神劫煞运。则家庭必多晦滞。甚则刑克。如行墓库运。则破财失业。见冲刑可减轻。且可博得虚名。二十五岁以后类推。
如行阳刃飞刃运。或破财或克父或克妻。
如行沐浴运。则刑克破耗均不能免。
如行临官运。则破财克妻或克父。
如行伤官运。柱中有正官者。必不利。甚则破耗。刑克。口舌。词讼。病厄。如柱中见偏财者可减轻。
如行枭神运。柱中有食神者。必有奇祸。柱中有偏财者。足以减轻。
二十五岁以后。重日干。宜行生旺运。忌行衰。绝。病。死。沐浴。墓库。
四十五岁以后。不妨行衰。病。死。绝诸运。但沐浴仍忌。若墓库最为相宜。大忌临官阳刃。
五十岁以后。大忌长生。帝旺。临官。犯忌恐无生理。
【女命】
女命如乙年生人。用庚为夫。甲年生人。以己为夫。庚用丁为官星。丁却为乙食神。亦即子星也。庚生旺得地。即夫得力。若食旺官明。可卜夫荣子贵。
喜天月德贵人。禄马会于长生。墓库之地。七杀有制。官星得气。孤鸾得见官星。天德又见化杀。伤官见印。伤官用财。空亡遇破。
忌三合六合太多。官星太多。偏官太多。驿马太多。比肩太多。印绶太多。临官太多。又枭神。伤官。七杀。阳刃。沐浴。亡神。劫。孤神。寡宿。空亡。双鸳合[如一己见两甲。一乙见两庚。一辛见两丙。一丁见两壬。一癸见两戊]临官上又见桃花。名桃花马。临官上见劫杀。谓桃花煞。返伏吟。元辰。魁罡。杀臬。破禄。比刃遭刑。驿马交驰。天差地错。日刃逢杀[如壬子日马在申]。官杀并见。有谓忌贵人太多者。未可信也。